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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滴凝固的血迹

2005-04-29钟城文

西江月 2005年9期
关键词:血迹苏珊斯诺

钟城文

一、妻子开枪击中了自己的头部

被称作“汽车城”的底特律市,有一名风华正茂的在校大学生,名叫弗来舍。他最大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律师。在一次校园活动中,弗来舍结识了电话销售员麦斯诺。他被这位女孩的美貌深深地迷住了,她简直就是人间天使。

麦斯诺也敏感地捕捉到了弗来舍爱慕的眼神。就这样,他俩迅速坠入爱河。

经过3午的相恋,两个年轻人幸福地步入了神圣的婚姻殿堂,开始了崭新的婚姻生活。弗来舍在家中创办了一个法律事务所,实现了成为一名律师的梦想,妻子麦斯诺则继续外出工作以维持家用。

不久,他们的女儿汉娜在全家人的瞩目中顺利降生了。家庭的幸福也有助于弗来舍事业的发展,弗来舍很快就在律师界崭露头角了。到1999年,他已成为一位有名的刑事辩护律师。1999年8月,麦斯诺再次怀孕,她内心充满了喜悦与激动。

这天,弗来舍要岳父母照看一下汉娜,他要带麦斯诺去射击场学习用枪。

从射击场回来后,他们决定过一会儿再去接女儿回家,要先享受一下二人世界的浪漫和激情。

没想到天有不测风云,他们到家不久,弗来舍就拨了报警电话。他用颤抖的、断续的、带着哭腔的声音说:“不得了啦!我妻子……开枪击中了……自己的头部……”

二、麦斯诺根本不可能自杀

警方的调查人员迅速赶赴事发现场。在漂亮的卧室里,麦斯诺下身赤裸,向右半侧身躺在地板上,右耳有子弹射入头部留下的伤口,身下的地毯已浸在一片血泊之中。死者的双腿微蜷着倒向右侧的地毯上,手掌上是令人触目惊心的鲜血。紧挨右手的地毯上有一个子弹夹,还有一把黑色的手枪。附近的地毯上布满了大小不一的斑斑血迹。

弗来舍哽咽着回忆说,从射击场回来后,他坐在床沿给手枪上子弹,在把第二颗子弹推进子弹夹时,怎么也装不上去,于是就让麦斯诺来帮忙。麦斯诺坐在床边继续安装,但她装得也并不顺利。弗来舍便把手枪放到床头外侧的枪盒。中,自己去浴室洗手。可是,手还没有洗完,他就被一声突然的枪响惊呆了,急忙跑出浴室一看,妻子已经躺在了地板上。她耳朵周围的血和地板上的枪告诉他:一定是麦斯诺装好子弹推上子弹夹的时候,那把该死的枪突然走火了。麦斯诺突遭不测,也葬送了腹中那条刚刚发育的小生命,让弗来舍伤心欲绝。

但是,警方对这起意外深表怀疑。他们决定对麦斯诺的死因进行仔细调查。

警方首先考虑到麦斯诺自杀的可能性。麦斯诺知道怀孕的消息后非常高兴,根本不可能自杀。当然,最可信的结论还要靠法医的检查和鉴定来得出,于是,法医瑞格威克对麦斯诺的尸体进行了仔细的检查。他在尸体上发现了多处疑点。首先是死者的伤口。麦斯诺右耳的射入口呈圆形孔洞,且射入口比弹头的横断面略小。这就说明,弹头是垂直穿入死者头部的。从子弹射出的轨道,可以判断是近距离或极近距离射击,但他并没有在枪口处发现火药的残余物,伤口周围也没有留下与枪口大小和形态相吻合的印痕,这就排除了死者紧贴皮肤开枪的可能。那么,子弹是从什么位置射出的呢?

瑞格威克在死者伤口周围的皮肤中,发现了许多微小的火药颗粒,也就是所谓的“点彩”现象。瑞格威克以伤口为中心绘制了若干同心圆,然后根据死者的点彩密集程度,对射击距离作出了判断。他经反复对比得出的结论是:在手枪开火时,枪口距离麦斯诺的头部的距离为12~18英寸。这个结果令人不禁疑窦顿生:子弹垂直穿入死者头部,其射出的轨道几乎水平,而且射击距离为12~18英寸,很显然,死者是无法在这个距离范围内开枪自杀的。否则,死者胳膊的长度就必须达到4英尺左右。而事实上,本案死者右臂的长度仅为23英寸或者23.5英寸。这就可以初步排除其自杀的可能。

更重要的是,瑞格威克在麦斯诺的手上没有见到弹药灰,显而易见,死者并不是开枪的那个人。

警方也进行了模拟试验。参与模拟试验的警察首先朝受试材料近距离开枪,然后逐渐以6英寸的间隔向后移动,并对受试材料上的每次射击结果进行测试,以再现麦斯诺头部出现的那些点彩形式。测试结果再一次验证了瑞格威克的判断,即枪口距离麦斯诺的头部有12~18英寸。

三、律师与法官可能有暖昧关系

根据法医的结论,警方初步认定麦斯诺的死是一起谋杀案。警方对弗来舍的家和办公室进行了严密的搜查。他们意外地发现了一个棕色的文件夹。这个文件夹里装着许多色彩艳丽的贺卡,而且还有一位非常漂亮的女子的照片。

照片上的女人有堪称完美的五官,充满女人的妩媚和娇柔。警察们对此面孔并不陌生,她是本地的一名法官,名叫苏珊。律师与法官可能有暖昧关系,这让调查人员感到十分惊讶。

调查人员仔细查阅了弗来舍办公室的所有文件记录,发现弗来舍从苏珊负责的案件中,总共获得了高达17000美元的律师费。如果两人之间真的存在暖昧关系,他们合作的动机无疑非常值得怀疑。

调查人员随即封存并扣留了弗米舍的电脑。苏珊办公室中的电脑也被一起查扣,交给法庭电脑专家杜克进行检查。杜克不但熟知磁盘管理系统和文件系统,而且掌握了一套数据恢复技术。他拆下弗来舍和苏珊电脑上的硬盘驱动器,分别安装到法庭的检查电脑上,复制其存储内容。

杜克利用软件成功地完成了数据的恢复工作,不但发现了苏珊的许多裸体照片,还发现了两人相互往来的几百封电子邮件。这些信读起来就像情书。很显然,他们之间的关系不仅仅是情人,而且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

文件上的日期显示,弗来舍和苏珊相互通信已经持续了17个月之久。警方还在调查中了解到,麦斯诺生前曾怀疑丈夫有风流韵事,深感伤心和不满,并因此和弗来舍分居。但三个月后,不知是何原因,他们又和好如初了。

这样,警方马上把弗来舍和苏珊列为重要嫌疑犯。

当警方找到苏珊进行调查时,她不停地低下头去擦眼泪。她矢口否认自己和麦斯诺的死有关。她流着眼泪说:“弗来舍说他和麦斯诺之间早已不存在性关系。我是个追求完美的人,如果我知道他和麦斯诺之间仍然保持性关系,那么我们的关系就会立刻结束。”。

苏珊还声称,在事发当天她并不在城镇。警方经过调查,证实苏珊当天的确外出公干去了。

苏珊的一席肺腑之言,无疑提供了一些非常有价值的信息,警方据此将弗来舍锁定为杀人凶手,同时坚信:死者怀有三四个星期的身孕,正是凶手杀害她的真正原因,而苏珊对弗来舍的计划的确毫不知情。

四、三滴凝固的血迹呈竖直排列状

警方讯问了弗来舍。弗来舍坚称麦斯诺的死是个意外,是在给手枪上膛时,意外开枪击中了自己,而他当时正在浴室中。

但是,警方现场勘查获得的证据表明,真实的情况并非如此。首先,警方是在地板上发现手枪和子弹的。在许多案件中,死者自杀后,手枪通常还留在手中;其次,当人握着手枪朝自己射击时,手腕和手指可能溅上血迹,惟独紧握枪托的掌心是干净的。但是,麦斯诺的手掌中却存在大量血迹;再次,如果是麦斯诺自己开的枪,那么血液就应该落在手枪和子弹夹的上面,而不是下面。但警方在现场看到的情况却是,不仅在手枪和子弹夹周围的地毯上有血迹,而且其覆盖的地毯上竟然也有血迹。

种种现象都不合逻辑,惟一的解释就是:手枪是后来被摆放在死者的手部附近,摆放在这些血迹之上的。警方还在梳妆台的旁边发现了一个子弹壳,显然也是被人故意放在那里的,现场的一切都像经过了精心的布置。但是,假象并不能掩盖事实,比如死者的鲜血喷溅出来,就会在凶手的身上留下铁一样的证据。

为验证这点,法医血清学家和血迹专家伍得做了化学酚解试验,检查弗来舍在事发当天所穿的衬衫。他用一根被蒸馏水浸湿的棉签,轻轻擦拭弗来舍衬衫的右袖口处进行取样,然后往棉签上滴加酚解试剂。结果,洁白的棉花立刻显现出明显的红色,证明衣袖上的确有血迹存在。

伍得把这只袖口放在立体显微镜下进一步检查,发现弗来舍的右袖口处具有“高速撞击”的血溅痕迹。而且,一层细小的血液颗粒,已经渗入了衣服的纤维深处。所谓“高速撞击”的血溅,是因受害者动脉血管破裂,在心脏收缩产生的压力和动脉血管壁回缩弹力的共同作用下,血液自伤口处喷射而出,以很高的速度溅到其他地方,然后,极细微的一层血液又被吹回到伤口处。伍得指出,如果真是麦斯诺开枪击中自己的话,这种高速撞击的血溅痕迹应该出现在她的手上,而不应该出现在弗来舍的衣服上。

这个检验结果有力地证实了,弗来舍口中的所谓不幸故事,根本就是子虚乌有的谎言。这些已经渗入袖口纤维的血迹表明,在枪响的时候,弗来舍决不可能待在浴室中,他就在离麦斯诺很近的地方。

为了弄清麦斯诺在遭到枪击时所处的位置,调查人员仔细分析了室内的血迹。通过分析血迹遗留的位置和外观特征,可以分析出受害者受伤时所处的位置和姿势。在这对夫妇的卧室中,不仅在地毯上有大片血迹,而且,床边的电脑架和床单的边缘也溅有血迹。

电脑架就在死者尸体的旁边,在其浅咖啡色的木质隔板上,三滴早已疑固的血迹呈竖直排列状。根据血迹的尺寸和形状,调查人员分析出了这些血迹的喷溅角度:死者的血液是从10—20度的位置溅到隔板上的。但是,这个具体的位置,到底在室内的哪一个点上呢?

伍得使用了一种根据血溅角度确定血液喷出位置的拉线法。比如,要得到某血迹的血溅角度是52度,那么,调查人员就可以从该血滴处拉出一根细线,并使拉线的角度为52度。以此类推,对每一滴血迹进行拉线,这些拉线的相交点,就是血液喷出的地方。

调查人员分别测定了现场血迹的血溅角度,然后从血滴处拉出一根根细线。最后,这些纵横交错的细线在一个位置相交,揭示出开枪时麦斯诺的头部所在的具体位置。这个位置再一次无情地拆穿了弗来舍的谎言:麦斯诺在遭到枪击的时候并不是坐在床上,而是在地板上,而且,当时她的双手和膝盖都趴在地上。

只要联想到死者被害时半裸的着装,这样一个看起来很奇怪的体位就并不难理解。而且,麦斯诺的尸检结果也证明,死者的阴道化验标本中保留有新鲜精液。这说明在枪击发生之前不久,这对夫妇发生过性关系。

有了这些科学的证据,警方决定以涉嫌谋杀麦斯诺的罪名,将弗来舍逮捕归案。

法庭上,公诉方通过大量证据说明,弗来舍杀害麦斯诺是早有预谋的,他对怀有身孕的妻子下此毒手,只是为了进一步发展与苏珊法官的暖昧关系。

苏珊站在证人席上,向法庭庄严宣誓之后,她作证说,弗来舍曾经就他和麦斯诺的关系向她撒谎,说他已经不再和妻子发生性关系。正因为如此,苏珊才和他维持着亲密的情人关系。苏珊的证词,有力地证实了公诉方对弗来舍杀人动机的推断;当弗来舍得知麦斯诺怀孕的消息后,担心自己的谎言会被苏珊识破。而这种时候提出离婚显然也是行不通的。

公诉方慷慨陈词:“我们有理由相信,到射击场练习射击,完全是弗来舍事先的有意安排,目的是为手枪出现在卧室中提供一个合适的理由……”

正因为如此,麦斯诺从射击场回来之后就去了浴室,而弗来舍则趁此机会,把枪放在了床头外侧的枪盒附近。然后,就如法医学证据所表明的,他们在地板上发生了性关系。事后,弗来舍拿起早已准备好的手枪,趁麦斯诺准备从地板上起身时,向毫无防备的妻子扣动了扳机。麦斯诺鲜血喷溅,一下子倒在血泊之中。

随后,弗来舍将手枪和子弹夹放在麦斯诺手边的一片血迹上,这就清楚表明,麦斯诺的手里并没拿枪。接着,弗来舍到浴室中洗掉了手上的血迹,调查人员在洗涤槽的存水弯里发现了残留的血迹。最后,他又在适当的位置摆好了子弹壳。当一切准备妥当后弗来舍假装慌乱地报了警。但是,这位有名的刑事辩护律师实施罪行的时候,还是犯下了许多致命的错误,留下了太多犯罪的铁证,包括衬衫袖口处那些被他忽视的回溅的血迹。

公诉方在最后的陈述中说:“洗涤槽存水弯中的血迹也说明,他在拨打报警电话前曾经洗过手;他的衬衫袖口处有高速血溅的痕迹,而麦斯诺的右侧脸庞有弹药的点彩形式;而且,他故意向警方撒谎隐瞒事实真相。所有这些证据都指出——他就是杀害麦斯诺的凶手!”

随着一件件不可辩驳的证据被陆续呈堂,被告席上的弗来舍脸色苍白,神情颓废。法官宣读了判决书:“弗来舍犯有二级蓄意谋杀罪。判处终身监禁。”从这一刻起,除了生命,弗来舍失去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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