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公务员的道德问题及其规避
2004-11-05李勇军郑园王雪丽
船山学刊 2004年3期
李勇军 郑 园 王雪丽
道德是指一系列用来评价人们行为正确与否的原则。道德及道德活动在对社会秩序的稳定、和谐、有序和合理方面所具有的功能在某些方面是法律所不能代替的,而且现代社会的一种趋向表明,对法律的道德性的追求应该成为人类法治历程中需要关注的一个重要话题。对此,上世纪价值法学的代表富勒、罗尔斯、德沃克等人通过其伟大著作《法律的道德性》、《正义论》和《认真看待权利》等向世人进行了阐述。这些经典的论述都向人们表明,在维系人类家园的和谐、安宁方面,法律和道德以及它们之间融合都发挥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