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两基”成果 提高教育水平
2004-08-15
吉林省民族教育已完成“两基”任务,小学和初中入学率、升学率、巩固率指标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三语”为重点的民族教育教学改革取得丰硕成果。
在教育全局工作中优先发展民族教育,健全民族教育法规体系,是民族教育优先发展的根本保障。1998年,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吉林省少数民族教育条例》,并从199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在民族教育地位、民族学校的管理体制、民族学校布局调整、各级各类学校降分录取少数民族考生、设立民族教育专项资金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的保障措施。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也出台了朝鲜族教育条例,前郭、长白、伊通三个民族自治县也在自治条例和民族语文工作条例中对民族教育的发展、改革做出了明确规定。
切实加强对民族教育工作的领导
吉林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民族教育,强化对民族教育的领导,使民族教育得到优先发展。2003年初,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并印发了《吉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决定的意见》。《意见》明确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吉林省民族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任务,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民族教育的政策、措施。
省委和省政府领导经常深入民族学校了解情况,排忧解难。近两年,分管教育的副省长率领省教育厅、省民委、省计委、省财政厅等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多次深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前郭蒙古族自治县等民族地区的民族学校调查研究,召集有关人员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对民族教育的意见。针对部分少数民族群众对民族教育的片面认识,提出了“用战略的眼光、发展的眼光、改革的眼光看待民族教育”的观点,明确了全省民族教育改革、发展思路。
将民族教育纳入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建立监督机制
吉林省将民族教育作为全省教育发展的重点,列入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十五”规划和至2010年的规划体现了民族教育适度超前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进一步巩固民族教育“两基”成果,朝鲜族义务教育的巩固率等项指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扩大高中段办学规模,毛入学率“十五”期间达到65%,至2010年基本普及高中段教育;加快双语教育改革步伐,使“双向双语”教学的朝鲜族学校在“十五”期间达到20%,至2010年达到50%努力提高高中教育质量,适度发展职业教育,民族学生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十五”期间达到25%,为把规划落到实处,强化对民族教育的监督和管理,实行年度目标管理。近三年来,省教育厅与各市、州教育局签订的年度教育工作目标责任书,确定民族教育工作为全年八项重点工作之一。
在“两基”工作中努力提高民族教育发展水平
实现“两基”目标是民族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民族教育发展的整体水平,主要取决于民族教育的“两基”水平。因此,我们在实施“两基”和以后的“两基”巩固提高工作中,对民族地区和民族学校的标准不降低,时间不延后,使所有民族地区(一个自治州、三个自治县、三十四个民族乡镇)同全省其他地区一样于1998年前完成了“两基”任务。其中,前郭蒙古族自治县、延吉市被评为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县。
确保经费投入
通过设立民族教育专项资金、各种专项经费向民族教育倾斜,保证了“两基”任务的完成和“两基”的巩固提高。近两年吉林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中用于民族教育的资金占40%多,每年下拨教学设备费,其中拨给民族学校的比例,远超过民族学校所占比例。2003年全省支持基础教育资金等三项专项资金共计12824万元,其中,对民族地区和民族学校拨款额为4023万元,占全省教育专项资金总数的31.37%。
以“兴边富民”行动为载体,动员各方力量对口支援民族、边境地区教育
近年来,省民委和省教育厅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组织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省内开展的对口支援农村薄弱学校工作中,仅省直单位支援的民族学校就达37所,占支援学校总数的25%,每所受援学校平均得到价值50万元左右的资金和设备。同时,各市、州所在地城市动员和组织20所条件好的中小学对口支援20所民族、边境地区中小学,收到良好效果。
重点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提高教学质量的主要途径是推进教学改革。因此,吉林省改革传统双语教育(民族语、汉语)模式,进行一系列以“三语”(民族语、汉语、外语)课为重点的教学改革,适时推广改革成果,加强民族文版教材和民族教研员队伍建设,促进了民族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建立开放、多样的双语教育模式
目前,吉林省民族学校双语教育模式有:一是民语为主型,即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授课,加授汉语;二是汉语为主型,即用汉语授课加授民语;三是双向双语型,即部分课程用汉语授课,其他课程用民语授课。
深化“三语”教学改革
“三语”教学是吉林省民族教育的最显著特点,是提高民族教育质量的瓶颈,也是推进民族学校素质教育的关键所在。因此,我们将“三语”教学改革作为突破口,分不同地区、不同类别的学校进行了民、汉语文相辅相成;以“三语”改革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推行汉语水平考试,汉语课使用统编语文教材等一系列教学改革试验,并取得了丰硕成果。目前,全省朝、蒙族学校从小学一年级起开设民族语文和汉语文课,乡中心校以上学校从小学三年级起开设外语课。民族中学外语语种单一(全部开设日语)的局面逐步得到改变,学习英语学生的比例从上个世纪80年代初的零提高到现在的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