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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的财政困扰

2004-04-29赵树凯

领导文萃 2004年1期
关键词:乡镇政府基层组织罚款

赵树凯

当发工资演变为新型“中心工作”的时候,当“抓发展促稳定”转变为“抓工资保稳定”的时候,乡镇政府处理事情的角度、方法、重心都在悄悄地改变。

中国的农村改革已经20来年,基层组织既推进了改革,也改革了自身。但总的来看,基层组织对于新的社会经济环境越来越不适应,或者说,基层组织已经明显地滞后于整体的改革进程。现在的乡村冲突,主要起源于基层组织的这种不适应。其中乡镇普遍面临的财政困境最不容小觑。

乡镇财政的压力表现为,首先要保证完成上级规定的税收上缴任务,其次要保证乡镇本身的工资发放。从全国来看,中国80%左右的乡镇难以足额按时发放工资,在我们的调查中,所有乡镇都有拖欠工资的现象,有的拖欠半年以上,而且愈演愈烈。我与乡镇领导人座谈,最经常听到的感叹是“最大压力是怎样保证把工资发出去”。在许多地方,乡镇领导人的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赫然增加了“工资能否按时发放”一项。

工资问题直接关系乡镇政府的运行和生存。面对生存困局,我们看到基层组织正在出现一种令人忧心的变化:在运作过程中,越来越把自身存在作为重要目标,组织本身越来越具有自利性。或者说,在许多情况下,基层组织变成了自己利益的代表。

乡镇干部对于乡村工作现状的看法,虽然相信前途应该是光明的,但是却有更多迷茫困惑。第一,他们不知道已经积累的乡村债务该怎么还,谁来还。在笔者调查过的河北和山东的8个乡镇中,谈到自己乡镇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债务,连最乐观向上的乡镇党委书记都回答“不知道”,税费改革以后不举新债已属不易,偿还旧债更无从谈起。第二,不知道庞大的乡镇机构如何精简。他们认为迄今为止的乡镇机构精简没有真正成功过,目前正在采取的若干措施也看不到成功的可能,没有什么好办法来解决冗员问题。第三,不知道乡镇政府的困难处境再发展下去会是什么局面,上级有压力,下面有抵触,本身困难重重,不知出路何在。

生存困扰的直接后果,是基层组织将工作目标转向自身,组织行为严重扭曲。当发工资演变为新型“中心工作”的时候,当“抓发展促稳定”转变为“抓工资保稳定”的时候,乡镇政府处理事情的角度、方法、重心都在悄悄地改变。他们不由自主地对那些能增加自身收入的事情凭添了兴趣,而对于公共目标淡漠起来。兴趣变了,行为也变。对于上边,不论是什么专项资金,都要先动拿来发工资的心思,对于下面,不论是村集休,村民还是工商业户,都要尽量多收税费,甚至不惜巧立名目搞罚没。在许多地方,抓收入不仅是乡镇领导人的职责,更是几乎每一个乡镇工作人员的具体任务。

基层政府的生存困境导致行为变异,进一步发展就出现了目标替代现象。

目标替代是组织社会学的概念,指组织运行过程中既定目标被另外的目标所置换。在这里,目标替代的含义是:由于生存困境和体制缺陷的交互作用,乡村基层组织作为公共权力部门,自利性目标在一定程度上取代了公共目标,为公众目标工作演变成为自己工作。在越是公共性强的领域,目标替代的负面影响就越大。

如治安管理,由于基层公安部门需要依靠罚没款来补充办案经费甚至发工资,在“扫黄打非”的时候往往采取又打又保的双重策略,一方面用罚款来打击,另—方面又要想法保证这些非法活动不灭绝以便使罚款收入有可持续性。再如计划生育管理,由于计生部门要依靠罚款(现在称社会抚养费)来保障经费开支,—方面用罚款来抑制超生,另一方面又通过保持—定数量的超生来保障罚款的可持续性。

从基层组织的运作过程来看,目标替代的发生机制非常复杂,不仅有财政困境因素,而且有政府体制、干部制度等多种因素,这个发生机制还需深入探讨。我们认为,目标替代值得特别关注,因为它显示出基层组织正在成长出对于乡村社会的掠夺性,如果这种掠夺性不加以有效整治,日益严重,将出现西方治理研究中所称的“掠夺型地方政府”,这是国人应有所警惕和预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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