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什么样的宪?
2004-04-29张学继
张学继
1915年夏,袁世凯帝制自为已是呼之欲出,帝制派分子已在幕后酝酿多时。当袁世凯要称帝的消息传到美国,他的宪法顾问古德诺于1915年7月赶到北京,帮助袁世凯。古德诺到北京后,总统府要求他给袁世凯准备一个文件,论述民主和君主政体哪一种最适合中国的国情。古德诺按照他的一贯观点,很快完成了《共和与君主论》一文。古氏在文章中首先回顾了英国、美国、法国以及中美、南美各国的宪政历史,从而得出“其民智卑下之国,最难于建立共和”、“勉强奉行,终无善果”的论断。接着,古氏说:“中国数千年以来,狃于君主独裁之政治,学校阙如,大多数之人民智识不甚高尚,而政府之动作彼辈绝不与闻,故无研究政治之能力。四年以前,由专制一变而为共和,此诚太骤之举动,难望有良好之结果者也。”“然则以中国之福利为心者,处此情势,将持何种之态度乎?将主张继续共和制欤?抑将提议改建君主制欤?此种疑问,颇难答复。然中国如用君主制较共和制为宜,此殆无可疑者也。盖中国如欲保存独立,不得不用立宪政治,而从其国之历史习惯、社会经济之状况与夫列强关系观之,则中国之立宪,以君主制行之为易,以共和制行之则较难也。”古氏最后提出,由共和改君主,而欲得良好之结果,则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此种改革不可引起国民及列强之反对;二、妥善解决君主继承问题;三、政府必须预为计划,以求立宪政治之发达。至于中国当时是否已经具备了以上三项条件,古德诺没有正面回答:“至此种条件,今日中国是否完备,则在乎周知中国情形,并以中国之进步为己任者之自决耳!如此数条件者均皆完备,则国体改革之有利中国,殆无可疑者也。”
古德诺的这篇文章于8月3日刊登在袁世凯御用的北京《亚细亚报》上,日本东京报纸(8月11日)和英国伦敦《泰晤士报》(9月9日)相继予以转载。
古德诺的文章发表后,以杨度、孙毓筠为首的筹安会很快出台,筹安会宣言即以古德诺的文章作为立论的基础。筹安会宣言说:
我国辛亥革命之时,国中人民激于情感,但除种族之障碍,未计政治之进行,仓卒之中制定共和国体,于国情之适否不及三思,一议既倡,莫敢非难。深识之士,虽明知隐患方长,而不得不委曲附从,以免一时危亡之祸。故自清室逊位民国创始绝续之际,以至临时政府正式政府递嬗之交,国家所历之危险,人民所感之痛苦,举国上下,皆能言之,长此不图,祸将无已。近者南美、中美二洲共和各国,如巴西、阿根廷、秘鲁、智利、犹鲁卫、芬尼什拉等,莫不始于党争,终成战祸。葡萄牙近改共和,亦酿大乱。其最扰攘者,莫如墨西哥。自爹亚士逊位之后干戈迄无宁岁,各党党魁拥兵互竞,胜则据土,败则焚城,劫掠屠戮,无所不至,卒至五总统并立,陷国家于无政府之惨象。我国亦东方新造之共和国家,以彼例我,岂非前车之鉴乎?美国者,世界共和之先达也,美人之大政治学者古德诺博士即言世界国体,君主实较民主为优,而中国则尤不能不用君主国体。此义非独古博士之言也,各国明达之士,论者已多。而古博士以共和国民而论共和政治之得失,自为深切著明,乃亦谓中、美情殊,不可强为移植。彼外人之轸念吾国者,且不惜大声疾呼,以为我民忠告,而我国人士,乃反委心任运,不思为根本解决之谋,甚或明知国势之危,而以一身毁誉利害所关,瞻顾徘徊,惮于发议,将爱国之谓何?国民义务之谓何?(李希秘、曾业英、徐辉琪编:《护国运动资料选编》上册,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9~10页)
古德诺的文章遂成为洪宪帝制的开场锣鼓。美国驻华公使芮恩施说:“古德诺博士的意见被广大的人士认为是明显的倾向于在中国实行帝制,尽管他现在发表声明否认这一点。一个美国专家竟然表示这种意见,这个事实已被人们用来用为支持实行帝制的特别有力的证据。因为这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共和国公民的意见。”([荚]芮恩施著:《一个美国外交官使华记》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36页)高劳所著《帝制运动始末记》说:“讵八月上旬,公府宪法顾问美博士古德诺忽著《共和与君主论》发刊于某报,首陈君主与共和之利弊,末言中国以用君主制较为合宜。以美利坚共和先进国之博士,且为中华共和国总统府之顾问,而发抒此种之论说,颇惹世人之耳目。然而帝制说则从此发轫矣。”(高劳(杜亚泉):《帝制运动始末记》,载章伯锋、李宗一主编:《北洋军阀》第2卷,第920页)还有论者指出:“政府机关报《亚细亚日报》八月初揭载美顾问古德诺博士关于我国国体之论文,不啻直言劝进,为袁氏之前驱耳。……此论揭载,舆论大哗。甲是乙非,乙是甲非,举世喧嚣,莫衷一是。”(马震东编:《袁氏当国史》,第493~494页)
一个号称世界先进民主共和国家的著名法学家却公然鼓吹中国应当实行帝制,这本身就是一个极具挑战性的话题。古德诺的言论立即激起了中国和海外舆论的严厉批评。
谷钟秀、欧阳振声、徐傅霖、杨永泰等发起成立的共和维持会发表宣言,对古德诺的及杨度等人的论调进行了批驳。宣言指出:
夫古德诺博士君主优于民主之学说,若昌言于美利坚,无论如何,尚不失为学者,而于我国感万金豢养之私,作中美情殊不可强为移植之模棱语,夏何研究之价值?……所奇怪者,古德诺博士之学说,不传播于宋育仁、劳乃宣等倡议复辟之时,而大鼓吹于各将军入觐国体问答之后。宋育仁以复辟获罪,迭解回籍。杨度等主张规复帝制,公然集会结社,不惟不受当局之干涉,且欣欣有劳膺爵赏之望,为公为私,为治为乱,必有能辨之者。拿破仑接帝位于一八零四年,乃在征服四方,国威远扬之后,然犹酿成法兰西数次之变乱,直恢复共和而后已。今我国议复帝制于对外交涉丧权辱国之后,不识视拿破仑时代有无惭色。且既一度共和,凡君主时之道德,所谓君主大义,已扫荡无余,忽有一人君临其上,庸奴全国,又非有国人心悦诚服之功德,虽一时势力所凭,莫敢谁何,然天下大乱之机,即伏于此,而亡国亦随之矣。
当时批驳古德诺的文章很多,山东的徐子鉴因为著文驳斥古德诺和有贺长雄而惨遭袁世凯杀害。(徐叔明:《山东中华革命军反袁片断》,《文史资料存稿选编——晚清·北洋》上册,第408页)
在众多的批评者中,日本法学博士副岛义一值得一提。在南京临时政府时代,他曾任临时大总统孙中山的法律顾问。他发表《评古德诺氏国体论说》批评古氏。(当时流亡在日本的国民党籍革命党人王辅宜回忆:“中国亡命客和留学生等闻此消息,异常愤怒。……我们先怂恿副岛义一博士做了一篇文章,反驳古德诺、有贺长雄两博士的帝制论,登载在当时行销很广的杂志。”副岛义一这篇批评古德诺的文章是否应中国革命党人的要求而作,笔者不得而知)在这篇文章中,针对古氏说中国民智低下,不宜建立共和国的中心观点,副岛义一质问道:“抑尝论之,中国国民决非无爱国心之国民也,特为多年专制政治所压,无从发挥光大之耳。近年以来,怵于外患,知非根本解决不能立国,于是毅然推翻腐朽之皇室,而建设共和。辛亥一役,实其国民发达进步之佐证。设使当局者护持得宜,共和立宪之前途,正未有艾,古氏果何所据,而必诬以无共和国民之资格乎!”
对于“筹安会”利用他的论文立论,古德诺也感受到了某种压力。“筹安会”的声明一出,古氏大呼冤枉(袁世凯的机要幕僚张一麐说:“筹安会借古德诺立言,古德诺向予大叫其冤。”见刘成禺、张伯驹:《洪宪纪事诗三种》,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87页),立即致函美国驻华公使馆详细说明情况,并附上他为袁世凯写的备忘录全文,同时在报上发表声明,禁止把他的名字与“君主制优于共和制”这样的话连在一起,并重复了他在备忘录中与中国有关的一段说法,说明他从未主张中国现在恢复帝制。在8月18日对报界发表的声明中,古氏扼要重复了备忘录中的观点。他特别声明,他从来没有说过任何情况下君主制都优于共和制,而是认为视国情而异。中国的国情一般说来更适宜君主制,但是现在要从共和回到君主制,就需要具备上述三个条件。记者追问他是否认为中国具备这些条件,他仍然拒不作答,重复了备忘录最后的几句话。古德诺还对人说:“余回美时,不知将如何为邦人诘责。”
除了古德诺的自辩外,义务为古氏辩护者也是史不绝书。1916年6月20日,北京的《英文晚报》发表《古德诺博士及其评家》一文,为古氏辩解。文章称:
自去年八月间,中国帝制运动发轫,古氏乃不幸为时人所批评。是时中国热心帝制者,群思利用古氏之姓名以为号召之资,惟将古氏之意见解释错误,以致激动众议,批评之者甚多。惟批评家之出于美国人者,美国原为共和国体,自属当然;何以英、日向为帝制,亦多批评之人耶?批评家而为向抱共和主义之人,固亦在情理之中,然彼等如能一思古氏所以发此议论者,实出于彼之热诚,愿见中国之强,则持论较为平允矣。且古氏条议原稿,比较君主、共和两政体之得失,无偏无倚,并明明指示中国业已试验共和,如翻改为君主应先有必需之要件,其中或有数语贻人口实,然其各要点,均有可资悉心研究之价值,不能一概抹倒。夫君主与共和问题,实未尝经公然及静稳之辩论,古氏之条议原可公诸众人,为学理之研究,仅可从长商议,延至数十年而不嫌其久。……古氏明言如欲恢复帝制,必须先得中国国民理想家之许可,故非俟研究完善,众议佥同,不能遭尔取消共和制度。帝政党则不然,除胁迫外,未尝将此事付诸全国之理想家细心思想并论断得失。夫无论采用何种国体,倘不许其静稳研究,而遽行之,其必失败也。……总之,恶评古氏,其结果并令外人寒心,尤令美国人不敢复以诚意谈中国问题。……不知古氏对于已卓著有价值之功绩,其评论之者,殊欠公允耳。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胡光庶先生撰文说:“古(德诺)及有贺(长雄)所言,皆属研讨中之自由理论,毫无蓄意劝进之企图,显为杨(度)、孙(毓筠)等筹安会人士逢迎袁意(后据杨说是袁子克定授意而为),而利用两文以达其拥戴帝制之目的。”胡氏引《施肇基回忆录》中“古为人正直,决不就袁意为言也”后,指出:“是则古氏决无劝进之意,帝制乃为梁等曲意逢迎而造成可知。”(胡光庶:《影响中国现代化的一百洋客》,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131页)
迄今为止,对古德诺最强有力的辩护来自资中筠、任晓先生。资中,筠教授在《读书》1998年第11期发表《关键在于立宪》一文,说“当时古氏对袁有称帝意图全然不知,只根据自己的认识写了一份理论探讨的文件,实际上是一篇学术论文。……备忘录作为一篇学术论文,从学理上应该说是言之有据,立论相当严谨的,其对英、法、美制度的比较也与一般的共识大体上差不多。对拉美各国的看法也是符合实情的。关于中国,有一点往往为论者所忽视的是,全文有一个重要的大前提是‘立宪。在论述共和与君主的优劣时,其出发点始终是如何对实行宪政更有利,决不是指恢复旧式的君主专制。英国是君主立宪的典型,文中没有多加论述,因为这一前提是不言而喻的。他反复强调的两点:继承问题和人民的教育程度及参政经验,证之于近百年的中国政治史的确都很重要。如果一般地说君主立宪比直接实行共和更适合某国的民情,也无可非议,因为问题不在名义上是什么国体,而是实质上人民有多少发言权。至今英国和许多欧洲大陆国家都还是‘王国,其实质上的民主和法治的程度远远高于许多号称‘共和国的国家,这是众所周知的。”
资中筠教授的观点得到任晓先生的完全认同,他在《读书》2删年第7期发表《古德诺与中国》一文,认为资中筠教授的文章“纠正了对古德诺的重大误解,对于人们了解古德诺究竟说了一些什么,颇有帮助”。任晓先生在批评研究者的同时继续吹嘘资中筠教授和他本人的所谓重大发现:“从研究者方面说,这是探讨问题不重视查证原始资料,辗转拾人牙慧使然。资中筠先生进行了认真考辩,
还前人思想以本来面目。本人则再做若干补充,以明史实。”
资、任两先生的文章随后被无数网站转载,确实在读者中产生了重大影响。但笔者认为,资、任两先生的文章犯了孤立地议论问题的毛病,其基本观点是站不住的,其所谓的重大学术发现也是不能成立的。其理由有三:
第一、资教授说“当时古氏对袁有称帝意图全然不知”,这与事实不符。袁世凯准备称帝由来已久,他在撕毁《临时约法》和解散国会后的所作所为,比如建立复古的官制、恢复祭天等等,都是为恢复帝制做准备的。到1915年夏,帝制已是呼之欲出,这种气氛是任何一个有正常思维的人都能感觉出来的。古氏与袁世凯集团的核心人物打交道,不可能对袁的称帝意图全然不知。况且,袁世凯如果不想称帝,又何来共和制与君主制谁优谁劣的的话题?
第二、资教授说,古氏的文章实际上是一篇学术论文,从学理上应该说是言之有据,立论相当严谨的。古氏反复强调了指出必须满足三个条件才能由共和改为君主,而古氏并没有对当时是否已经满足了这三个条件做出回答。笔者认为,如果将事情联系起来看,古氏的文章就决不是一篇学术论文,而是一篇地地道道的劝进书。古德诺之所以直截了当地主张中国应当实行帝制,当然是由他对中国的认识所决定的。美国驻华公使芮恩施在其回忆录中说,古德诺私下常常和他谈论中国的政治问题,古德诺说:“这里至今还是一个缺乏政治的社会,这种社会经过了许多世纪,它依靠自行实施的社会的和道德的约束,没有固定的法庭或正式的法令。现在它突然决定采用我们的选举、立法和我们比较抽象的和人为的西方制度中的其他成分,我倒相信如果制度改革能够更和缓些,如果代议制能以现存的社会集团和利益为基础,而不以普选的抽象观念为基础的话,那末情况就要好得多。根据这些经验,这些政治上的抽象原则,对于中国人来说,至今仍然没有意义。”因此,美国学者杨格认为,古德诺之所以公开鼓吹帝制,“惟一的动因可能是诚实的信念与文化的以及职业的傲慢的融合。”孙中山先生则为我们提供了另外一种全新的解释,他说:“诸君见袁世凯之顾问古德诺主张专制,以为大异。不知古氏为研究地方自治之人,彼见美国地方自治之腐败,乃迷信专制。”在洪宪帝制过程中,古德诺扮演了一个活跃的角色。唐在礼指出:“最活跃的是美国派来的古德诺,他通过蔡廷干常去见袁世凯,并且以学者的姿态出面和筹安会中人竭力拉拢,对袁称帝表示很积极。袁决心称帝,古德诺的影响也是大的。袁曾说过,古德诺表示美利坚虽然是共和国,却还是赞成中国恢复帝制的,他说中国老百姓不开化,不懂什么民主自由,非帝制不能加以统治。”(唐在礼:《辛亥以后的袁世凯》,载《文史资料选辑》第53辑,第219页)古德诺明显倾向帝制,连当时的中国外交官、驻德国公使颜惠庆也明显感觉到了。他在日记中写道:“古德诺强烈赞成中国实行帝制。”(上海市档案馆译:《颜惠庆日记》第一卷,中国档案出版社1996年版,第276页)不管怎么说,古德诺带着西方人的有色眼镜来谈论中国的国情与宪政问题,自然只能得出荒谬的结论。至于古氏提出的三个条件,在当时的西方人看来已是不成问题的问题。这一点,资教授在文章中已经做了阐述,用不着多说。至于古氏对于他提出的三个条件始终不做正面回答,那是他的狡猾之处,因为他不愿将劝进的责任全部揽到自己头上。古德诺的自辩也是事实,但那只能说明,古德诺的本意是写给袁世凯个人参考的,他没有想到袁世凯及其同党拿他的备忘录做公开宣传,这是古德诺不能接受的地方。因为袁世凯拿他的备忘录做立论的张本,等于要古氏承担起鼓吹帝制所带来的风险。这无论如何是古氏承担不起的。
第三、资教授话题一转,说关键在于立宪,“如果一般地说君主立宪比直接实行共和更适合某国的民情,也无可非议,因为问题不在名义上是什么国体,而是实质上人民有多少发言权。至今英国和许多欧洲大陆国家都还是‘王国,其实质上的民主和法治的程度远远高于许多号称‘共和国的国家,这是众所周知的。”资教授的言外之意是,只要是“立宪”,君主立宪也无可非议。笔者认为,资教授这里犯了混淆概念的错误。因为袁世凯所要的决不是英国式的君主立宪,而是德意志帝国和日本帝国式的君主立宪。袁世凯的亲信幕僚唐在礼说:袁世凯生平最服膺、钦慕的就是日本的明治天皇和称霸全欧洲的德意志帝国皇帝威廉二世,袁氏常对人说:“中国要在东亚图强必须学这两个强国。”事实上,由古德诺和有贺长雄两位法律顾问指导制订的《中华民国约法》就是模仿《德意志帝国宪法》和《日本帝国宪法》而制订的,因此又有人称这部约法为“古德诺宪法”。按照这部“古德诺宪法”,袁世凯这位大总统的权力集中了德意志帝国皇帝威廉二世和日本明治天皇所拥有的全部权力。按照《中华民国约法》及其大总统选举法,大权独揽的袁世凯不仅可以终身连任,而且可以通过“金匮石室法”指定自己的子子孙孙继任,实际上,袁世凯所缺的就是一个皇帝的称呼。在这样的背景下,如果像资教授理解的,袁世凯冒很大的风险实行帝制,最终却会放弃大权独揽的终身总统去换取一个英国式的虚位皇帝,这是不可思议的。因此,可以肯定,“洪宪帝制”一旦成功,《中华民国约法》就是未来的《中华帝国宪法》的张本。袁世凯何德何能,有什么资格做哪个大权独揽的中华帝国皇帝?即使是袁世凯亲信小圈子的人物——徐世昌、段祺瑞、冯国璋……也没有一个愿意对袁世凯俯首称臣。
总之,笔者认为,联系古德诺关于中国宪政的全部言论来看,他的基本思想应当是很清楚的。那就是,中国人民民智低下,不具备实行民主共和制的条件,只能在君主专制下实行有限的立宪。但问题是,在一个大权独揽、绝对专制的君主统治下,又怎么能够去发达立宪政治?从世界近代历史来看,德国、日本的君主大权政治并没有发展出古德诺所预期的立宪政治来,穷兵黩武的德意志皇帝很快被推翻,而日本天皇统治下的日本则走上了法西斯的道路,直到1945年日本投降为美国强行改造才走上民主的道路。历史的经验已经证明古德诺理论的破产。因此,笔者认为,替古德诺辩护是无济于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