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华亭事件”
2004-04-29王信川南波
经济 2004年8期
王信川 南 波
2002年4月24日,由甘肃华亭矿区“三强”——华亭矿务局、矿管委及华亭煤矿,重组成立甘肃华亭煤业集团,这是个总资产达27亿元的煤业“航母”。在此基础上,三方再以优良资产组成华煤股份公司上市融资。
但在筹建华煤股份的过程中,注册为省属独资企业的华煤集团与县属的华亭煤矿发生了严重分歧,双方均认为自己才是华煤股份的第一大股东。由此而发生了一系列的股权争夺战,步步升级,直至中止华煤股份公司的上市辅导期。甚至传出将要注销华煤股份公司的说法。
政府的介入让事情变得扑朔迷离,不断出现相互否定的文件,甚至还出现“假文件”事件。
事实上,华煤股份之争的实质是省、县两级的国资管理权益之争。
华煤集团认为,华亭煤矿属于华煤集团,没有法人资格,主发起人资格也就无从谈起。而华亭县认为,华亭煤业集团是一个省属独资企业,华亭煤矿是一个县属独资企业,华煤股份公司是由华亭县煤矿、华亭煤业集团及其他股东共同建立的股份制企业。华亭煤矿是独立的法人。
省、县级的之间的国有资产到底如何界定?有人认为,县级政府不具有国有资产的出资人资格;但也有人认为,省政府高于县政府,但作为国有资产的出资人来看,二者是平等的主体,没有上下级关系。
这场省、县两级股权之争暴露出一个普遍性问题——地方国资管理体制依然是空白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