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统一标准办学”值得期待
2004-03-17汉江风
中国新闻周刊 2004年8期
汉江风
据报道,北京市重新颁布了全市统一的《普通教育事业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和《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纲要》,这对保障农村适龄儿童的教育权利、缩小城乡学校办学条件上的差距,可谓是治本之策。
我国是“穷国办大教育”,为保证国家急需人才的培养,国家长期对教育实行非均衡发展的政策,致使城乡之间、城市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之间出现两极分化:一方面是少数城市学校的办学条件达到、甚至超过英美等发达国家的水平,另一方面是许多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极其简陋。一些重点学校、“名校”的高档办学条件,没有真正发挥教学作用,而是成为学校提高收费标准的借口,诱发了“择校热”、教育腐败等社会问题。
北京市这一政策,考虑到了农村地区“支付能力”不足的实际,市级财政专门为“城乡统一标准办学”设立了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资金,规定每年至少投入一亿元重点支持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改善办学条件、消除危房、信息化建设、教师培训等项目,从而为“城乡统一标准办学”提供了资金支持和制度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