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里的婚礼
2003-05-30金凌云
金凌云
对于这场婚礼,人们更感兴趣的其实是新郎的犯人身份。而其本身传达出的信息则是,服刑犯人改造的管理工作日渐进步的人性化趋向
两个多小时的交谈中,高庆银始终保持着一种姿势:正襟危坐,双手搭在两只分开的膝盖上,腰和背都挺得很直。这大概是他在服刑中养成的习惯。此外,他留给记者的另一个印象是:拙于辞令,每回答一个问题都需思索良久。比如问怎样评价他的新娘,高想了想说:“她是个好人。”
好在哪里?高又想想,说:“哪儿都好。”
坐在一旁的殷建红显得有些难为情,脸胀得通红:“其实他(高庆银)也不坏,只是误入了歧途。”末了,她又补充一句:“我相信他能改好。”
这是10月23日下午,天津市公安局大港分局看守所内的二楼会议室。窗外,很蓝的天。
会议室的一面墙上挂着一枚警徽,警徽之下是一块写着“高庆银殷建红结婚典礼”的横幅,两旁都贴着“喜”字,大大小小的“喜”字还贴满了两侧的窗户。
两天前的10月21日中午,这里刚刚举行了一场“特殊的婚礼”,高庆银、殷建红是这场婚礼中的“主角”。而在场的“宾客”们,除了看守所的警察,还有被高庆银称作“狱友”的其他正在服刑的犯人。
高庆银,男,33岁,原大港油田井下作业技术人员,目前在天津市公安局大港分局看守所服刑,罪名是“非法买卖枪支罪”,刑期2年。
殷建红,女,31岁,大港油田的探伤工。
事情的另一层背景是:高庆银与殷建红原为夫妻,2002年1月间离婚。因而高庆银刑期内的复婚,在了解他们的人看来,显得别有意味。
曾经的夫妻曾经的爱情
对第一次婚姻,高庆银和殷建红都不愿多谈细节,只说结婚是在1996年2月,婚后不久便有了一个男孩。男孩今年7岁,上小学二年级,他至今不知道父母曾经的离婚和复婚。殷建红说不想让儿子受影响,她告诉他,“爸爸去了外地工作”。
离婚之前的2001年底,高庆银做了一件他“这辈子最后悔的事”——几个朋友计划购买枪支,为筹钱找到了高庆银,高最终答应了他们的要求,给了他们4500元钱。
殷建红曾经就此事规劝过丈夫,但讲“义气”的高庆银听不进妻子的话,在他看来,“朋友的事大,家中的事小”。
殷说,“那时候他根本就不顾家,成天在外面混,老婆对他说一百句话,抵不上他那帮‘哥们说的一句”。
在丈夫坚持将钱借出后,长久以来压抑在妻子心中的不忿终于爆发了。一次激烈的争吵之后,殷提出离婚,此后独自带着孩子生活。
2002年底,借钱的那几位朋友事发,高庆银也因此受到牵连而被捕。随后,是2年的刑期。
离婚之后又获罪被判刑,高庆银的人生走入低谷。按照一般的理解,高庆银与殷建红的这段感情已经走到了尽头。
高庆银将这一切归结为自己的“浑”,他说即使殷建红再嫁别人,他也无可埋怨,“毕竟是我对不起她”。但高没想到的是,离婚一年多之后,他们仍能再续前缘。
与记者谈话中,高庆银一直在努力表达对殷建红的感恩,殷则显然想淡化这种心态,她希望“新婚”的丈夫能将此事看得更轻松一些。“我总是觉得,我好像对他有责任,即使离婚了也还是一样。”殷说。
红娘及高庆银的心事
殷建红对高庆银的“责任感”,很快被管教干警王宗达注意到了,按他的理解是,“双方的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
王宗达看到,高庆银在看守所服刑期间,每个月两次的亲属接见日,殷建红都会早早等候在看守所门前。其时,殷与高离婚已一年有余。
王宗达还注意到接见时两个人“表情中的关切”。王的描述是,两个人交谈总是细声细语,好像总有说不完的话,眼神也不像离了婚那样没有感情。殷建红每次接见,都要给高庆银留下些钱,事实上她每月的收入并不多,还要带孩子。而到了换季的时候,殷建红也会来到看守所,给高庆银带来新的衣服。
王宗达显然是这次狱中婚礼的“红娘”,他说在20多年的管教干警生涯中,这是第一次为一名服刑中的犯人承担这样一个“角色”,他感到“非常兴奋”。最初,王宗达的想法是从工作出发,在他看来,促成这桩喜事“有益于高庆银的改造”。
喜事得到了看守所领导的支持,所长朱继发答复王宗达:双方感情上并没有完全破裂,有复婚的可能,要做好人成全这个家庭。促成这件事,对高庆银有利。对人有益、对社会有益,就应当去做……
因此,王宗达甚至把牵线当成了“任务”。
王宗达第一次找高庆银谈心是在2003年7月,那是高庆银最为消沉的时候。王的问题直截了当:想不想结婚?
高庆银一下子就楞住了。“犯人结婚?怎么可能!”高得到的答案是,只要双方情愿,便可以申请。这次谈心后,高庆银便不再向王宗达掩饰自己对殷建红的眷恋。
剩下的事情便是找殷建红沟通。几次接触下来,王宗达给看守所领导带回的消息是,“有戏”。
8月间,王宗达专程赶到大港油田找殷建红谈“高庆银的心事”,结果“出乎意料地顺利”——殷建红表示同意。殷说,历次的接见,她发现了高庆银的确在转变,“我对他有信心”。
婚期很快确定。10月21日,这个日子是殷建红自己挑的,“平时很忙,那几天可以请下假来”。而有好心人还查看了黄历,结果是:10月21日,农历9月26日,宜嫁娶。
特殊的婚礼
10月21日早晨,殷建红早早来到看守所,她为高庆银带来了结婚的衣服——一件新的黑色夹克衫;而她的身上,一套米色的西服显得格外庄重。
上午10点,一对新人在王宗达的陪同下,来到大港区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后,他们又回到了看守所。在王宗达的引领下,他们走进了二楼会议室。站在门口,高庆银“惊呆了”。
在他们去婚姻登记处不长的时间里,副所长李殿刚组织起干警和犯人们忙碌了好一阵子,剪窗花、贴喜字,将二楼会议室布置成了结婚的礼堂,接见室也被拾掇成了“洞房”。看守所的人们给了他一个意外的惊喜。
等候新郎、新娘“出场”的人们一共30多位,包括看守所干警和10余名犯人代表。他们在高庆银、殷建红出现于“结婚礼堂”门口的那一刻共同鼓起了掌。随之而来的是,激情的婚礼进行曲。
李殿刚是主婚人,他在宣布婚礼开始之前看了一下表,中午11点18分。
高庆银“只顾着笑了”,被推到大家面前讲话时,他一直重复一句话,“加速改造,争取减刑”。稍长的沉默后,又说,“出去以后,老老实实做个好人,平平安安过日子……多挣人民币……”
一片善意的哄笑声中,李殿刚插话:“你多挣人民币以后,要对小殷不好,我饶不了你。”高庆银连连摆手,“不敢不敢。”
婚礼之后的安排是:中午,看守所的小餐厅,摆了四桌婚宴;下午,会议室,唱卡拉OK;晚上,接见室,闹洞房直至夜里10点……
看守所教导员朱茂民是此次婚礼中的证婚人,他在看守所工作近30年。他说,这辈子还是第一次经历这样的事儿。当然,朱说他非常乐意当这样的婚礼的见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