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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内需的重点在于扩张城市市场

2003-04-29蓝海涛

中国经济信息 2003年17期
关键词:扩大内需农民收入城市化

蓝海涛

没有哪个工业化国家的国内需求是重点依靠农村市场来支撑的,而都是通过城市化,重点依靠不断扩张的城市市场来支撑的。

通过加速城市化进程,不断扩大新增城市人口规模,形成新的消费增长点,重点依托扩张城市市场,才能实现扩大内需的战略目标。

2003年“两会”期间,“三农”问题成为热门话题。其中,如何增加农民收入,开拓农村市场,扩大内需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之一。那么,扩大内需究竟以增加农民收入、开拓农村市场,还是加速城市化、扩张城市市场为重点呢?我认为,只有依托城市化加速器,以不断扩张城市市场为主导,带动农民收入增长,逐步启动农村市场,激活内需增长的动力源,实施城乡一体化战略,才能彻底解决“三农”问题,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实现。

启动艰难的农村市场对扩大内需贡献不足

伴随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我国国民经济进入新阶段,有效需求不足成为制约国民经济增长的瓶颈。鉴于出口受阻和防范大国经济外贸依存度过高,我国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不断增发国债,连续降低利率,以增加投资需求;修改抑制消费的政策、推行假日经济、启动农村市场,来扩大国内消费需求。随着亚洲金融危机平息、世界经济逐渐复苏以及加入世贸组织带来的机遇,我国的出口需求回升。外贸出口增幅从1997年的20%猛跌至1998年的0.5%,随后逐渐恢复,2003年一季度同比增长34.8%,出口863亿美元。但进口更猛,同比增长47.3%,达874亿美元,外贸逆差11亿美元,表明进出口需求两旺。投资需求也开始启动,2003年一季度明显出现了钢铁、煤炭和电力供不应求的局面。

然而,国内消费需求依然没有明显改观。2003年一季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0.5%,主要是粮棉油和蔬菜价格受国际市场和今春气候影响上涨所致,而工业品消费仍低迷不振。考虑到非典型性肺炎对服务业以及商品购买等方面的冲击,刚回升的脆弱消费需求今后很可能再度回落。为什么政府多年刺激消费,特别是启动农村市场的政策,并未实现扩大内需的预期目标呢?一方面,城市消费者群增长较慢,现有消费趋于稳定,消费结构待升级,而且住房消费、教育消费上升,社会保障不健全,预期收入增长不稳定,抑制了工农产品的消费;另一方面,农村市场启而不动,农民的潜在消费需求无法转化为现实需求,对扩大内需缺乏拉动作用。例如,农村市场份额依然在萎缩,从2000年的44.3%降到2002年的41.7%,但当年农村人口仍然占60.9%。虽然每年因城市化转移了上千万较高收入的农民,减少了农村市场的消费,但根本原因在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城乡收入差距拉大,农民购买力减弱,迫使农村市场份额明显下降。

假如按照一些专家的乐观预期,采取的一些措施能够见效,推动农村市场进入繁荣状态,那么我国的内需将复苏。然而,农村市场多年启而不动的实践证明,在二元经济结构下,受城乡分割体制的长期约束,农民在消费时心有余而力不足,农村市场成为可望而不可及的理论内需,难以转化成现实需求,因而寄望于农村市场来扩大内需的目标,在相当长时期内不易实现。原因主要包括:

一是农民收入增长艰难,妨碍内需扩大。不考虑价格因素,1997年~200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只增长3.4%,而同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3%,前者不及后者的一半。可见农民收入增长困难,速度慢。主要原因是,1997年农业进入新阶段后,城镇居民的收入和消费结构发生了变化,恩格尔系数不断下降,到2001年降为37.9%,粮、油、肉、菜的人均支出2001年比1996年减少131.2元。农产品市场需求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加入世贸组织后此矛盾更为加剧,使得农民难以通过农产品提价和结构调整增收。事实上农民来自农林牧渔业的人均纯收入,自新阶段以来基本是下降的,从1997年的人均1268元,降至2002年的1135元,年均递减2.2%。可见,农民增收主要来源于二、三产业,除了得自于当地乡镇企业外,主要靠外出务工所得。2002年农民务工收入人均为438.2元,同比增加45.6元,务工收入增加对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41.8%。因乡镇企业在买方市场的竞争压力下处于结构调整中,从业人员自1997年后就未超过历史最高水平,对农民增收的贡献趋于下降;而外出务工收入,因城镇就业难,农民工人力资本少,工作岗位差,不仅就业岗位受限,而且拖欠工资现象普遍,务工收入增长缓慢。即使减免税费,对农民长期增收的作用也不大。2002年税费负担下降,也只拉动农民收入增长0.5个百分点。假如全部免除税费负担,农民人均纯收入也只增加3.2%,而且是短期性的,不能持续。因此,只要现行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及其体制在维系,城市化进程不取得突破,农民大量滞留在农村,农业劳动生产率低,那么农民收入增长困难而缓慢将是长期性的,而且不可避免。这是阻碍农村市场启动的根本原因。

二是农民收入差距大,分配性扭曲抑制了中低收入户的潜在消费需求。农民收入差距,不仅表现为同一地区内农民收入贫富分化明显,一些乡村富裕户的收入可能是穷困户的若干倍,而且不同地区农民收入的差距也相当突出,尤其是大城市郊区的农民与偏远山区的农民收入不可同日而语。例如,2001年上海市农民收入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5倍,是最低水平贵州农民的4.16倍。由于农民收入基尼系数高,少数富裕农民的收入拔高了人均收入水平,实际上多数农民的收入在平均值以下。200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475.6元,其中低于2500元的农民占59.6%。少数高收入户与城镇居民消费行为相似,对一般商品有消费能力,缺乏消费意愿;而多数中低收入户,农产品自给自足成分高,限制了农产品消费;因现金收入有限,对工业品有消费意愿,缺乏消费能力,从而抑制了农村市场的启动。

三是农民的消费环境、消费结构和消费预期也制约内需扩大。尽管国家斥巨资改造农村电网,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已初见成效,但农村用电不便的状况尚未根本改观。而且自来水、天然气等的进村入户,相对于城镇家庭还相当少,乡村道路硬化率低,消费信贷更是缺乏,农村消费环境的改善非一日之功。在农民消费支出中,日常生活开支、生产资料购买、子女教育和医药费等刚性消费支出过高,积蓄少,挤占了改善生活质量的现金收入。农村社会保障是以土地为基础的家庭保障为主,只有少数发达地区的农民享受了一定范围内的社会保障统筹,绝大多数农民的养老、医疗和失业只得依靠家庭来解决,迫使农民捂紧钱袋,对未来的消费预期不乐观。这些因素使大多数农民本已有限的收入,更少用于消费,农民数量虽然减少不多,但农村市场的份额逐渐萎缩。

总之,在二元经济结构和城乡分割体制未被打破,农业进入新阶段,农村人口占大多数的背景下,农民收入和消费对扩大内需的瓶颈制约将长期存在。要想在此背景下大力开拓农村市场,试图扭转农村市场份额下降的趋势,违背城市化规律。国家全力开拓农村市场的边际成本太高,事倍功半,得不偿失。因此,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期望以繁荣农村市场为重点来拉动内需不够现实。

加快城市化推动的城市市场是扩大内需的重要支柱

现在的城市市场已经趋于饱和,扩张城市市场还有空间吗?如果静态来看,目前的城市人口和消费结构的确已没有多大的市场需求空间供扩张。但从动态考虑,如果城市化进程加速,大量农村人口源源不断地转化为城市居民,城市人口规模日益扩大,城市市场不断扩张,那么,扩大内需就具备了不竭的动力源。其理由主要包括:

一是新增城市人口将成为扩大内需的生力军。2002年约有9400万农民工进城打工,外出打工时间半年以上的劳动力比上年增加12.2%,占农村劳动力的比重达12.3%,约为6000多万人。若大致保持这种增长趋势,外出打工半年以上的务工人员将快速增加。实际上进城打工半年以上的务工人员,其就业行为、收入结构和消费行为接近城市居民,具有准市民特征,是城市化的先锋,而且队伍在迅速发展壮大。只要政策措施得当,先让这部分人从农村拔出根,在城市扎根,那么其家属也将先后随之迁入城市。一旦一部分农民工先期定居成功,将会诱导更多的农民工及其家属融入城市化大军行列,有可能使我国的城市化进程进入一个加速期。假定家属与劳动力的比例为1.5:1,那么家属队伍至少9000多万人,两者合计约1.6亿人,考虑到此队伍仍在不断扩大,今后10年~15年将有1.6亿~2亿潜在城市化人口等待转移,相当于目前城市人口的1/3左右。如果这部分农村人口如期转移成功,将构成扩大内需的强大生力军。据有人初步测算,如果 2002年~2005年每年约有800万农村居民迁入城市,每年将新增消费需求400亿元左右,每年将拉动经济增长0.38个百分点。实际上,1990年~1995年,每年的城市化率约提高0.5个百分点,之后城市化加速,1995年~2002年,城市化率每年提高1.4个百分点左右,新增城市人口1700万~1800万。综合考虑,因推进城市化建设,2002年~2005年年均将创造需求900亿元左右,拉动经济增长0.83个百分点。

二是农民变市民后的收入水平提高,消费能力增强。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的收入差距从1997年的1:2.47,扩大到2002年的1:3.1。如果考虑农民收入中的实物成分以及用于生产性支出等不可比因素,目前城乡居民的实际收入差距更大。而且城镇居民的消费水平远高于农民,2001年人均消费支出城镇居民是农民的3倍多。到2002年,城镇居民平均每人消费性支出6030.0元,而农民平均每人现金生活消费性支出仅为1467.6元,城镇居民的市场购买力是农民的4.1倍。即使考虑到城市化移民的平均收入和消费水平低于原驻城市居民,鉴于市民的边际消费倾向明显高于农民,每个新增市民的消费能力可能相当于3个农民以上。

三是新增城市人口的需求意愿强烈。由于经城市化的新驻居民的平均收入低于原驻居民,而高于农民,其需求收入弹性大,对改善生活质量的农副产品以及家用电器等千元级消费品需求强烈,是扩张城市市场消费需求的重要原动力。

四是城市消费环境和社会保障优于农村,便于新驻市民消费。与农村相比,城市便利的购物条件,良好的水电气及信贷消费环境,比较健全的社会保障机制,提高了新驻居民的消费预期,有利于刺激消费,扩大城市市场的需求边界。

总之,与其它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的特殊国情,使我国国民经济增长过早遇到了有效需求不足的约束。为了扩大内需,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我国,依然要遵循先行工业化国家的发展规律。没有哪个工业化国家的国内需求是重点依靠农村市场来支撑的,都是通过城市化,重点依靠不断扩张的城市市场来支撑的。虽然我国农民数量众多,但收入增长艰难,只是理论上的或潜在的需求大。通过加速城市化进程,不断扩大新增城市人口规模,形成新的消费增长点,重点依托扩张城市市场,才能实现扩大内需的战略目标。

依托城市化杠杆,扩大内需,破解“三农”问题

尽管以加快城市化来扩张城市市场,与增加农民收入来开拓农村市场都会遇到一系列难题,但前者比后者的解决途径多,相对容易,成本低,效率高。城市化道路可依托的政策资源丰富,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的回旋空间大,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突出,能集聚更多的民间资本推动城市经济发展,创造就业机会,拓展市场空间,可取得事半功倍之效。而农民增收之路目前主要盯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通过试点减免税费与直接补贴相挂钩的方式来增收,政策改革的回旋余地小,所增收入平摊到每个农民头上,收效不大。这种方式对财政资金依赖性强,不易吸引民间资金投入农村,来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内需的效率不高。因此,通过城市化扩张城市市场比直接开拓农村市场更容易拉动内需。前者走间接道路,看似远、实际近,是一条围魏救赵的捷径;后者虽然直接,看似近、实际远,是一条很难攀登的山路。当然,强调走城市化道路,以扩张城市市场来扩大内需,不等于忽视增加农民收入,放弃农村市场的开拓。而是要明确扩大内需的重点在扩张城市市场,开拓农村市场只是辅助途径。因此,扩大内需的政策思路为:依托加快城市化,以不断扩张城市市场为主导,带动农民收入增长,逐步启动农村市场,激活内需增长的动力源,实施城乡一体化战略,彻底解决“三农”问题,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实现。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以中等城市发展为重点,推行“毕业升级制”的波浪型发展战略。 虽然十六大报告提出要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但不等于全面而均衡地同步发展各种规模的城市。受国力和资源所限,没有能力实施全面发展战略,只能集中力量,以点带面,实施非均衡的重点发展战略。关于不同规模的城市化重点之争,大城市、中等城市或小城镇都有人主张作为重点,或者将其中两两组合作为重点。从中央政府支持城市发展的优先序列来看,中等城市可作为重点。在超大型、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和小城镇的六级城市系列划分中,作为重点的中等城市主要包括大型和中型城市。超大型和特大型城市自身已积累了发展极优势,只要放开政策,任其按经济惯性自由发展则可,无需国家过多干预;小型城市和小城镇因底子薄、基础差、数量多,国家财力难以全面顾及,只能放活政策,鼓励发展,给予必要的支持;而大中型城市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是区域经济的中心,未来城市化人口的重要载体,发展潜力大,城市化启动成本低,财政资金投入的社会边际效益高。既没有患“大城市病”的顾忌,也没有小型城市和小城镇投资回报率低,对经济增长缺乏带动效应的忧虑。因此,国家从政策资源和财政资金方面需重点扶持大中型城市发展,引导社会资金和人口向此类城市流动,保持城市化的协调发展。要采取动态的“毕业升级”政策,只要大型城市经过一定时间升级到特大型城市后,则停止资金等方面的优先扶持政策,由其自行发展,转而将政策资源和财政资金用于从小型城市升级上来的中型城市。这种鼓励城市之间相互竞争,不断升级的波浪式发展模式,有利于加速我国的城市化进程。鉴于我国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大,各经济带的城市化重点,可实施地区差异化发展战略,具体内容可参见有关文献。

二是设立城市化专项资金,鼓励地区间城市化竞争。中央与地方“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以及地方市政府只负责常驻市民就业、义务教育、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行政管理体制,是制约地方市政府将农民工纳入城市管理体系的根源所在。农民工的就业、子女义务教育和社会安全具有很强的外部性,不仅地方市政府,而且中央政府都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中央政府需从每年新增财政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城市化专项资金,对列入重点支持的大中型城市,根据其每年吸纳的城市化人口规模,以及用于这些新增人口的子女义务教育、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和住房支持等方面的实际支出,给予财政补贴。发达地区少补,欠发达地区多补。城市化指标以及新增城市居民的稳定就业率,可列入城市首脑的重要政绩考核指标,严格核实,作弊严惩,以激励大中型城市间相互竞争,加快城市化进程。

三是建立信贷担保和小额信贷机制,刺激新增城市化居民创业和消费。新增城市居民在自谋职业和大件商品消费方面,往往都会遇到资金约束。政府与民间组织合股建立信贷担保机构,由民营组织负责运营,政府限定担保费率;或者鼓励民间组织建立信贷担保机构,政府通过减免税率、补贴初期运营费用等措施,鼓励该机构向城市下岗人员、新增城市居民提供创业贷款担保。此外,采取财政贴息的办法,鼓励商业银行向新增城市居民和下岗工人等弱势群体,发放个体经营和大件商品消费的小额贷款,同时降低消费信贷的首付款比例。一方面刺激就业,增加居民收入,吸引更多农民进城定居,加快城市化进程;另一方面又鼓励消费,激活城市居民对农产品和工业品的消费需求,增加农民收入,复苏农村市场,从而持续扩大国内消费需求,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奠定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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