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四章
2003-04-29王志宏
王志宏
高三的玫瑰
我喜欢海,深邃的幽蓝的海。
我喜欢风,微微的透明的风。
我喜欢海风,从蓝的海中轻拂过来的晶莹的风向。我喜欢海风,或许,还有一点的爱,一点的恋,悄悄的,暗暗的,默默的。
我现在坐在这里,北方公历三月的最后一天,偏离海的一个小镇,怀想海风,一个叫海风的男孩子。
那是一个梦,是我多梦的满天星辰的世界里一个不曾遗落的梦,而海风,则是我在那个梦中邂逅的男孩儿。高大、朴素、刚毅、寡言,除了轻的年龄,没有一丝一毫的英俊。然而,我就把这样一个平凡的男孩子留在了我的梦里。
那年,我读高三,求医失败后冷冷的阴影遮去了周遭的一切光明,我试图遁到哪儿,一个无人的山庄,抑或什么远古的森林,我不愿别人触碰我一层层裹了又裹的痛楚和失望,更没有勇气去面对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第一个七月。我遗失了笑,遗失了快乐,以及未来的生活。
亲人在远方。海风在毗邻城市的重点高中与我同窗,我们是高二春季学期地区征文比赛中惟一的两名优胜者。对海风,我从来没有刻意掩饰过自己的忧伤。
在紧张的复习中,海风来并给我讲了他自己的故事,他被重重的风湿症缠扰多年、相抗多年的经历……
此后,我很乖地听他的话,盼着他字里行间的解劝,聚拢起所有的希望与海风一起复习,等待七月。
海风的来日,是三月的最后一日。
海风常常在五寸的照片中冷峻地面对夜晚,他朴素的衣着和颜色让我安宁、从容。
他的分发很长,很配他的气质,暗自比较,他的发丝长于我的寸头,不知怎么,就以为海风他是喜欢长发的,于是暗暗地决定要蓄一头飘逸的长发。
每一个晚自习后,在眠之前,都会遥遥地想起海风。同窗的女孩儿都说:“你和你的朋友报同一所大学吧,毕业后就嫁了他。”
海风真的好,真的嫁了他,也许是我一生中最堪称圆满的一个梦,然而,不知为什么,海风之于我只是远方的天际一颗不可企及的星,仿佛童年时代经过异地的橱窗错过的一个异常珍爱的洋娃娃,抑或是一只精美易碎的瓷,不可轻易触摸的,只宜在限定的距离下远远观望。
悄悄地为海风描画了这样一个女孩儿:温柔体贴、善解人意,五官不一定漂亮,但不可不清秀;一定要纤细,适于长发飘飘……
九月,我们分别入了不同的大学,都有一种不如意而产生的失落。旷达的海风终于又说:“你的还可,最令我放心的是我最好的一位学兄岩与你同系、同窗,我已拜托他照顾你……”
身为系学生会主席的岩十分珍视自己的承诺,来去如风的他无论在怎样繁琐的工作中总会在晚自习的缝隙间关心我的一切,学习、生活、身体……
被人关怀是幸福的,可是,我还是一个爱忧郁的小孩子。于是,我开始学习照顾自己,学会不自寻烦恼,学会坚强!
长裙栩然,长发飞扬,有一个女孩在校园的石板路上顾盼间眸光流转,自信而自尊!
海风,成了一个异常遥远的梦,就连这个名字“海风”也许是在梦中偶然闪现的名字,在某个时空呼唤过的,只宜表达一种深深的绵绵的情意。是有那样的一个男孩子,也许不记得了他的真姓名,我曾经在心里为他种植了一株玫瑰,或者说,我在心里为他和另一个女孩子种植了一株玫瑰,纯洁而永恒,就像我不能轻易剪下我钟爱的长发,剪下它,也许就剪断了一个高三女生曾经珍贵的关于海风的梦。
高三的阿诗玛
我在书箱子里执著地翻着,一个旧的簿铁的文具盒,一本很小的红皮工作手册。然而,我的希望落空了,面对十指上薄薄的尘灰,以及窗里明亮起来的光流,怅然若失。
我找那个早已沉睡多年的文具盒是为了存放在盒中的一张留言条,另一个,则是为了誊写在其中的一首小诗。留言条和小诗的作者是寄给我“阿诗玛”的女孩子,她的芳名叫金萍。当时,我们都是高三的女生。
阿诗玛,我的礼物“阿诗玛”是一个手提袋,飘逸着风情万种的杏黄色流苏,手提袋的正面绣着三个红色的绒字“阿诗玛”。那样的手提袋一共有22个,分别属于文科高三八班的女生。那22个“阿诗玛”是当时我们那座城独一无二的景致。
我微微笑着,我的“阿诗玛”在我的手边,纯白的底色已经晕染了岁月的黄旧,十年的时光流过后,许多记忆流逝了,许多旧时的小插曲也只剩下了稀薄的余音,许多被我们珍视的物事也给扔掉了,可这个“阿诗玛”还在,亲切着,如同我们大家旧时的容颜。
那半幅信纸的留言虽然已成昨日的花朵,可那一笔一划的祝福却依然如旧时当日那样清晰地印在心间。她走了,在高考前的日子回归她美丽的彩云之南,她的故乡马龙县。她在我们五十几名同窗的生命里或许仅仅是某个黄昏经历的一场夏日的雨,一生,也就那么一次的相遇。
其实,那是一个寻常的夜晚,没有什么特别,五十几个孩子凝聚在一起,惜别的眼泪哭在一起。她圆圆的脸、圆圆的白边眼镜、哽咽的泪音就那么容易地离我们越来越远。
忘记了是怎样开始的歌声,那个叫迎新的女孩子唱了起来,“壮士啊,我的朋友,你不要离去,为什么让我咽下这苦涩的泪滴,梦里魂里都是你,谁料到相逢却暗伤别离,却暗伤别离。路迢迢,风凄凄,遥把你身影描在心底,描在心底……”这是当时的一部影片《金刀黄天霸》,也许是《金镖黄天霸》里的插曲,随着歌声高亢起来的离情,一匹昂首长嘶的骏马载着一位英武的壮士扬鬃而去……
后来忆起那日的情形和那支歌觉得多多少少有些不谐合,可就是那样的氛围让我们每一个孩子动了十八岁的真情深陷其中。
后来,她考入了中央民族学院。再后来,我在一家报纸上看到一个叫金坪的中央民族学院的女生获得了“韬奋新闻奖”的二等奖。
“不能相逢是人生的真谛。”这就是金萍留言中的一句。另外21个“阿诗玛”不知芳迹还在否。一九九八年,我们一九九O年毕业的盖州市第一高级中学三年八班的同学聚会时,聚起了二十几名同学,那个才华横溢的班集体是我们永远不能忘却的骄傲。我们的两任班主任梁寿杉老师、宗学大老师他们都好吗?还有我们曾经那么精心呵护过的“新荷”诗社及油印的诗刊《新荷》?那美丽、多情的阿诗玛是我们岁月里的金子,不仅仅在高三那一个年轮上闪烁,它必将伴随我们的一生,和其它美丽的物事一起,如同伴侣,相随到老。
六年级的槐花
那天,我跟妈妈说:“我怎么不能忘了他,他好像还站在槐花的树下,拄着双拐。”
“谁呀?”
那个少年是妈妈故乡顾家的二小,很顽皮也很英俊的少年。他叫斗,跟刘皇叔家的阿斗一个名字。斗的眼睛很秀气,总是笑眯眯的,有时也羞涩着。
我非常羡慕斗,我的羡慕甚至有一些偏执,只因斗的家就在校园的东院,仅仅一墙之隔,听到铃声往学校跑都来得及,而我上个学却要翻山越岭来到这里。
我还羡慕斗有一个长长辫子的姐姐,在我们的小学校当老师,她的眼睛和弟弟的一样。我们也不知道从哪儿讨来了她的小名儿,铁莲子,也许是听她的母亲隔着墙呼唤过的。
书声琅琅,即使天寒地冻也不曾冻住过我们朗诵的高声,因为火炉里熊熊燃烧着玉米棒子、木头疙瘩、朽树的枝子。教室里温暖如春,我们都感谢斗,我们的劳动委员。每天清晨,他都要早早地打开教室的门,把炉子生好,旺旺的,暖融融的,等候每一位同窗来。一日,班主任说还是大家轮流生吧,这是我们每一个人的事情。斗却真挚地请大家别争,说全班惟有他离家最近。
斗很贪玩,爱把双手挂在教室的门框上荡秋千,同时哼唱着那年流行的秧歌调,有时,还把一个叫燕子的同班女生唱进他的秧歌调里,令燕子真心地懊恼。
铁莲子老师没有教过我们什么课程。在校园里,偶尔,她能逮住正在爬树的弟弟,爱抚地摸摸他的头,突然大喝一声:“立正——”也许是条件反射,斗立刻立正,可是,几秒钟后撒腿便跑,他意识到给他指令的人是他的姐姐,并不认可她是他的老师。
炉子撤了,天气日渐暖了起来,田野里、小河边、山坡上,放学后,跃动着孩子们挖野菜的活泼的身影,飞着快乐、无忧的歌声。
就在那么美好的日子里,斗突然间病了,他的腿疼,走路都变得艰难起来,他素日笑眯眯忽闪的长睫毛朦胧起来,仿佛蒙住了什么。
从医院里回来,已是槐花初绽的时节,那天清晨,我们快到斗家的时候,依稀看到一个拄着双拐的少年站在槐花飘香的树下,用一只脚站立在地上,向宁静的校园默默地凝望。
是斗吗?我们加快了脚步,疑惑着,喊着他的名字,然而,他避开了,急促地移动双拐回了家里,掩上了门。我们站在他槐花的门前怔怔地望着,不知所措。
老师说斗休学了,他得了骨癌,做了一次截肢手术,可这已经无济于事了。看着斗空着的座位,心里怅然若失,这个季节里好像失去了鸟语和花香,平添了沉沉的心事。斗就在我们的隔壁,我们想跟他一起学习,一起备考初中,将来一起上大学。我们为那个叫斗的男孩子流着少年的眼泪,此后,只在每天的清晨能够遥遥看到他在槐花中凝神瞩视校园的身影。
斗终于去了,他没有哭过,没有喊过痛,懂事的他无声、无形地教给了我们坚强。他在告别我们之前的一个清晨,在满树槐花中多停留了一会儿,我们围着他的轮椅问长问短,享受着久别重逢的小孩子的狂欢,那是斗在从容地与我们作别。
斗去了一个槐花很多的山坡,我们在校园里可以看到他,他也能够看到我们,看到他的生活了十三年的家,他的长辫子的铁莲子老师姐姐。
我常常觉得,那年的槐花是永恒的,每一年的槐花都是六年级那年的灵魂,在我们怀念着、并痴痴不肯忘却的记忆中流动。
三年级的垄上
“我从垄上走过,垄上一片秋色……”
那时,我还不会欣赏垄上的秋色,可是,作为小学三年级的女生,我满心爱着那些高大的玉米、高梁,以及秋后列兵一样的茬子。
就是在那样的时空里,我们雀跃地走在垄上,走在盖州东部山区一个叫刘堡的村庄的垄上。同行的还有一个女孩儿和一个名叫连喜子的男孩儿。其实,“连喜子”这个名字是不应由我来叫的,我应该叫他“小舅”,因我住在外婆家,一切的亲戚都是母系,我别无选择。
连喜子小舅面孔黑黑的,眼睛一眨一眨的,像夏夜的星星。他是我班的体委,所以,每天走过田垄的路上,他也不会忘记喊他的“齐步走”、“一二一”。每天他的妈妈目送我们上学的时候都要反复地叮咛:“不许欺负你外女儿,要跟你外女儿好好学习……”
每当听到第二句叮咛,他的脸都会越发黑红。小舅背着三个书包,大幅地摆动双臂,有时还拖着鼻涕。
除了学习上的事儿之外,我是崇拜小舅的。他不怕羊用尖尖的角顶自己,不怕毛毛虫,还能像猴子一样迅捷地爬到大梨树上给我们打梨,而且,他还认识乌米。
乌米是高梁上结的,不知什么原因没有形成粮食。乌米还未抽穗的时候是看不出来的,和正常的高梁穗苞没什么两样。可是小舅认识,不必像我那样一支支穗去扒,因老了的乌米不好吃,所以,外婆家的高梁地往往被我偷偷地扒得惨不忍睹。
乌米真好,无论生吃,还是煮熟了吃。尽管吃得满嘴乌黑,还是一脸的欣喜。小舅也爱吃,可他从来不舍得自己吃。为了乌米,小舅不知在我心里掀起过多少感动。
忘记了故事发生在哪一天,不知怎么,一只小羊越过外婆屋后的田垄,闯进了没有栓门的屋子,我大声地呼喊、求救,不知人们都哪儿去了。我爬上炕,爬上窗台,骑在玻璃窗上拼命地喊:“救命”。是小舅解救了我,牵走了那头找我打架的凶巴巴的羊。
那年的初秋,山上的柞蚕遭到了毛毛虫的袭击,老人们说,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么多的毛毛虫,这些百年不遇的虫子会毁了大家的辛勤劳作的。我们刘堡小学为了支援这次保卫家园的除灾活动,号召三年级以上的学生到山上抓毛毛虫。
我怕毛毛虫是出了名的。有一次,连喜子抓了一只毛特长的毛毛虫放到我的书桌上,吓得我哭了一天,为了恨连喜子,我自己背了一星期的书包。而且,老师也关照我有病的腿,特别给我放半天假。
可是,我不想跟同学们不一样。小舅看懂了我的心思,拍着胸脯保证,这次准保帮我,绝不欺负我。回到家里,我让外婆给我找了一条尼龙丝袋子,一双厚厚的皮手套,我怯怯地、跃跃欲试地和小舅踩过一条条田垄,上了柞树葱茏的高山。
时至今日,我已不能真切地记得我是怎样闭着眼睛用手套,而不是自己的手,掩耳盗铃地把第一个毛毛虫捉放到袋子里。那天结束后,我一共捉了23.5斤毛毛虫,像人们背任何东西一样,用自己的背把它们背到村外,队里的会计过了秤,外婆他们已在河边垒起了一个大大的土池,把陆续运来的毛毛虫倒进土池中烧炼起来,那浓浓的烟尘里不知怎么有了类似虎门销烟的壮观,让人久久不能忘记。
后来,队里为了奖励我们这些孩子,决定每捉一斤毛毛虫奖励一毛钱。2.35元,两元三角五分,这是我平生收入的第一笔劳动报酬。小舅捉了五十多斤。
柞蚕丰收了,白白的茧,我们上山帮助摘过;大豆丰收了,我们在收割过的垄上拾过豆粒;我们一起到青年点旁给劳碌的大人们占座,听说书先生说书,说刘秀,说花木兰、樊梨花,说杨家七郎、杨门女将,也说岳母刺字、精忠报国……
那是些无限美好的夜晚,我们从那些悠长的垄上走过,曲终人散,虫声与风声唱和,传来连喜子小舅轻轻的提示:“慢一点儿,这儿有个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