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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落在站台上的包裹

2003-04-29傅爱毛

当代 2003年5期
关键词:德山火葬场大伯

傅爱毛:女,河南人,1969年生,本科学历,2000年开始文学创作,发表作品70余万字,两部中篇小说曾被《小说月报》转载。现在河南省新密市文联工作。

在火葬场工作的老人,成为乡亲的忌讳,成为儿子的忌讳,都在情理之中,也在俗套之中。但当他把心里的话说给遗体听的时候,那一份孤独,足以让我们揪心。

1

刚开始的时候,村里人都不知道德山大伯在城里做什么工作。见他能挣钱供儿子读书,都挺羡慕他的。后来,大家就都晓得了,他原来在"殡仪馆"工作。也就是人们俗话所说的"火葬场"。专烧死人的。

知道他整天跟死人打交道,村里人见了他便跟见了魔鬼似的,远远地就躲开了。连他家门前的路也很少再有人走了。不得已从他家门前过一趟,过去了以后还要忙不迭地"呸呸"往地上吐两口唾沫,以示划清界限。如果有人无意间跟他走了个迎面相逢,便会整整一天都闷闷不乐的,觉得自己触了霉头,要有不吉的事情发生。

德山大伯在村里原本有着极好的人缘。起先的时候他并没有意识到村人态度的变化,从城里回来休班的时候,见了人就一边笑一边掏出烟来。烟是他从城里特意买回来的好烟,专门招待村人的。心想,自己在城里做了事,挣了工资,不能再拿稀巴烂贱的土烟让人抽了。谁知,当他恭恭敬敬地把烟递上去以后,人家却吓得连连后退,而且一脸的怒容和排拒,仿佛受了极大污辱似的。他这才晓得,村里人都在嫌恶他。

知道了以后,德山大伯心里很难过。但想来想去,却也一点法子都没有。儿子考上了省城的一所重点大学,每个月都要消耗一大沓子钞票。自己不想法子挣钱怎么办呢?再说,自己已经五十多岁,既没有知识也没有技术,连力气也没剩下多少了。不在火葬场里做又能在哪里做呢?就是这样一份遭人厌弃的差事,也是他在城里的一门远房亲戚帮他找的。许多人想干还争不到手呢。

静下心来想一想,德山大伯觉得自己干的差事的确有些埋汰,也怨不得人家嫌恶。于是,再见熟人的时候,他便知趣了许多。不跟人家走得太近,也不主动给人家递烟,更不与人家握手。如果有谁递烟给他?(不过,这种情况极罕见?),他也只是小心地拈起烟棒,绝不让自己的手触及人家的手。至于走亲访友、参加人家的寿宴婚礼这一类的事情,他自觉地完全禁绝了。

他明白,如果他唐突地出现在人家的寿宴或婚礼上的话,人家一准会拿一根棍棒把他赶出来的。尽管他经常洗澡,尽管他在工作的时候永远都戴着一双厚厚的手套,从未直接触及过尸体,可是他知道,在别人眼里,自己依然像瘟神一样地可怕。

为了免遭嫌恶,渐渐地,他便不大回村里了。亲戚们也一家一家地跟他断了来往。熟人们见了他则避之惟恐不及,连一句话都懒得跟他说了。仿佛只要跟他搭上一句腔,就会沾上霉气,带来厄运似的。从此以后,他哪里也不去,跟谁都不来往,只把火葬场当成自己的家。

火葬场很大,处在市郊一个十分荒凉的地段。里面的工作人员不是很多。有领导、会计、搞卫生的,还有其他管理人员。最低等的便是德山大伯这样的焚尸工了。别的人员虽然也在火葬场工作,但一般都不靠近尸体,更不接触尸体,焚尸工则专门跟尸体打交道。搬动、停放、整容、焚烧,哪一道工序都由他们来完成。由于整天围着尸体转,即使在火葬场内部,也没有谁愿意与他们多来往了。

德山大伯所在的火葬场是在县城里,刚刚新建的。焚尸工一共有六个,平均两人一组。跟德山大伯配班的是一个名叫米贵的老汉。米贵老汉是天生的聋哑人,除了默默地干活以外,从不弄出别的一点声响来,差不多跟那些躺在冰柜里的尸体一样地沉寂。由于没有谈话对象的缘故,德山大伯便也整天整天地沉默着,不说一句话。

有活干的时候,德山大伯认认真真地干活。没活干的时候,他便呆呆地坐着。即使在火葬场院内,他也从不乱走乱动,更不到别的工作人员办公室去串门儿。他知道,虽然都在这里工作,也还是有高低之分的。那些不与死者接触的管理人员,也讨嫌自己这样的底层一线工。不是万不得已,绝不肯靠近他们一步的。虽然他们担负着火葬场里最脏最累最实质性的工作。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德山大伯已经渐渐习惯了别人的歧视和嫌恶。为了儿子阿宝,什么样的委屈他不能忍受呢?

儿子阿宝是德山大伯在这个世界上的惟一亲人了。自去省城念了大学以后,一共只回来过两次。当他知道父亲在火葬场做了焚尸工以后,便再也没有露过面。当然,偶尔地他也会写一封短信回来。儿子的最后一封信是半年以前寄来的。他在信中告诉父亲:自己谈了女朋友,是城里姑娘,家庭条件很好,爸爸和妈妈都是国家干部。他不想让女朋友了解自己的家庭状况。因此,没有什么特别要紧的事情,请父亲以后尽量不要打电话给他,也不要寄信。每月五号以前以舅叔的名义寄给他一张汇款单即可。

接到儿子的信以后,德山大伯并没有太难过。

他想,自己做焚尸工为什么?不就是为了多挣几个钱,让儿子活得像别人一样风光吗?儿子是乡下出身的穷孩子,能够到城里读大学,并找一个城里姑娘做女朋友,是他们家几辈子的造化呢。儿子的女朋友若是知道自己在火葬场做焚尸工,一准要把儿子低看几分的。说不定还要因此跟他分手。那样的话,儿子不知道要难过成什么样子呢。想到儿子为着他的缘故而遭受白眼和歧视,他的心便像蝎子蜇着一般地疼痛难忍。他知道遭人歧视是一种什么滋味。他已经受够了那种滋味,再也不想让儿子品尝了。于是,便遵照儿子的嘱托,再也不打电话或寄信给儿子了,权当儿子没有他这个父亲。不过,他严格按照儿子的吩咐,每月五号以前,雷打不动寄一笔钱给儿子。知道儿子处了女朋友,他便更加地省吃俭用,把能够节省出的每一分钱都寄给儿子。

以前,隔三差五地,德山大伯就要跟儿子通一次电话,说一些嘘寒问暖的体己话。自从来火葬场工作后,除了儿子以外,这世界上就再也没有一个愿意跟他说话的人了。火葬场的值班室里有电话,但他知道,值班人员不高兴他用手去触摸电话机。有时候儿子把电话打到值班室,值班人员总是借口他正在忙,走不开,而替他接电话,然后再把内容转告他。儿子是个聪明的孩子,有过两次这样经历以后,知道了内中隐情,便极少再打电话给他了,有什么事情便写信。但他几乎不识字,收到了儿子的信还要请人念给他听,十分麻烦。后来,儿子连信也不写了。他便从邮局买来一张IC卡,实在想念儿子了,就在街上的电话亭里打电话给儿子。

自从来火葬场工作以后,儿子就成了他与这个世界的惟一联系,也成了他活着的惟一动机和目的。每一次打电话给儿子,他都没有什么具体的事由,他仅仅只是想要听听儿子的声音。听到儿子的声音,他的心就会幸福得直打颤悠,十天半月都无法从兴奋中平静下来。干活的时候也乐颠颠的。现在,既然儿子不让他打电话了,每当想念儿子的时候,他就想找一个人好好地说说儿子。就像一个人口袋里装着一件珍宝,总是忍不住想要拿出来给人看看一样。

可是,他找不到愿意听他说话的人。

所有与他认识的熟人都变得跟他形同陌路。火葬场内部的工作人员也都从不肯与他们这些焚尸工多说半句话。他总不能在大街上随便逮住一个人就跟人家说话吧?他惟一可以说话的人便是他的搭档,那个名叫米贵的老汉。可米贵却又聋又哑,连天上的炸雷声都听不见。而且嗜酒如命,几乎每天都喝得醉醺醺的,除了干活以外,便是躺着睡觉,用拳头擂他也难把他叫醒。偶尔碰上他清醒的时候,德山大伯便忍不住想要跟他说说话。明知道米贵一个字都听不见,可他还是想说。无论如何,米贵他总是一个大活人。整天整月地跟死人打交道,德山大伯是真的希望能有一个活人可以说说话啊。他说:

米贵老弟,你见过我儿子吗?

米贵看他一看,一言不发。

他又说:我儿子块头很大,比我还高出半个头呢。

米贵又看他一眼,还是一言不发。

他接着说:一村子的后生都没有我儿子长得排场。

说完了这句话,德山大伯忍不住呵呵地笑了起来。笑完了以后又接着说:

我儿子不单单生得漂亮,脑壳子也特聪明。不怎么费力就考上了省城的重点大学。一毕业就是国家干部呢。

德山大伯说到这里,又一次忍不住呵呵地笑了,笑得眉毛和胡子都扬了起来。仿佛他儿子现在已经当上了国家干部似的。

米贵看了他最后一眼,不耐烦地皱皱眉头,起身走开了。边走边嘟嘟囔囔地发出一些不清不楚的声音。德山大伯虽然不明白米贵在"说"些什么,可是他明白,米贵说出来的一准不是什么好听的话。这从他那充满厌恶的表情上就可以看得出来。

看着米贵远去的背影,德山大伯愣怔在那里,老半天没有动静。连米贵也厌恶他,不愿听他说话,他实在有些气愤难平了。他只不过想要跟他说说自己儿子的好,怎么就惹得他不高兴了呢?他恨恨地站起身来,狂暴地想要出去走走,却又不知道要到哪里去。他晓得,没有哪一个人,哪一个地方欢迎他。他是这世界上最低等的贱民,操持着这世界上最令人嫌恶的职业,简直连那些流落街头的乞丐都不如。于是,他便下意识地来到了停尸间里。

停尸间的冰柜里放着几具待烧的尸体。德山大伯把冰柜的门一一拉开,他看到,其中一具是女尸,六十来岁的样子。面目安详,似乎还带着些许的微笑。

看着那张微笑的脸,他忽然间十分感动。好久好久,他都没有看到过一张向他露出微笑的脸了。那些面对着他的脸全都是冷漠而又疏远的。现在,他终于看到一张久违了的亲切的笑脸了。他禁不住对着那张笑脸说起话来。他觉得,自己仿佛有整整一百年不曾跟谁亲切地说过话了。

他对着那具女尸认真地说道:老姐,看样子你有六十多岁了吧?

那大姐抿嘴微笑着,并不开口。

他又说:你这般年纪,闺女和儿子都已经成家了吧?我老伴走的时候,也跟你一般年纪呢。

那大姐依然微笑着。像是在默认他的话。

他又说:儿女们都成了家,你要走也可以走得无牵无挂了。顿了顿,他又说道:我也有儿子。我儿子在省城念大学,一表人材呢。还找了个城里的姑娘做女朋友。那姑娘,花朵一般地漂亮呢。德山大伯说到这里,忍不住嘿嘿地笑了两声。笑过了以后,心里舒坦了许多。想到儿子,想到儿子的女朋友,他便觉得所有的烦闷都一扫而光了。他想,有这么好的一个儿子,自己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不就是被人看不起吗?看不起又怎么了?再说了,谁能够长生不老?谁死了不从他们焚尸工手下过?多大的官都逃不过这一关。自己前天还亲手烧了一个副县长呢。那副县长也跟普通老百姓一样,乖乖地躺进炉膛里,化作一缕青烟,随风而去了。

想到这里,他又对那女死者说:老大姐,莫害怕,人人都有这一天。过去了这一天就自在了。啥心都不用操,只等着享清福了。

德山大伯说着话,伸出手来,把大姐身上的衣服掖了掖,然后,轻轻地把冰柜关上,慢慢走出了停尸间。边走边想,还是这些躺在冰柜里的死人好,他们不讨厌他,也不嫌恶他,像听话的孩子一样,乖乖地躺着,耐心地听他说话,实在比那些活着的人可爱得多了。

以后,每逢心里闷得慌,想要说话的时候,德山大伯便来到停尸间里,跟那些躺在冰柜里的人拉拉家常。问他们是哪里人,多大年龄了,生前是做什么工作的,有几个儿女,是得了什么病死的,儿女们孝顺不孝顺。问完了以后,他也跟他们聊聊自己的情况。聊自己年轻时曾经去过的地方,聊自己死去的老伴儿,聊自己养过的牛或是放过的羊。当然,更多的时候则是说自己的儿子。说到了高兴的时候,他便爽朗地笑几声。说到了伤心的地方,他又忍不住流下一些眼泪。无论他说什么,说多久,那些躺着的人都不厌其烦地耐心听着。这使他觉得既踏实又满足。

一般来说,死者在停尸间里都停放不了几天。轮到哪个人要被火化的时候,他总是提前动手,把那个人收拾得利利落落,干干净净的,让他体体面面地在追悼会上跟家人和亲友们作最后的告别。尸体被推进焚尸间以后,亲人们一般都回避了。他们不忍心看到亲人被焚化成灰的过程。亲人们退出去,门自动关上以后,焚尸间里就只剩下焚尸工和死者了。每当这时候,德山大伯的动作总是非常地轻缓。他和米贵一起,轻轻地把尸体移到停尸板上,然后,认真地替他们抻抻衣角,再说上几句安慰的话,才小心地送他们入炉。

如果是六七十岁的老头儿,他就会说:哥们儿,该走你就放心地走吧。你的儿女们都很孝顺。他们送你来的时候,流了好多的泪呢。眼泪,那可是比什么都值钱的东西呢。你也该知足了。安心上路吧。到了那边甭偷懒,先替儿孙们打着天下,好歹闯荡出一份家业来。到时候儿孙们去了也好有个落脚的地方。

如果是个年轻人,他就会说:老弟,能来这世上走一遭就不错了。莫要遗憾,也莫要伤心,哪怕活到一百岁,也免不了这一步。阎王殿里无老少,谁也说不准自己哪一天就把路走到头了。你活了几十年,也算是够份了。高高兴兴地去吧。

不管男女老少,德山大伯在送他们入炉的时候,动作总是又轻又缓,像是生怕惊醒了他们似的。在他的眼里,他们都是熟睡的婴儿,是要经了他的手,到另一个世界去投生的。在这一刻,他会觉得自己的工作非常的神圣。也惟有在这一刻,他没有自卑感。

把尸体推进焚尸炉,关上炉门,点上火以后,他便默默地坐着,一边听着机器的嗡嗡声,一边看着钟表。他知道,那炉膛里的人正在哔剥作响的熊熊烈火中,一点一点地化作青烟,升入天堂。一个多小时以后,那进去的人就焚烧成一撮灰了。等燃烧完毕以后,他小心地收起骨灰,装进死者家属们预先准备好的盒子里,然后,再把变得沉甸甸的盒子交到亲属的手头,任务就算完成了。

每当把一只装着骨灰的盒子送出去以后,他心里总是空落落的,仿佛那走了的,都是他的好朋友。他想,他们应该算得上是自己的好朋友了。因为自己是他们在这个世界上接触过的最后一个人。是他亲手打发他们上路的。在上路以前,又是他跟他们说了最后一番话的。他也是最后一个看了他们的遗容的人。这样的缘分,还不算是好朋友吗?

在火葬场里工作了一段时间以后,德山大伯变得不太习惯跟活人相处了。活人们大多都有一些这样那样的偏见,有时候还会生出一些很恶毒的念头,做出一些很可憎的举动来。而且满脑子虚荣和贪婪,永远没有知足的时候。你不能够完全信任他们。死人则不一样。他们一旦闭上眼睛,便会变得比婴儿还要乖顺听话。他喜欢跟那些死去的人们呆在一起,也喜欢有一搭没一搭地跟他们说话聊天儿。跟他们在一起,他感觉既轻松又自在。

有时候,他一边跟他们说话,一边慢条斯理地抽烟。有时候则一边说话一边喝酒。有时候晚上做梦还会梦见其中一个死者活了过来,跟他一起唠嗑子喝酒,或是耍扑克下棋。虽是在梦中,他也清楚地知道,那人是死去了的。于是便会劝他说:哥们儿,该走就走吧。甭恋着这旮旯,早去了早投生。那人听了他的话,便真的不再出现于他的梦中了。

有时候,火葬场里会一连几天没有人送进来。这时候,整个场院里便静得出奇。连一声鸟叫都显得惊心动魄。别的单位或是工厂,有事没事都会有人串门唠嗑子,总是客人不断。火葬场这地方则不一样,从来不会有闲人来串门。但凡进来的,一律都是死者的亲友们。那亲友们因着刚刚失去了亲人的缘故,都阴沉着一张悲哀的脸,很难有笑容,而且都惜言如金,不多说一句话。许多亲友,在亲人被送进焚尸房的时候,还会嚎啕大哭一番。所以,火葬场的气氛便显得阴森而又压抑。除了不时响起一阵哭声以外,便再也没有别的声响了,仿佛一个远离凡间的真空地带。呆在里面的人,日子久了,就会有一种与世隔绝的感觉。

德山大伯很喜欢那嚎哭声。他觉得,那无论如何是活人发出来的一种声音。整天跟死人打交道,而死人是从来不出声的。所以,听到活人的哭声,他就会感觉到一点生气,也感觉到一点这世界的声息。这哭声告诉他:他还有听觉,是个大活人,跟那些躺在冰柜里的人是不一样的。如果一连几天听不到人们的哭声,德山大伯便会显得烦躁不安,觉得自己仿佛是呆在坟墓里,也是个死去的人。每当这时候,他总是一边坐着发愣,一边推测着:那下一个进来的,将是怎么样的一个人。等那人被送进来的时候,他便会像是盼望了多时的老友一样,迫不及待地去迎接他。

有一天,火葬场里送来了一个人。德山大伯掀开被单一看,竟是一个像他儿子一样的年轻人。那年轻人二十出头的样子,长得白白净净、眉清目秀的。据说是因为失恋而自杀的。看着那个可怜的年轻人,他痛惜得直流眼泪。由于年轻,又死得不好,没有几个人来送他。那年轻人孤伶伶地躺着,显得更加可怜了。在把年轻人送入焚尸炉以前,德山大伯不仅替他整理了衣衫,还替他拢了拢额前的头发。年轻人的头发又黑又亮,闪着锦缎般的光泽,他禁不住抚摸了又抚摸。一边抚摸一边絮絮地责怪他道:孩子啊孩子,你怎么就这般傻呢?你这么两眼一闭,蹬腿儿走了,你倒是痛快了。撇下你爹妈可怎么过呢?傻孩子啊傻孩子?选

送走了那个年轻人以后,德山大伯有好一阵子回不过神儿来。他想他的儿子。尽管他极力克制,那想念还是每时每刻都在不停地折磨着他。虽然分别了才一年多的时间,但他觉得仿佛有半辈子没有见过儿子了似的。他不知道儿子是不是长高了,吃胖了。他还想--他有些不敢抱这样的妄想,他觉得这想法对他来说过于奢侈了--可他是真的想看看儿子的女朋友啊,哪怕只远远地瞅上一眼也行。他想:儿子的女朋友一定又洋气,又漂亮,大大的眼睛,红红的嘴唇,还有乌油油的长辫子。城里的女孩子们个个都是这样的呢。遗憾的是,老伴儿早早地死了。她若是活着,知道儿子找了一个城里姑娘做女朋友,不知道要高兴成哪般模样呢。一想到老伴儿,他就觉得自己是个极有福气的人。能够活着,能够想念儿子,还能够每月挣钱给儿子用,这是多么幸福的事情啊?选要是能经常见到儿子,那就再好不过了。

自从儿子写信来嘱托了他以后,他就再没有打过电话给儿子。现在,他更加地不敢了。他想:儿子的女朋友若是知道了自己未来的公爹是个焚尸工,怕是当即就会跟儿子翻脸的。一想到儿子会像那年轻人一样失恋,他的心便像在油锅里煎着一般难受。可他是真的想见见儿子,或是跟儿子说几句话啊。他来到一个电话亭子里,站了好久好久,到底也没敢拨儿子学校的电话。儿子说过了,没有什么特别要紧的事情,不让他打电话。儿子的话对他来说,就如同圣旨一般。他不敢轻易违背。

虽然他刚刚给儿子寄了一笔钱到学校里,想到那因失恋而自杀的年轻人,他又一次来到邮局里,给儿子寄去了当月发的奖金。他拿着汇款单认真地端详着,忽然就发现了一个可以说话的地方:那便是汇款单右边的留言栏。那块地方很小,比邮票也大不了多少,写不下几个字的。可是,这一发现还是令他欣喜若狂。他怪怨自己太粗心了,以前寄了那么多次钱,居然没有发现这么一块宝贵的地方,实在是极大的浪费。现在,他终于可以利用这邮票大的地方,跟儿子说一句话了。他斟酌了一会儿,让邮局的工作人员在那块地方写道:用这钱给女朋友买件礼物吧。想一想,又加上了一句:拣好的买。他还想再说上两句话的,比如:注意身体,不要惜钱,每一餐都要吃饱吃好,上街的时候要注意车辆什么的,但人家却是一个字都不肯写了。那片邮票大的地方已经被占得满满的了。那没有说出的话儿,只能等下一次寄钱的时候再写了。

依照儿子的交待,汇款单上的落款处他没敢写自己的真实姓名和地址,而是写了儿子一个远房舅叔的。那人在县城的一个机关工作,戴着顶"科长"的官帽。他想,这多少会给儿子的脸上增添一些光彩。他为自己焚尸工的身份而感到深深地羞愧。他觉得,这实在是太对不起儿子了。他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老百姓,原本从来都不看重什么官位和权势的。可是现在,仅仅为了儿子,他万分地憎恨起自己的卑微和低贱来。他觉得儿子实在是太优秀了,自己只有做了官才配得上他。

虽然在短短的十天时间里,他一连寄了两次钱给儿子,却依然抵挡不住对儿子的强烈思念。他多想让儿子回来一趟啊。哪怕只在他面前呆上几分钟也行。可是,儿子嘱托过了,没有什么特别要紧的事情,不让他打电话。好几天的时间里,他都在认真地琢磨着,"想念"到底算不算"特别要紧"的事情。琢磨来琢磨去,他最后认定:不算。儿子在大学里念书,功课一定很多,天天念也念不完。好不容易有一点空暇,还要陪女朋友玩耍,哪里有时间回来呢?他不能再给儿子添忙了。

再说,儿子回来了以后,让儿子到哪里落脚呢?老家的村庄上是绝对不能再回去了。他从谁家门前过一趟,谁家就会用白石灰在门前撒一道白痕,还要把他走过的路面再洒扫一遍,仿佛他是一个可恶的瘟神。他不能让儿子到村里去跟着他遭受这样的歧视和嫌恶。那么,让儿子到火葬场里来看他吗?不要说儿子不愿意,连他自己也无论如何不会同意的。不管怎么说,这里毕竟不是什么好地方。只要他活着,他绝不会让儿子踏进这里半步的。

可他是真想见见儿子啊。想得牵肠挂肚,想得扯心扯肺。不见上儿子一面,他仿佛活不下去了似的。琢磨来琢磨去,德山大伯最后决定:亲自到省城去一趟。悄悄地看看儿子。他再也抵挡不住那种透心蚀骨的想念了。他打算好了,去了以后,自己要想办法偷偷地跟儿子见面,尽量不跟他的同学们接触。如果真有同学碰上了,他就装作是儿子的远房表叔或是别的什么人。打死也不能承认是儿子的亲爹。

为了不给儿子丢脸,他特意到商店里去给自己买了一身新衣服,连脚上的鞋袜也买了新的。而且认真地洗了澡,理了发。把自己从头到脚打扮一新以后,他站到镜子前照了照,发现,自己已经变成一个干干净净、利利落落的老头儿了,一点也不像是火葬场里那个穿着蓝大褂的焚尸工。在商店里,他除了为自己买了一身衣服以外,还为儿子精挑细拣地买了一套衣服。自己的衣裳鞋袜合起来也不超过一百块钱,给儿子买的一身衣服却花了他三百来块。不过,他花得乐意。自己辛辛苦苦地挣钱做什么?还不是为了给儿子花吗?准备好了以后,他请了几天假就坐上了去省城的火车。

10

火车上很挤,他买的又是最便宜的硬座票。他有腰疼的毛病,不能久坐,从他们那里到省城,要坐整整一天一夜的火车呢。他怕自己受不了,想要买一张卧铺票,一问,要二三百块,就作罢了。有那二三百块钱,还不如省下来给儿子用呢。自己已是一把老骨头,钱用在自己身上简直就是白白地糟踏了。在火车上坐了几个小时以后,他的腰就忍受不住了。实在无奈,他只得在地上铺了报纸,然后,蜷着身子躺在了座位下面的空隙里。座位下面的空间不大,但勉强总算可以略微躺一躺。不躺一躺,他的腰几乎要折了。这样,好不容易熬过了一天一夜的工夫,他终于到达了省城。到了省城以后,他浑身的骨节都像是散了架。下了车以后,他靠在站台的水泥柱子旁,喘息了半天才缓过劲儿来。他觉得,来一趟省城简直比死了一回还要遭罪。不过,一想到马上就可以见到儿子了,他就觉得再遭多大的罪也是值得的。

省城可真大啊,到处都是楼房、汽车和人群。他是第一次来省城。简直像一只无头苍蝇一样,四处碰壁,不得要领。询问了好多人,转坐了好几辆车,绕过了许多的弯子以后,他终于找到了儿子的学校。儿子的学校很大,也很漂亮。站在高大气派的校门跟前,他犹豫了好一阵子都不敢进去。他怕自己突然出现在儿子面前,儿子会责怪他。他更怕儿子的女朋友发现了他。虽然他穿了新鞋袜、新衣裳,可从骨子里他还是一个乡下老头儿,城里人一眼就能把他看出来。他怕自己那土不拉叽的寒酸形象会降低了儿子的身份,让儿子在学校里抬不起头来,便尽量瑟缩着身子,把自己变小一些,再变小一些,尽可能不引起别人的注意。

他佝偻着腰,像个影子一样悄悄地踅进学校门口的传达室里,怯怯地对那个守电话的老汉说:他要找他的侄子,并报出了班级和姓名。老汉拿起电话拨了一个号码,问了一通子。再拨一个号码,再问一通子。然后放下电话告诉他说:他侄子既不在教室里,也不在宿舍里。他一听就慌了,急赤白脸地问:侄子会去哪里?那老汉一脸不耐烦地说:这我怎么晓得呢?他很可能走出校门到街上玩耍去了。现在的年轻人,哪一个是省油的灯?

11

德山大伯从传达室里走出来,怔怔地躲在校门口旁边的一棵大树后面,目不转睛地紧紧盯着校门口出出进进的年轻人。还好,大约一个多钟点以后,儿子的身影出现了。他怕自己认错了人,又仔细地看了看,确认是自己的儿子阿宝后,便高兴得浑身都打起颤悠来,心也跳得如同擂鼓一般。他真想三步两步冲到儿子面前去,一把拉住儿子的手,好好地看看他的脸,再摸摸他的头发。可是,试了几试,他却到底没敢那么做。儿子的旁边还跟着一个姑娘呢。那姑娘像他想象的那样:既洋气又漂亮。不过,却没有他想象中那一头乌油油的长发。她的头发几乎跟儿子的一样短,而且染成了黄里透红的颜色,像个秀气的假小子。这在乡下是绝然没有的。女孩子那新潮而又时尚的发型,使他骤然之间又产生了更加强烈的自惭形秽的心理。他既不敢叫儿子,又怕儿子一走过去就再也寻他不着了,于是便悄悄地从树后移出来,无限仰慕而又无比怯懦地跟在儿子和他的女朋友身后走着。

儿子和他的女朋友走得很快,他紧赶慢赶,仍然被远远地甩在了后头。眼见得他们就要从他的视野里消失不见了,他便踮起脚来一路小跑起来,引得周围的学生都拿奇怪的眼光望着他。此刻,他已经顾不得许多了。他只是下意识地紧紧跟在那一对年轻人的后面,他也不知道自己要跟了他们往哪里去,去做什么。他只晓得,一定要紧紧地盯着儿子。不能让他在自己的眼前消失了。他明白:只要他叫一声"阿宝",儿子回过头来就会看到他了。然而,他是真的不敢啊?

他怕儿子的女朋友会看到他,从而对儿子起疑心。或是因了他这个令人嫌恶的乡下老头子的存在而跟儿子提出分手。若是那样的话,他宁愿立即就死掉,永远永远地从这个世界上消逝。他在心里喊着:老天爷啊老天爷,你为什么不赐给我儿子一个体面的父亲呢?为什么?不知道是他跑动的脚步声引起了儿子的好奇,还是由于别的什么缘故,儿子在走到一个拐弯处的时候,忽然无意间回了一下头。就在这回头的一刹那,他吃惊地看到了他那可怜而令人好笑的父亲。他父亲由于惯性还在迈着小碎步往前跑动。因为他佝偻着腰又轻手轻脚不敢大胆迈步的缘故,使他的样子看上去丑陋而又滑稽。周围的许多学生都因他那莫名而又奇怪的姿式而面带讥讽地望着他。

在看到父亲的一瞬间,阿宝的脸刷地红了。愤怒和担忧也随即云彩一样笼罩上了他那张年轻而又英俊的脸。不过,这只是一瞬之间发生的事情。到底是一个高智商的大学生,他很快就镇定住自己,张罗出了一脸坦然和轻松,像是不经意地说道:你这老头儿,是不是想要进来拣废纸?现在还不到时候,站在校门口等着吧,课外活动结束后再进来也不迟。然后,回过身去,挽了女朋友的手臂,大踏步向前面走去了。

见儿子看到了自己,德山大伯先是窘迫得不知所措,但马上就明白了儿子的意思。他一点也没有生儿子的气,而是在心里由衷地赞叹着儿子的聪明和智慧。他想:儿子的话说得多么机智而又巧妙啊。既没有露出马脚来,又交待了他们父子见面的时间和地点。真可谓一箭双雕啊。

他一边在心里骄傲地夸赞着儿子的聪明,一边慢慢转过身来,一步一步向校门口走去。然后,很听话地蹲在校门口等着。经过了几番颠簸和折腾,他已经累得站不住了,只有蹲着才能勉强支撑一阵子。约摸半个多小时以后,儿子终于出现了。当然,是儿子一个人,他的女朋友不见了。德山大伯悬着的一颗心终于放了下来。

12

儿子来到校门口以后,并没有直接开口对他说什么。而是不易觉察地向他摆了摆手,就顾自一个人朝前走去了。他明白:校门口人多,到处都是儿子的同学。儿子不便跟他说话。他装作不认识儿子的样子,悄悄地尾随在儿子的身后,沿着儿子引领的方向朝前走着。走过了大约一二里的路程以后,终于到了一个相对来说比较僻静的路段。儿子这才停下脚步,招手叫了一辆出租车。等到两个人在车上坐定,并关上车门以后,儿子才开口道:

你怎么来了?

听儿子这样问他,他一下子涨红了脸。变得又羞怯又腼腆,像做错了事的孩子面对严厉的老师那样。他意识到:自己突然跑到儿子的学校来,对儿子来说,实在是犯下了一个天大的错误。而且险些给儿子惹出乱子来。想想看,若是儿子的女朋友看到了他,并识破了真相,那结果会是怎么样的呢?真的是好险啊。幸亏儿子反应灵敏,才避免了一场不愉快的事端。不然的话,自己可真是罪该万死了。想到这里,他羞愧地低下头,不敢去望儿子的眼睛,嗫嚅着说道:我--我想你--实在忍不住想来看看你--我--他说不下去了。不知道是由于羞愧还是难过,眼泪顺着他那苍老的面颊一滴一滴地跌落了下来,想要止也止不住。他想,自己今天真是出够了洋相。五六十岁的人了,居然当着儿子的面哭了起来,实在是不争气。他相信,自己哭起来的样子一定更加地丑陋而又土气,也更加丢儿子的脸。于是,便悄悄地撩起衣襟来,趁儿子没有发觉以前,认真地擦干了眼泪。

令他感到欣慰的是:儿子似乎并没有真生他的气。儿子只是低低地叹了一口气,说道:唉,让我怎么说你呢?我好好的,有什么看头?你照顾好自己就行了。有什么特别的事情我会写信给你的。以后,你只要没有收到我的信,也没有接到我的电话,就说明我一切都好。你只管按时寄钱给我就行了。千万不要再不打招呼就直接跑到学校来找我了。会弄出很多麻烦来的。

他听了儿子的教诲,就像一个知错就改的孩子一样,一连声地说道:要得,要得,我都记下了。你放心好了。

13

他坐在出租车里,也不知道儿子带了他要到哪里去。直到下了车才晓得,儿子带他来的地方是火车站。当然,儿子并没有直接送他上火车。而是带他进了车站旁边的一家小餐馆里。也直到这时他才感觉到,自己真的是饿了。在火车上一天一夜的时间里,他只啃了一块干硬的馒头。火车上最便宜的盒饭也要五块钱一个,他实在舍不得。于是便一直忍着。忍过了头儿,反倒感觉不到饿了。现在,坐到了饭馆里,闻到了饭菜的香味,他才觉察到,自己已经饿得有些头昏眼花了。

儿子点了三个小菜,外加一个鸡蛋汤。菜端上来以后,他连忙抽出一双筷子来递到儿子的手上。他想:现在正是吃饭的时候,儿子一定也饿了。可是,儿子并没有去接他递来的筷子。此刻,他还没有意识到什么。由于饿极了的缘故,他拿筷子夹了一口菜就送到了嘴里。感觉味道还不错,便急忙又夹了一口,要送到儿子旁边的盘子里。儿子就像受了惊吓一样,慌忙地挡开他的筷子,说道:你自己吃,我不饿的。在儿子说着这话的时候,他清清楚楚地听到了从儿子肚子里发出的咕咕声。饥肠辘辘的儿子,为什么不肯吃东西,而且谎称自己不饿呢?他诧异地望着儿子的脸,忽然就看到了村人们那熟悉的表情。不错。当他满怀虔敬地把烟递给村民时,他们的脸上也是这样的表情:半是讨厌,半是嫌恶,还夹杂着几分恐惧和愠怒。他明白了:儿子也跟那些人一样,嫌他不洁,嫌他脏肮,嫌他霉气败兴。

明白了这一点以后,他举着的筷子忽然就僵在了半空中。接下来,他连半口菜也吃不下去了。为了怕儿子看出他的心情,他装作没事一样,勉强地又夹了几口胡乱地吃了下去。儿子则自始至终没有动筷子,只捧着一只杯子,不时地喝上一口水。他更加清楚地明白,儿子是不愿意再跟他同桌吃饭了。凡是他动过的菜,儿子绝不会再动一口的。为此,儿子宁愿忍着饥挨着饿,宁愿只喝白开水。明白了以后,他就再也说不出一句话来了。他原本攒了满肚子的话要跟儿子说的。此刻,却是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了。他只是觉得痛,却又不知道痛在哪里。仿佛五脏六腑都被人掏空了似的。

儿子见他放下筷子不再吃了,便问他:吃饱了吗?

他机械地回答:吃饱了。

儿子便又问道:你是休息一两天再走呢,还是马上就走?

他果断地回答:马上走。

是的,他是真的想要马上就走。离开这里,离开这所有的一切,回到火葬场他的小屋里去。他觉得,那里才是他的家。那些躺在冰柜里的死者才是他的亲人和朋友。只有他们才不讨嫌他。不过,他没有把这话说出口来。他忽然间失了语,变成了一个哑巴。

既然他说出了要马上就走,儿子便替他买了车票,并把他送到了火车上。火车暂时还未开动,他坐在一个靠近窗口的地方,儿子则站在车窗外的站台上。他望着儿子,儿子也望着他。他们近在咫尺,但是他觉得,儿子离他很远很远,远得遥隔天涯。就在火车要开动的一刹那,他忽然发现,给儿子买的衣服还抱在自己怀里呢。他便急急忙忙地打开车窗玻璃,把包裹递了出去。儿子犹犹豫豫地伸手去接。不知道是不小心还是怎么回事,那包裹却扑通一声掉在了地面上。那是他花了将近三百块钱替儿子买的上好的衣服。车开动了,他一直心疼地望着躺在地上的那只包裹。可是,直到火车开出了老远,他始终没见儿子弯下腰去拣。火车越走越远,最后,他便什么也看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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