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之立法解释评析与适用探究
2003-04-29杜国强
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3年6期
杜国强
[摘要]关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含义,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2年4月28日专门通过了一项立法解释。挪用公款罪的本质应是“私利性”和“擅自支配性”的统一。对该立法解释的适用应坚持“不溯及既往”原则。
[关键词]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立法解释;私利性;擅自支配性;效力
[中图分类号]D911.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5951(2003)06—007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