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田企业增值税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03-04-29王甲山李绍平
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3年6期
王甲山 李绍平
[摘要]为了促进油气田企业重组改制,国家对油气田企业增值税政策进行了调整,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目前油气田企业仍存在着生产型增值税适用程度低,增值税税率高于其他能源类企业,相关劳务税务处理不够规范等问题。建议在油气田企业率先试行消费型增值税,并适当降低增值税税率,将非油气田企业的生产性劳务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
[关键词]油气田企业;增值税;税率;生产性劳务
[中图分类号]F407.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5951(2003)06—00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