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课程中生发的以校为本教研制度
2003-04-23郭华
郭华
以校为本的教研活动,是一种国际趋势。通过国际比较,可以找到大量类似的做法。但是,在我国,以校为本教研活动的开展,进而建立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并不是对别国做法的简单照搬。事实上,在许多教学研究活动开展得好的学校里,已经有了以校为本教研活动的雏形。同时,现在号召开展以校为本的教研活动,建立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并不是外部强加的,只不过是把在新课程实践中自觉生成的这种活动形式加以提升,并进行制度化的规范。可以说,建立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既是新课程实践的需要,也是新课程顺利开展的制度保障。
一、为什么要建立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
首先,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是对新课程实施过程中生发的自觉主动的教研活动的积极肯定。
在对实验区调研的过程中,我们发现,教师开始跳出无反思的、习以为常的工作状态,在教学中自觉地带着研究的眼光从事教学。教师们在教学中开始思考:我这样进行教学行吗?应该怎么做?有的老师自问,教学中如何才能有效调动学生参与教学的积极性?游戏是调动学生积极性的好办法吗?之后,这个教师又进一步反思:难道我设计游戏就是为了活跃气氛吗?怎样设计游戏才是科学的?有了这样的研究心态,有了这样反思的精神,教学中便处处需研究,时时需研究,而个人的力量毕竟有限,教师们便自觉组织起来,相互切磋、探讨,组织教学研究沙龙,研讨教学问题。随着教学研究的不断深入、扩展,校外研究力量的参与就成为必需。在调研中,实验区的教师强烈呼吁,希望专业人员参与和指导他们的教研活动,衷心希望大学的教育学院、课程研究中心以及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的专业人员能给予他们更多的指导。
在这样一种背景下,把这种由教师自主发起的、以解决教学实际问题的教学研究活动加以制度化,不仅鼓励教师个人的研究,有效保障教师群体的相互合作和共同研讨,同时也能够使大学的课程研究中心、各级教研部门积极参与到以校为本的教研活动中去,促进以校为本教研活动的有效开展,就成为必需。
也就是说,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是以制度化的方式保障教师对教学的自主决策、反思和改进的权利,同时,也能够使以校为本的教研活动不只局限于学校这个小圈子里、小空间里,而是以制度化的方式督促建立一个以学校为圆心、以不定长为半径的一个大圆、一个网络、一个立体的环境。
其次,建立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是新课程健康推进的需要。
我国的这次课程改革,不仅是教材的变革,还涉及到课程功能、课程结构、教学方式、课程评价以及课程管理等方面的变革,从而对教师的专业成长、学校教育的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的教育文化都提出了深刻的变革要求。
新课程对教师提出了新要求。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起着中介转化作用。在新课程的实施过程中,教师的中介转化作用得到了进一步扩大。教师不仅要继续钻研教材、吃透教材,而且要创造性地使用教材甚至自己开发教材);不仅要通过教学使学生掌握系统知识,提高能力,养成积极的情感、态度、价值观,而且要研究教学过程本身如何进行更为有效:不仅要运用多样的教学方式进行教学,而且要研究怎样能够使学生积极参与到教学过程中来……也就是说,教师要自主地对教学做决断、进行反思,即教师要有课程意识,要有自觉进行教学研究的意识和能力。
当然,教师对教学的自主决策、反思和研究能力,既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伴随具体的教学实践及教学研究活动而形成和发展的。也就是说,教师个人的教学实践与教师的专业发展是一个活动的两个方面,是相辅相成的。在教学实践中学习、思考和研究,在研究和反思的状态下实践,是新课程对教师的要求。不具备反思和研究能力的教师,难以真正体现新课程的精神。因此,建立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就是要帮助教师具备自主进行教学和研究的能力。
新课程也对学校提出了新的要求。学校不仅是学生成长的地方,是儿童由家庭走向社会的过渡机构;同时,学校也应是教师专业成长的场所,应该是教师由新手变成专家、由稚嫩走向成熟的场所,应是教师展示自己才华的舞台。但是,学校能否创造使每一个教师都能自主进行教学和研究的氛围,能否为每一位教师提供充分展示自己才华的舞台?对于很多学校来说,这样的氛围和舞台也许还不存在。但是新课程需要学校建立新的秩序,需要学校对教学常规和管理常规进行改革。例如,为了实现新课程的目标,哪些教学常规应该有变化?教学管理应做何种改革?学校中人与人、学科与学科、年级组与年级组之间的关系如何处理?教师的教学自主权、研究和进修的权利如何保障?等等。通过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能够促使学校建立新秩序,使学校创造一种有利于每个教师发展的氛围,建立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共同研讨、共享经验和共同发展的有效机制,从而为学生的发展服务,为教师的专业成长提供保障。
新课程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尤其需要各地教研部门、大学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的支持。教学实践问题的研究和解決、教师专业的成长,需要教学研究专业人员和教研员的积极参与:同时,教学研究专业人员与教研员的研究与发展也要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进行。如何协调各方面的力量,有效支持教学实践,真正为学校的发展服务,为教师的成长服务,这些问题同样需要制度化的规范。
因此可以说,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是在新课程中生发的、是新课程健康运行的需要。
二、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是对以校为本教研活动的制度化规范。所谓的以校为本的教研活动,就是以教师为研究主体、以解决发生在学校现场的教学问题为主的一种教研活动方式。以校为本教研制度可以有许多规定,但要体现以下几个特点:
1.保障教师在教研活动中的主体地位。
传统意义上的教师只是一个技术人员,或者说是一个工匠,仅仅是用他人设计好的方案去达到他人设计好的目标。在教学活动中,教师更多地是一个被动的执行者,而很少成为主动的设计者和实践者,更难成为自觉的教学问题的研究者。
在以校为本的教研活动中,教师成为研究的主体。教学研究的问题是教师在自身实践中切身感受到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教师自己提出、自己设计的:研究的成果能够运用到教学实践中,并能有效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师发展。
当然,教师成为教研活动的主体,并不排斥与他人的合作,更不排斥他人的指导,而只是要强调教师自主研究的意义。
2.使学校成为教研活动的主阵地。
教学研究有许多类型和不同目的。但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强调研究的主题来自学校、来自教学现场,强调为学生成长、教师专业提高及学校发展服务。只要带着研究的眼光,每所学校、每个教师都有自己的课题。通过问题的研究和解决,学校的自觉发展和提高就可能实现,从而使每所学校、每个教师富有特色和个性。
同时,对于教学研究专业人员而言,学校也是他们专业发展的基地。现实的、有价值的教学研究,离不开沸腾的学校教学实践。要通过制度化的规定,使教学研究专业人员能够积极参与到教学第一线的研究中去。
3.重视教研机构及大学课程研究中心在校本教研活动中的支持和指导作用。
教研机构及大学是校本教研活动的重要的、不可缺少的支持力量。这支力量的积极介入,能够有效避免学校内部研究的低水平重复。因此,重视这支力量的积极的指导、引领和提升的作用,对于教学实践水平的提高、教师的专业发展及学校办学水平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
总之,强调以校为本教研制度的这几个主要特征,才能够充分发挥教师、学校的自主性,才能有效调动各方面力量(尤其是教研部门及大学课程研究中心的力量),为教师和学校的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