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州美国佬在亚瑟王朝》
2002-04-29何文安
何文安
马克·吐温应该算中国读者最熟悉也最喜爱的美国作家了。今天的中国读者在如数家珍一般说出“汤姆·索耶”、“哈克贝里·费恩”、《镀金时代》、《王子与贫儿》等吐温佳作的同时,恐怕也把《康州美国佬在亚瑟王朝》这部马克·吐温最重要的作品之一遗忘得干干净净。
《康州美国佬在亚瑟王朝》涉及到了西方历史上两个十分重要的阶段,即万古长如夜的欧洲中世纪和十九世纪美国。
赫赫有名的亚瑟王朝曾出现在西欧主要国家的许多作品中,即中世纪欧洲骑士文学三大主流作品之一的亚瑟王传奇。亚瑟是六世纪不列颠岛凯尔特人的领袖,因抵抗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入侵而深得民心,久而久之成了民间传说和传奇文学中的人物。1485年,《亚瑟王之死》由英国最早的印刷家威廉·卡克斯顿出版,书名也由卡克斯顿所取。这部作品包括8部传奇,《亚瑟王之死》是文学史上公认最好的一部作品。我国外语界泰斗李赋宁先生认为,马洛礼在作品中抒发思古幽情,向往骑士制度的全盛时代,惋惜一度光彩无比的骑士制度的衰落,他的作品带有挽歌的情调。可以说,马洛礼的《亚瑟王之死》一方面标志着中世纪英国文学的终结,另一方面开创了文艺复兴时期的英国文学。
《马克·吐温传奇》一书在介绍《康州美国佬在亚瑟王朝》的创作过程时写道:
他仔细查阅了一千三百年的历史,想要发现人类在这个期间寻求文明所应该和必须取得的进步。他从这个故事的背景——公元六世纪的英国,到处是比武的骑士和奴隶,还有魔灵的幻术——掉过头看出现在他身边的十九世纪奇迹。
一个十九世纪康州美国佬倒退一千三百年,只身独闯公元六世纪英国,来到《亚瑟王之死》中的许多英雄人物当中,矛盾冲突随之而起:现代共和制度与中世纪君主制的冲突,现代文明与封建教会的冲突。这就是《康州美国佬在亚瑟王朝》的主题,马克·吐温把他的主人公和读者带到了这样一个看似荒诞实则寓意深刻的背景,对于当时欧洲残存的封建君主制度和十九世纪美国的弊端进行了猛烈的批判。
马克·吐温在准备创作《康州美国佬》的札记中写道:“‘忠诚二字在以往可以说是危害甚烈,因为这两个字是专门编造出来哄骗大家‘忠诚于无数不平之事的……我要教给人们的第一件事就是‘不忠,直到大家都不再将‘忠诚二字作为美德的代名词为止,惟有这样才能够求得独立——独立就是对自己的切身利益和原则的忠诚,往往也是对一般的偶像和迷信的不忠。”
身为现代人的康州美国佬被手下一个绰号“大力神”的工人用撬棍打破脑袋,昏昏沉沉来到一千三百年前的中世纪英国。身为现代人的美国佬坚信人人生而平等,保证每个人都有自由:有说心里话的自由,出版自由,有信仰不同宗教和根本不信宗教的自由;有选举坏蛋当议员的自由和把他们撵出去的自由。谁也用不着给谁磕头。
在亚瑟王朝,美国佬见识了已经开始走向没落的王权,残忍贪婪的贵族,愚昧可笑的“骑士”和阴险残暴的封建教会。美国佬从一开始就发觉处处不对劲。他看到“一些垃圾,这些垃圾从外形上看是国王、贵族、绅士,可一个个游手好闲,不事生产,除了浪费和破坏,几乎什么能耐也没有”,“对于一个出生在自由的新鲜空气里的人来说真是太痛苦了,还得听他们低声下气地倾吐自己对国王、教会和贵族的赤胆忠心,就好像比起叫奴隶去爱戴景仰鞭子,或者叫一只狗去爱戴景仰拿脚踢自己的陌生人。”“罗马天主教会,这一股可怕的势力是如何插手的。短短的两三个世纪,罗马天主教会就把一个人的国家变成了一个蛆虫的国家。”
接下来美国佬利用自己在教育、科技、文化方面领先一千三百年的巨大优势,从死囚牢里一步跨上亚瑟王朝的首相宝座,成了名气比国王还要大的“我们老板”。他在全国创办报纸,推行广告,引进蒸汽机、自行车、电话等工业文明的杰作,建立现代考试制度选拔人才,希图通过工业革命、普及教育,“对国家政体好好改革一下,”更有甚者,作者将瓦特等一批发明家列为这个世界的创造者,地位仅次于上帝。
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这位牛仔高举美国牌的民主大旗,运用现代科技知识,一出手就大败国师魔灵,然后分化各路骑士,彻底瓦解了封建等级制度的社会基础。就在美国佬大刀阔斧的改革进展顺利的时候,马克·吐温让老国王根据《亚瑟王之死》的情节安排忽然驾崩,一直躲在幕后磨刀霍霍的教会借机颁发褫夺教权的命令,将新政逐出教门。美国佬毫不示弱,宣布“国王晏驾,继嗣无人……君主政体已不复存在……一切政权均已归还全国人民……不再有高人一等之种族,不再有特权阶级,不再只有一种国教;人人完全平等,不分贵贱高低,实行宗教自由。兹向国人宣布共和国之成立……”由此,封建教会与共和制度之间的大决战开始了。美国佬策动五十二名受过良好教育的英国青年,举行武装起义,全歼前来剿灭共和国的三万骑士。亚瑟王朝的革命最终还是没能成功,美国佬再度陷入沉睡,推动一个封建王国一跃千年的幻想又一次成为他的漫漫长梦——“中间隔着一个呵欠连天的深渊:那是十三个世纪啊!”
身为享誉世界的幽默大师,马克·吐温在这部《康州美国佬在亚瑟王朝》里将他有棱有角的机智、风趣展现得淋漓尽致。作者的锋芒始终直指亚瑟王朝的三大支柱:王权、教权和森严的等级制度。在这本书里,武功赫赫的英国国王亚瑟整个成了一个连走路都不合格的大傻瓜,和自己的当朝宰相一起被卖为奴时只卖了七块钱!美国佬不费吹灰之力便战胜了骗子大国师魔灵;为了从根本上拆毁中世纪黑暗时期的社会支柱,他让国内最神气、最吃香的各路骑士出尽洋相:超一流骑士朗斯洛穿上他那身最阔气的铠甲,担任证券委员会主席,其他二三流骑士“每人身前身后各挂一块这样那样的广告牌,整个儿像块三明治。我琢磨着,等他们的队伍一点一点壮大之后,这些人的一举一动就会显得十分荒唐可笑。”继而又在一场大比武中凭借一根套马索和两把手枪打败了前来挑战的全国骑士。这些王公贵族、法师骑士处处显得与新政格格不入,举手投足之间无不令人好笑。在描写穷苦农民和奴隶的遭遇时,作者的笔调则饱含愤怒,读者从中不难体察马克·吐温的鲜明个性。这里还应该补充一点,书中有几个场面描写亚瑟王朝穷苦农民和奴隶的生活遭遇,而这几个场面却是作者在十九世纪中后期的现代美国亲眼看到的情形。因此,在一百年前《康州美国佬在亚瑟王朝》出版之时,著名的《哈泼杂志》发表书评写道:人们醒悟过来,不禁大吃一惊,认识到立法的最终目的还是在于保护财产,而不是保障人权……从远古的亚瑟王时代的这个荒诞的故事,在今天也有警世意义。这正是本书奇妙的特点之一。
《康州美国佬在亚瑟王朝》中的人物分属两个相隔一千三百多年的时代,原书鲜明地展示了两个时代不同的社会风貌和语言特色。两个社会群体南辕北辙,各说各话,并且不断发生激烈的冲突。这种情况也给翻译带来了一些困难。我们的具体作法是:原书故事情节的展开,对外景的描述,主人公“美国佬”和他迅速培养起来的新人、包括他们使用的语言,套一句书中人多次重复的话来说,用的都是“简洁明快的英语”,翻译时尽量运用简捷明快的现代汉语;书中那些古人的说法则努力模仿我国古典白话小说中人物的遣词造句,但决不拿过于生冷的词语去为难读者。另外一个问题是原文涉及了众多的历史、文化人物,例如原书第十五章谈到好几位十九世纪拳击大师,第三十三章连珠炮似的数出七位欧美发明家,“楔子”中提到“蓬笆朵夫人、卡瑟尔缅茵女士以及另外几位此类掌权人物”,以及正文第八章中的“德蒙特福特,爱德华二世的宠臣盖维斯通,什么莫梯默、维利尔斯;法兰西的那几个制造战争、指挥征战的荡妇,还有查理二世手下那几个篡权乱政的淫妇”,等等,我们感到,没有必要在这些地方一一加注,否则势必严重影响广大普通读者的阅读兴趣,因为今天的绝大部分读者不可能或者也不曾指望通过读注释成为某一方面的专家。译者如果处处加注,要么就是过分低估读者的水准,要么很可能把一部机锋四溢、趣味盎然的文学名著搞成满篇诠释的学术论文,读来令人味同嚼蜡乃至人见人怕,那才真正是对不起读者、作者和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