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爪熊打工记(上)
2001-07-09
八爪熊,一个自称没读过多少书,却得过很多文学奖的“素人作家”,才30岁,却已尝试过30余种行业。
他乐观的态度与过人的精力,将劳动阶层的工作甘苦化为卓别林式的黑色喜剧;
即使在荒谬爆笑的情节中,亦隐约透露八爪熊自身的生命厚度,与他对周遭观照,“不曾对人性灰心过”的坚强信念。他以亲身打工经历汇集成此书,值得一读。
八爪熊自白——
人生真是变化无常,十几年前,我的狐朋狗友们老是奚落我爱换工作,久不见面的第一句话竟是:“你换工作了没?”我回答还没换,朋友铁定大大地失落说:“你还没换,我真不习惯。”
我把十几年来不同的工作经验总结出来,对社会有什么造福呢?
别人成功的经验,是一种珍贵的教材可供人学习;别人失败的经验,又是另一种珍贵的教材可供人借鉴。我的许多经验里有甘有苦,全是我对生命观照后的结晶。
几年下来终于归纳出自己的最爱——餐饮服务业。我喜欢吃美食,制作美食,喜欢帮助别人。餐饮服务业不但可以融入我的兴趣,更可以帮我赚钱,两者兼顾,何乐不为?
我出书了,希望看这本书的你,能有所启发;希望你也能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工作。
初生之犊——
“第一次”
我的第一次发生比别人早,大约发生在3岁的时候。那时家里很穷,没念过书的母亲,为了想挣一些钱,加入一个巡回全省的综艺卖药团。
综艺的意思倒不是跳火圈、劈砖头,而是卖药团卖的东西其实琳琅满目,上自可与神明沟通的印度香,下至注水后会有巧笑倩兮的美女浮现的杯子,林林总总,不胜枚举。
为了将这些新鲜的玩意儿推销出去,在贩售之前,团主总会请来一群年轻貌美的小姐,载歌载舞一番,借以吸引路人围观。那时民风淳朴,电视台播的节目又非常八股,因此综艺团很有娱乐效果。
而母亲正是综艺团里惟一结过婚,带着小孩的团员。原本我在团内可说是废人一个,后来团主一想,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既然饭还是要给我吃,不如废物利用,捉来当龙套。
我的工作既简单又重要,颇有画龙点睛的效果。说穿了就是当主持人在台上将产品吹得天花乱坠之时,我上去做印证(即我们通常说的“托儿”,编者注),这样比较容易取信于大众。围观的人群老少皆有,没有谁会注意我是谁家小孩。
这样说好像很简单,可做起来就不是那么容易。比方说,当主持人拿出一大把香喷喷的印度香,在众人面前大肆吹嘘一番之后,总不可能把香一一拿给围观的民众嗅闻。此时主持人就会在我毫无准备之下,找人把我抱上台,然后严肃地说:“小孩子绝对不会说谎,让小孩子来说实话。”
要我一个3岁的小孩上台对着一片黑鸦鸦的人群,实在是非常可怕的事,况且事前团主也没有和我排练过。因此,我很难在台上镇定地回答问题。幸好阿姨们都会在一旁提词,要不我铁定会丢人现眼。
通常我的台词大概都是:“真——香”,或者是“哇!真的有一个漂亮的阿姨在杯底下看我耶!”,还有“吃了之后精神变得比较好。”……短短数语,却是大家购买的指标。通常只要有我上台,团主当天就会多发一点钱给母亲,小小年纪,颇有摇钱树苗的姿态。
初次巡回全省时,的确让大家都荷包满满;第二次巡回演出时却发生许多麻烦。倒不是贩售的物品有问题,问题是出在上台演出的阿姨们。
那时候可没什么卡拉OK、KTV之类的场所,可提供给不会唱歌的人练唱;况且会唱歌的女人,在当时的乡下地方是被视为不正经的。因此团内那些目不识丁的苦命阿姨们只好私下练唱。好不容易拼死拼活学会一首国语歌,从此便一曲走天涯。
那一次,当阿姨在台上唱着同一首歌时,耳尖的诸多观众,在台下马上群情激愤,要阿姨换别首;阿姨不会别的,只好硬着头皮唱下去。随后,一些瓶瓶罐罐的垃圾全往台上飞,当晚的演出只好告停,大家也只能象征性的领些饭钱。
本以为这只是个突发性事件,不料类似的丢垃圾举动,并未因此而划上休止符,赚不到钱的日子一久,许多阿姨自知前途黯淡,便纷纷求去,团主无奈之下只好结束巡回。
母亲也许以为,她充满冒险和趣味的旅游工作就此结束,却不知道我因此而启蒙,开始在血液里滋生一种对各种工作的兴趣和热情。
艰辛的小猪倌
小时候虽然家家户户都养猪,可是大多养个一两头,吃吃厨余或野菜就够了。我家人丁单薄,却标新立异地养着百头猪。这多么张嘴要吃,当然不能仅靠家里的厨余和野菜。除了得大量购入麦片和糙糠之外,我和姐姐每天放学回家,还得挨家挨户去收集厨余——就是馊水。
我和姐姐两人踩着三轮车,在夕阳里穿梭,一小桶一小桶收集,等车上两大铁桶都满了就可以回家;不过事情往往不如想象中顺利。姐姐和我毕竟是小孩,载满馊水的三轮车头很是沉重,若飙得太快,三轮车就会像蛮牛般难以控制。
有一回我和姐童心未泯,在返家的路上飙起三轮车,结果速度太快,竟然失控撞向墙壁。幸好老姐已先跳车,可是倾倒的馊水却飞洒出去,泼溅到一名倒霉路过的行人。酸酸粘粘臭臭湿湿的汁液,有一小部分喷上了他的头发。我和老姐一看苗头不对,立刻弃车走人,一下子便逃得无影无踪!
安全载回来的馊水,可不能直接就喂猪宝宝。因为一般人倒馊水时,常连垃圾一起丢进去,所以我和姐姐还要小心翼翼地把筷子、塑料袋……等杂物,一一从馊水中过滤出来,这时,灵巧的双手便成了最佳工具。
好几次,我和姐姐都曾在馊水桶中发现硬币,这时候我会立刻放下工作,迅速将硬币拿到水龙头底下,用香皂为它洗个澡;再捧着香喷喷的钱,兴高采烈地骑着脚踏车到杂货店要糖果,这也算是猪为我们带来的另类财富吧。
照顾猪只,就像父母照顾新生儿般的辛苦,除了吃,还得料理它的拉撒睡。除了每日清除排泄物之外,天气好的时候,就帮它们洗个贵妃浴;冬天温度低,就帮它铺一些稻草取暖。
一般说来,养猪是不能付出太多感情的,否则当它们长大后,一只只被送往屠宰场时,真会教人痛不欲生。大概养个七八个月,一头猪就有百来斤重,这时候的猪肉最可口,一旦全部出售,猪舍在几天之内,就会变得冷冷清清。
每一次当它们被送走时,我仿佛成了一个目送儿子离乡背井出外打拼的老父一般伤感。此刻的猪舍通常只剩下一只猴子。据说在猪舍养猴子,能防止瘟神降临,还有一只做种的公猪,有时候还会有一两只先上车,后补票的待产母猪。
养猪和人生一样,在生命的旅程上,常会遭逢意外。比如说馊水桶常忘记加盖,因此溺死不少贪吃的野猫。常言道:人为财死,猫为食亡;而猪呢?最教人害怕的,就是“猪瘟”。
每当猪开始打喷涕、流鼻水,父母亲便开始愁眉苦脸,连忙拿起针筒给它一猪一针。但是猪只往往不领情,仍然一只只地挂了(死了)。
童年的养猪生活,在当年的眼光看来是一次有“猪”参与的趣味游戏。十几年过去,再回头看时,除了兴趣以外,似乎还多了一份对生命的尊重与坚持。
摇身变鹅倌
我家饲养的百头黑猪在一次瘟疫中全部丧生,家里因此负债累累。但父亲并未因此而放弃对动物的热爱。没多久,父亲便到农会申购了数百只鹅,以及少数的红面鸭、土鸡、火鸡等,顿时,我家成了一座规模巨大的家禽俱乐部!理所当然,我又成了这个俱乐部的董事长兼工友,因为父亲另有主业,他才没时间管这些有翅膀的家伙。
养鹅我是头一遭,因此要学的东西可多着呢。雏鹅小时候长得和鸭差不多,可是抵抗力却比鸭子还差。同样是风吹雨淋,雏鹅必定比雏鸭先不支倒地。而且雏鹅游泳不能过久,若在水里泡太久,上岸就变成软脚虾。不过长大之后,鹅又变成一种十分强壮的家禽。丑小鸭变天鹅,还真是有道理。
鹅也是一种深具地域观念的家禽,倘有陌生人入侵,它便会立刻集结成群,伸长脖子,挥动翅膀,一副你死我活的狠劲,那样子颇像昂首吐信的毒蛇。幸好鹅会认主人,脾气介于牛跟狗之间,所以很值得做朋友。难怪古人王羲之会如此钟爱这种禽类。
我虽然生在农村,却没有半点纯朴老实的气息,相反的,骨子里充满叛逆,脑子时常冒出一些奇异的想法。
话说有一天,不知打哪儿来的一只野狗,居然兽性大发,追咬我家的鹅宝宝,结果造成一死多伤的惨剧。伤势较轻的,经过我的红药水急救后,全变成一只只活蹦乱跳的红毛鹅;至于回天乏术的那一只,父亲则叫我拎到远处的小河,让它随波而去。
到了桥上,我仍依依不舍这只鹅,于是我便左思右想,想到电视上教过的“心肺复苏术”,于是就抱着姑且一试的心态,把鹅的身子摊平,开始为它急救。
很遗憾,此一举动并未将鹅救醒,反而把一个路过的邻居吓坏了。他以为我发疯了,回村子后四处向人诉说!乡间生活本来平淡无奇,所以这则新闻马上被渲染,然后传遍了村头村尾。
“超级”蔬菜售卖员
以前的农民,家家户户都种田,父亲种了一阵子稻子,种腻了,换个花样种点时令蔬菜。
由于种菜只是父亲的副业,所以和隔壁家伯伯种出来的菜一比,真是相形见绌。别人家的菜是又白又嫩,我们家的菜不是遭虫蛀,就是发育不良。
因此,当父亲将一季季的蔬菜采撷下来,准备运到菜市场出售时,竟没有一个人肯自告奋勇担任售卖员的角色。于是父亲开始进行道德劝说,要我和姐姐踩着三轮车,载着满是虫害的高丽菜、红凤菜、空心菜……到就近的市场叫卖。
一斤十六两,加减乘除是小学初年级时学过的,因此找钱、算钱还勉强过关;问题是,要如何将这些家庭主妇们看都不看一眼的蔬菜推销出去?
我和姐姐枯坐在三轮车上,左思右想不得其计,最后我决定直接到街上去拉客。姐姐被我这个决定吓得脸色黑青。
我先将路过的客人分出年龄上的称谓:满头白发的女人,叫阿妈准没错;身材臃肿、皮肤松弛的女人,叫她老板娘应该很得体;再年轻一点的就叫小姐或姐姐。原则上,一见到女客人,在称谓上都自动减10岁,就不会错了。
这些称谓不但让那些主妇们笑得花枝乱颤,更拉近彼此距离。许多客人看我小小年纪就得出来卖菜,恻隐之心促使她们忘掉菜叶下的虫。不过我未曾因此而自卑,因为我的菜卖得比别人便宜;当然我也感激那些不计较的客人。
但是并非所有的客人都很大方。有些客人看我是小孩子,就故意在斤两上占我便宜,我大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反正吃亏就是占便宜,他们多拿的部分,就算我送他们吧。
就这样,我竟真的将一车的菜卖完!
曾有好事者认为这可能只是特例,不过往后每天我总是能将菜卖得精光,他们才开始对我另眼相看。
可能是我已经建立起基本的客源,他们和我已经跳脱买卖关系,升华到“朋友”的境界。
传统的菜市场不比现在的超级市场,前者是一个充满人情味的地方,买菜送葱,代表的可以是希望你的菜烧出来更有味道;而主妇们上菜市场买菜,可能也不仅仅是“买菜”这么纯粹的商业行为,有时候,那可能是一个家庭主妇,一天之中惟一跟外人说话的机会。
而菜市场里嘈杂的人声,听久了,竟化成我生命乐章中平稳的基调……
闯荡社会——
不管怎样先试试
初生之犊不怕虎,这发生在我18岁那年。
每天去买一份报纸,翻开求职栏,用对彩票的心情找工作,这真是一件很有趣的事。当你把注意力全集中在那些密密麻麻的小黑格子里时,小黑格子似乎也在等着你。
一个员工餐厅应征厨师的广告,引起了我很大的兴趣。因为它离家近、薪水优厚,但是当时我并不会烧菜。也许曾经在家里炒过蛋,煮过拉面,不过仗着我曾经在速食店炸过一年的炸鸡,做了不少汉堡的经历,我仍是鼓起勇气拨了电话,和老板约时间面谈。
这位老板是个南部上来的人,看起来十分朴实亲切。他不修边幅,头发上还停留着一些木屑,两鬓则染上些许喷漆,脚底下是一双廉价拖鞋。
看到老板如此平易近人的外表,猜想他应该不会对我百般挑剔。
老板果然答应让我试一试,而且上班之日先给工人烧一桌菜,大鱼大肉不能少……
当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买完菜回到工厂厨房的时候,一大群工人不禁放下手边工作,纷纷来到厨房,为的是想一睹这个新来的小厨师究竟会不会做菜。一看到那么多陌生人,心里实在很紧张,可是又不能让他们发现。于是我便把那些人当成家具一般,视若无睹。
这40人份的电锅还真吓人,比起家里用的不知要大多少倍!但是我还是照着家庭小份量的煮法,把手掌平贴在米上面,让电锅的水淹至手掌的八分满。且为了让那些工人相信我的厨艺,我还在电锅尚未点火之前,加入少许的柠檬原汁及沙拉油,此举果然让那些工人瞠目结舌,认为我的确有些手艺,才不敢将我小觑。
再来就是煮个汤,外加四样主菜了。有道是没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走路,我仔细回想一下妈妈做菜的细节,然后和昨晚看过的烹饪书籍相对应:五花肉切成小块小块,酱油一倒,卤包一丢,几根葱,几片老姜,慢火侍候。
至于鸡肉和鱼,使的全是煎、煮、炒、炸四技中我最擅长的“炸”字诀。依照以前在速食店工作时的腌料,再把它们往油锅中一丢,几分钟之后,全世界最香最脆的炸鸡块和炸鱼就完成了。最后再随便炒两个青菜,时间已经是12:20左右,老板早就在一旁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才煮完最后一道菜,转身便看到工人们,每个人皆捧着一碗白饭和一双蓄势待发的筷子,虎视眈眈地盯着我摆出来的大菜。
也许是因为多饿了20分钟,或是工人们本来就不太挑食,很快的,饭菜就被抢吃一空,就连锅巴也被挖个精光。我不禁在心里大叫“好险”!现在就等老板决定要不要将明天的菜钱给我了。
下班前的最后一刻,老板终于出现在我面前,语气相当和蔼地说:“你的菜是煮得还不错,不过最好别用炸的东西。”我在心里尴尬了一下,连忙点头称是。心想:绝不能让老板发现,我原本仅是一名速食店的炸鸡手。
老板说完,终于拿出一张千元大钞(明天买菜的菜钱)给我,我在心里不禁欢呼了一下,感动得快要流泪,这绝非同情或施舍,而是我冒险得来的肯定。
往后,我每天下班必定前往书店,研究烹饪的方法及开发新菜式。我一直想改变员工餐厅给我菜色不佳的印象,尽量料理一些名菜,诸如糖醋排骨、左宗棠鸡、红烧鱼等高级菜色以飨工人,他们也很热情地用盘底朝天来回应我。
这个突破传统的新理念似乎很得老板赏识,才工作两个月,老板便自动帮我加薪,但我知道这不是我最在意的事。我在意的是工人们吃到满意的食物之后所露出的笑容。他们流了一天的汗水,理应得到一顿最棒的食物
工人们总是叫我“小厨师”,这真是我此生最感荣幸又愧不敢当的称谓了。
五星级饭店的“五星级”侍应
我不喜欢上英文课,却很喜欢说英语,常常梦想自己有几位外国朋友,能每天陪我不停地说英语。后来这个梦想实现了,不过却不是想象的那样。
事实上是,有一天我灵光乍现,想到那一大群在大饭店进进出出的外国人,若要学讲英语,五星级的大饭店不就是最棒的地方?
第一天上班,顶头上司问我有没有英文名字,我说没有,他便帮我取了一个乍听之下很好记的名字——Jimmy(吉米)。我觉得满好听了,大家却说那是狗的名字——没错,从此之后,我便像条狗一样,开始忙碌起来。
每天除了要伺候来自世界各国的客人之外,下了班还要去上餐饮英文。本来我看到饭店的诸国客人后,便一口气想学法文、德文、阿拉伯文、日文……可是一等到翻开满是专业名词的英文菜单后,我的脑袋便只剩偌大的两个字——英文。
为了能继续这份工作,回家后无论洗澡、如厕、吃饭,英语永远与我同在。没多久菜单便让我背得滚瓜烂熟,头一关算是勉强及格。
由于我资历浅,客人一多,思绪就大乱。有一次帮客人收一杯没喝完的啤酒时,杯子竟在托盘上打翻,一杯七分满的冰啤酒一股脑儿流进客人的领口,帮他冲了个凉。顿时我觉得头皮发麻,愣在那儿不知所措。
幸好副经理及时解围,帮客人擦干衣服,并差我去倒一杯柳橙汁来赔罪。
我一端来,邻座的客人竟说:“少爷,你也在我身上弄倒啤酒好了,我也想喝柳橙汁!”真让啼笑皆非。
大饭店是开放的空间,常常有些不速之客。有次来了一位客人,落座后,什么也不点,还跟我要杯水。一会儿水喝完了,竟连桌上调咖啡的牛奶也喝了。
我看不下去便跑去阻止,他竟大言不惭地说:“我刚刚喝的应该不用钱吧?”
我把这件事报告副经理,副经理不但不惊讶,还告诉人一则她曾遇过更怪异的例子:一名男子进来便跑进工作台,用手抓起大把大把的馊水吃将起来,客人一个个都停止用餐,全把眼光投向这位不速之客。
难道大饭店变成石头族乐园?不然怎会出现旧石器时代的画面?副经理也傻了眼。
当下某位反应灵敏的保安人员便赶忙跑过来告诉这位仁兄:“像这样的东西,里面还有一桶更大的。我带你进去吃个过瘾!”才化解这场尴尬。
我们饭店不时也会有一些超级巨星下榻。
有一次一组东京来台发展的青少年团体在餐厅用餐。埋单时,其中一位竟留给我一长串数字。我好惊喜——竟有歌星要和我做朋友,还留了呼机号码给我!虽然他不断地讲些我听不懂的日文,但是可以看出他是很诚恳的。
当下我立刻骄傲地跑去向领班炫耀,结果领班说:“这哪是呼机号码?这是统一编号!”
在饭店待久了便会发现,每当夕阳西下,一个个打扮入时、花枝招展的女人,便会不约而同地聚集在饭店大厅。长久以来,倒也相安无事,只是她们千不该、万不该发生那件事。
事情是这样:有天饭店董事长从大厅进来,说时迟,那时快,一名妙龄女郎走近董事长身旁丢了一句:“要吗?”从此之后,董事长便下令所有保安,对于这类女郎一定要严加过滤,只要觉得“怪异”,便请她离开,只是,倒霉事又发生了。
据说,有一次一个有眼无珠的保安人员,竟然当场就把董事长夫人轰出门去。不消说,那名员工当天便请辞了。
其实饭店好像一个地球村,在这儿你可以放眼天下,学到很多事。如今我已经能凭直觉,正确地分辨韩、日和法国人等;其他像阿拉伯、马来西亚、菲律宾等观光客更是好认,英语也在不断努力下琅琅上口,所以常常能听得懂外国人跟我开的玩笑。
有个外国人就曾经当场称赞我很帅,说完又说这句话是开玩笑,害我白高兴一场;有时候星期天上班,老外还会调侃我:“哇,你真幸运,星期天还工作!”
有一次送菜时,不慎踩到一位老外的脚,他竟装作垂死状,露出扭曲的舌头,趴在桌上。随后又爬起来叫我赔他一块钱,笑得我几乎忘却了刚才踩到他的脚时那种窘状。
这些酸、甜、苦、辣,就是我所冀望的工作内容。回想刚进来时的那种忐忑不安,三天一小错,五天一大错的日子,和如今与各国客人谈笑风生又增广见闻的情况相比,我一直相信自己的选择是对的。
俗话说:“爱你所选择的,选择你所爱的。”我想大概就是如此吧!G
下期提要:
八爪熊先生的打工经历还在继续。他到一家鸡饭店,看到拥有做美味“鸡饭秘方”的老板,虽然严守“秘方”,手艺高超,却因“内讧”而一败涂地。使八爪熊大悟经营之道。
以前看到卖“蚵仔面线”的老板给客人舀面线时,手一抖一抖的,结果抖得一碗面线只有寥寥几根,不禁暗咒老板吝啬之极。不料在当了一回“面线”老板后,他才终于领悟,手一抖一抖地放面线,是生存的需要啊。
有时他也失业在家……
一箩筐有趣的人和事,尽在八爪熊的笔下跃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