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你有个预科
2001-05-20孙贺宋太成
孙 贺 宋太成
1980年国家民委明确指出:预科是高等教育的特殊层次,是少数民族学生进入全国各重点大学学习必不可少的阶梯。自此,预科班形成了两种形式的雏形—— 一种是为新疆的少数民族学生学习汉语打好基础的班级,称为汉语专修班或汉语班,学制两年;另一种是专为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医科大学、北京中医学院及中央民族学院等重点院校招收的少数民族学生补习基础文化知识的教学班,学习一年后,成绩合格者直接升入所考院校本科,因为这些学生来自全国各地,故称为全国民族班,简称“全国班”。
“谢谢你,预科班!”
那时候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几乎是在20年之后的今天,自己会成为一名博士生——中国自恢复高考制度以来所荣获的4位哈尼族博士生之一。李博士说:“我17岁时背上军用书包,穿上布鞋——能穿上布鞋觉得十分荣耀,去云南民族学院预科读书。书包里面只装着一把牙刷,一个用过6年的口缸,一件衬衣和一条裤子,外加20元钱。我并不觉得苦,因为没有达到本科的录取分数要求,被录进预科班读一年书,实际上这是通往本科的一座桥梁,再加上学校每月供给足够的钱物,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所以,我在幸福与感激中升入了云南民族学院本科。”
首次拨通长途电话听到的,是李爱群老师充满师长风范的学者之音。代表云南民族学院预科部在1991年云南省政协第一次会议上的发言,她至今记忆犹新。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统一编制教材;坚持面向老少边穷地区县级以下地方进行招生;坚持录分标准;严格管理制度。
想来发言还有许多详实的内容。
就是那次发言,引起了云南省有关部门领导的高度关注与重视,致使云南省的预科教育面貌得到了一定的改观。
谈起最初创建预科班,李爱群滔滔不绝:“我1953年毕业留校后一直从事民族教育工作。那时我还不大会讲汉语,是在日后的学习与工作当中逐步完善起来的。我是我们家里第一个识字的人,所以倍加珍视得来的一切,倍加倾力于民族教育事业。1980年我率队筹建预科部。当时学校的一间面包房成了我们办学的阵地。”想起那些时候创业的艰辛,李爱群对照着预科班今天的变迁感慨万端:“现在的预科部已拥有一幢5层高的大楼,微机房、实验室显示了现代化极强的办学设施。升学率高达80%。”
云南民族学院预科正是全国预科教育的一个缩影。
预科是高等教育的特殊层次
1953年,一切尚处方兴未艾,民族教育也无例外。这时,全国第一个预科部在中央民族学院诞生。仅1956年至1966年10年间,就有近万名不同层次和不同专业的毕业生回到本地区——西藏、新疆、广西、云南、贵州、四川等地,成为当时百业待兴的民族地区的人才骨干。
1979年春天,预科部从十年动乱的滞办中重新恢复,一年之后,1980年国家民委明确指出:预科是高等教育的特殊层次,是少数民族学生进入全国各重点大学学习必不可少的阶梯。自此,预科班形成了两种形式的雏形——一种是为新疆的少数民族学生学习汉语打好基础的班级,称为汉语专修班或汉语班,学制两年;另一种是专为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医科大学、北京中医学院及中央民族学院等重点院校招收的少数民族学生补习基础文化知识的教学班,学习一年后,成绩合格者直接升入所考院校本科,因为这些学生来自全国各地,故称为全国民族班,简称全国班。
根据高校招生对少数民族适当降分后录取的比例仍较低的情况,1980年6月,教育部颁布《关于1980年在部分全国重点高等学校试办少数民族班的通知》,决定从1980年开始,有计划、有重点地在部分全国重点高等学校举办民族班,对少数民族学生采取特殊形式进行培养。民族班先在教育部所属五所重点高等院校试办,每年共招收150人,以后在其它部门的院校也逐步开办,如医学、水利、体育院校也相继开办了民族班。1984年,教育部和国家民委颁发《关于加强领导和进一步办好高等院校少数民族班的意见》,对民族班的招生、毕业生分配、教学和管理都作了明确规定,使这种办学形式逐步正规化和制度化。其它形式的教育也借鉴民族班的经验,逐步开办民族班。如成人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也相继开办过民族班。
民族班是利用普通高校有教学、师资、设备等方面较为先进的条件,专门招收少数民族学生进行特殊形式的培养,是国家为发展少数民族教育界的一项特殊措施。《关于1980年在部分全国重点高校试办少数民族班的通知》,对招生办法作出具体规定:1.除北京大学民族班是本科外,清华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都是预科。2.北京大学民族班按全国重点高等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录取,其它4校预科班招生如在全国重点高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可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但以降低总分30分为限。3.预科班学生经过一年或两年的补习,合格者根据少数民族地区的需要,直接升入本校有关专业学习。一般不单独编班。所有民族班学员大学毕业后一般回本地区工作。
此后,一些医学、艺术、水利、体育院校也相继开办了民族班。1981年,文化部、国家民委、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加强民族艺术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在强调民族地区的艺术院校应以招收、培养民族学生为主的同时,指出非民族地区的艺术院校,也要把培养少数民族艺术人才作为自已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任务。决定高等艺术院校可根据少数民族学生的情况,设置一年制预科班(或称预科班),然后再升入专科或本科。
1982年,卫生部、国家民委、教育部又发布了《关于全国重点高等医学院校培养少数民族高级医学人才的意见》,决定北京、中山、四川医学院,上海第一医学院和北京中医学院5校,自1984年起,每年从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西藏5个自治区招收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学生。中央、西北、西南、中南4所民族学院,从1983年起各办一个医预班,为上述5所院校培养预科学生。来自内蒙古、宁夏、广西自治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医预班学制一年;来自新疆、西藏的少数民族学生,医预班学制二年。招生工作以各医学院为主。1986年,成都体育学院和西南民族学院举办体育民族班。
为了改变西藏、青海等边远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基础薄弱,缺乏较高层次的各类专门人才,严重影响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和节目质量提高的状况,广播电影电视部和国家民委决定采取特殊措施,于1988年暑期开始,分别为西藏、青海、云南、内蒙古举办民族班。预科班学习结束,经考试合格者直接升入北京广播学院本科相应专业学习。
1984年教育部、国家民委对有关民族预科班的教学和管理问题做了明确规定。预科阶段的任务是“根据少数民族学生的特点,采取特殊措施,着重提高文化基础知识,加强基本技能训练,使学生在德、智、体方面都得到进一步发展和提高,为在高等院校本、专科专业进行专业学习打下良好基础”。国家重点院校在预科招生时降分幅度不得超过30分,民族院校预科降分幅度一般不得低于学校在该省、自治区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下80分。
1985年教育部和国家民委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和进一步办好高等学校少数民族班的意见》,指出,在高等学校举办民族班,是加速民族高等教育的发展和进一步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增强民族团结的重要步骤,要长期坚持下去。
1986年,《国家教委关于1986年继续在部分高等院校举办少数民族班的通知》中指出,举办民族班,可先用一至二年时间办民族预科班,根据学生的世纪情况和特点,着重加强基础知识、汉语文的教学和基本技能的训练。民族预科班学习期满后,政治表现好,经考核具备上大学本科学习条件的,即可入本校本科有关专业学习,不再参加全国统考。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可与其他学生混合编班,也可以单独编班。民族班招生,从参加当年高考的少数民族学生中择优录取。民族班学生的生活待遇,全部按大学生标准享受人民助学金。
1990年,教育部和国家民委印发了《关于内地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支援协作规划会议纪要》,指出,根据新疆文化教育基础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情况,内地为新疆举办高等学校民族预科班、本专科民族班,均列入国家计划。重点招收农牧区、边远山区,特别是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学生。学生入校前确定专业,毕业后回新疆分配,原则上使这些少数民族学生能分配到急需的地区和工作岗位上去。
1992年至1994年,国家教委组织大连理工大学、陕西师大、中央民族大学、新疆大学、新疆财经学院等10多所高校的一批专家、教授及长期从事民族预科教育工作的同志,编写出了全国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基础课程教材,包括《基础汉语》、《阅读与写作》、《数学》和《英语》系列教材及《英语》听力磁带。这套系列教材较好地解决了我国民族预科教育中的一大难题。
关于经费补贴问题,教育部、国家民委于1995年印发了《关于内地工读学校支援新疆第三次协作会议纪要》,指出,从1996年开始,新疆区政府给招收新疆民族班学生的院校年生均500元补贴。采取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1995年以前入学的不在此补贴范围。这笔钱一定要如数补贴到学校,不准以任何借口挪作他用,这笔钱由学校主管预科民族班学生工作的单位统一掌握使用。各招生院校主管部委教育司局、新疆对口厅局,也应适当补贴一些经费。由于新疆民族学生大部分来自边远贫困地区,经济上相对困难,各高校都认真落实国家教委规定的减免学杂费、特困生补助、勤工助学、各种奖学金、贷学金等措施,以确保新疆民族学生完成学业。
纪要还对今后5年内地高校支援新疆培养少数民族本专科生的招生规划作出了明确规定。(责编:天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