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的现状与未来
2001-05-20教育部
一、建国以来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事业取得了历史性的伟大成就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近些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经过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大力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努力培养少数民族各类人才,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历史性成就。
(一)全国各级各类学校中少数民族在校学生数大幅度增长。据有关统计,1999年全国各级各类学校中共有少数民族在校学生1847.09万多人,占全国在校生总数的7.6%;比1995年增加133.93万人,增长了7.82%。其中,普通中学学生比1995年增加116.69万人,增长了33.67%;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比1995年增长6.17万人,增长了33.17%。
(二)普及义务教育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这些年来,我国一直把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列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截止1999年底,全国民族自治地方已有291个县级单位实现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的“两基”目标,占全国民族自治地方总县数的41.39%;边远山区、牧区和经济困难地区有一大批县级单位普及了初等义务教育,青壮年文盲率大幅度降低。
为支持老、少、边、山区和贫困地区发展基础教育,中央自1985年起,每年拨出1亿元作为普及小学教育基建专款,帮助这些地区解决办学经费不足的困难;设立了少数民族教育补助经费,专门用于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的补助。师范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等各项专项补助经费也向民族地区倾斜;这些年来国家在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及其它外援举办教育时,注意加大对民族地区教育的投入。90年代以来,我国利用世界银行贷款连续四次实施了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发展项目,对11个省、自治区的近200个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县安排了近2亿美元的软贷款;自1995年开始,国家又组织实施“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在中央政府投入的39亿元工程专款中,有22亿投向属于“普九”困难较大的少数民族人口集中的九省、自治区。1997年又设立了“国家义务教育人民助学金”,四年累计1.3亿元,优先用于资助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学生就学。
(三)建立了一支素质较高,数量可观,基本稳定的少数民族专任教师队伍。1999年,全国各级各类学校中共有少数民族专任教师90.91万人。普通小学、中学和高等学校的少数民族专任教师数分别是1953年的9.1倍、49.9倍和16.1倍。
(四)培养了一大批少数民族出身的各级行政管理人员和各类专门人才。国家除设有专门招收少数民族学生的民族高校外,1980年以来,在全国有关高等院校恢复举办少数民族预科班,全国约有100多所高校每年招收少数民族预科学生11000多人,其中,中央部委所属院校预科招生规模扩大到3000人左右。建国以来,共培养了各少数民族专门人才近300万人。目前,全国55个少数民族都有了本民族的大学生,有的还有了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五)为了保障各少数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为了维护本民族发展的长远利益和有利于各民族间的相互学习与交流,民族自治地区因地制宜,在中小学采用民族语和汉语双语教学,逐步形成了“民族语授课为主,加授汉语”、“汉语授课为主,加授民族语”以及“由以民族语授课为主,逐步过渡到以汉语授课为主”的3种基本教学模式。并积极开展“三语”(民族语、汉语和外语)教学实验。目前,全国共有1万多所学校使用21个民族的文字开展民、汉双语教学,在校学生达600多万人。
为加强民族文字教材编译、审定、出版和发行工作,以保证民族语文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从人、财、物方面对民族文字教材的建设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在有关省、自治区建立健全民族文字教材编译出版机构的基础上,由教育部牵头先后成立了内蒙古、新疆等8省、区蒙古文教材、吉林等东北3省朝鲜文教材和西藏、青海等5省、区藏文教材等3个跨省、区的协作机构。1986年又分别成立了全国蒙古文、朝鲜文和藏文3个教材审查委员会,由教育部聘请有关专家,负责上述几种民族文字教材的审定。国家设立了民族文字教材审查专项补助经费。各少数民族文字教材编译机构,每年编译出版教材3500多种,总印数达1亿多册,大大缓解了少数民族文字教材的紧缺状况。
(六)九十年代以来,在大学、中小学大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使在校各族师生掌握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理论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牢固树立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使各族青少年真正成为坚持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民族关系的社会主义主力军,为我国各民族团结进步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代代相传作出贡献。
(七)根据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口支援民族和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1992年以来,教育部、国家民委组织经济发达省市对民族、贫困地区进行教育对口支援的工作。“九五”期间,用于新建、改建中小学、建立教育基金、提供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和电教设备的对口支援经费达1.6亿元;帮助失学儿童38470名;中小学教师培训15753人次,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培训4898人次。有力地推动了民族、贫困地区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根据中央西部大开发战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教育部自2000年起,又开始组织实施“东部地区学校对口支援西部贫困地区学校工程”、“西部大中城市学校学校对口支援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贫困地区学校工程”(“两个工程”)工作。
(八)把发展西藏和新疆教育作为重点加以扶持。根据党中央决定,1985年在京、津、沪等全国18个省、市开办内地西藏班(校),首届1300名西藏的小学毕业生进校学习。1989年起,又举办了内地普通中等专业技术学校西藏班和内地西藏高中班。1992年,首届内地西藏中专、中师班学生毕业,返回西藏参加建设。同时,又安排300名高中生进入内地普通高校学习。到2000年9月为止,内地西藏班累计招收22700余名西藏小学毕业生,已有8200余名大、中专毕业生返回西藏参加当地社会主义建设。目前全国各类内地西藏班(校)在校生总数有14500余名,分布在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部委所属的150多所各级各类学校,形成了全国支援西藏发展教育事业的大好局面。
从1989年开始,国家逐步加大了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工作的支持。首先组织实施了内地高等学校支援新疆培养少数民族本专科生计划。11年来,累计招收了7000多名新疆少数民族本专科学生,380多名定向研究生,培训骨干教师600多人,培训厂长经理600多人。从2000年起,在北京、上海、天津、大连、青岛、南京、无锡、苏州、杭州、宁波、广州、深圳等12个东部发达城市举办内地新疆高中班,首批招收了1000名新疆各民族初中毕业生。
二、当前在民族教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与问题
(一)从宏观教育结构上看,存在着基础教育薄弱、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缓慢、高等教育规模偏小的实际状况。到今年年底,全国将在85%的人口地区基本实现“双基”。而在少数民族较集中的9省、自治区中,则平均只有40%左右。
(二)民族地区的教育经费投入明显不足。
(三)民族地区的教育思想、教育观念需要进一步转变,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招生就业改革等相对滞后,等、靠、要思想不同程度地存在。
(四)由于种种原因,民族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数量少,教师业务水平偏低,教师队伍不稳定。
(五)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印刷的数量相对较少,成本较高,亏损大,教材编、译、印补助资金不足,制约了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建设的速度、品种和质量,从而影响了少数民族中小学教学质量的提高。
三、教育部今后一个时期对发展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的政策
民族地区今后10年的教育改革与发展,不仅关系到各少数民族的未来,而且也直接关系到我国下个世纪初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为此,结合“十五”计划和2010年发展规划的制订,今后一个时期民族地区的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是:
(一)在指导思想上,各级政府特别是民族地区的各级政府,必须始终注意与发挥教育在本地区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中的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作用,进一步落实科教兴国战略。
在民族地区教育相对落后,经济实力有限、资金缺乏且短期内难以改变的情况下,要正确处理好3个关系:一要正确处理教育发展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关系。二要正确处理教育发展方面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坚持质量、数量、规模、结构、效益的协调发展。三要正确处理艰苦创业与外部支持的关系。
(二)以改革为动力,大力发展民族地区的教育事业。今后民族地区的教育发展,一靠改革,二靠不断加大经费投入,三靠中央及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就发展来讲,在今后一个时期内,民族地区必须坚持分层次、有重点的发展战略。
总的来看,民族地区在未来的10年内,教育发展的重点是基础教育,仍要坚决贯彻基础教育“重中之重”的原则。“十五”期间,民族地区在巩固、提高已有义务教育成果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扩大9年义务教育的覆盖面,争取到2010年,在西部地区基本实现“双基”。同时,采取各种形式,运用各种机制,大力发展各种类型的中等职业教育和在职、在岗培训,并切实办出特色。积极合理地发展高等教育,应通过高校布局和管理体制的不断调整,进一步优化民族地区高等教育资源的配置,重点办好一批高校,加快完成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充分挖掘现有高校的潜力,逐步扩大招生规模。在此基础上,通过各种渠道,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房产、设施,再努力增加一些新的高等教育资源,争取在“十五”期间,使民族地区的高等教育在质和量两个方面有一个较大的变化。
民族地区必须不断深化教育改革,首先应着力抓好办学机制和办学模式的改革。大胆地进行公办、民办、民办公助等多种办学机制的探索与实践。积极支持私人和团体依法举办各类学校。应根据民族地区对人才的不同需求,及时调整人才培养的层次、科类和结构。根据人才需求的轻重缓急,需要什么,就安排发展什么。
(三)搞好区域统一规划、加强分类指导
就民族区域来讲,今后要继续重点抓好西藏和新疆的教育工作;就业务指导来讲,必须切实抓紧学校布局调整,双语教学和各类民族教材的建设工作。同时,要更加关注人数较少民族的教育发展。在民族地区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方面,要采取各种措施,进一步改进并加强爱国主义,维护民族大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法制教育。
(四)各方共同努力,大力支持民族地区教育的发展
——加大对民族地区教育的各种政策性支持。
教材建设、学位点审批、重点学科及重点实验室建设方面,根据民族地区发展的需要,向民族地区高校倾斜。
在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安排方面,一方面要不断增加民族地区高校的招生数量,另一方面要继续保持并扩大东、中部高校在民族地区的招生规模。
采取各种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民族地区学校的师资培养、培训工作。同时,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制订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全国其它地方的优秀教师、大学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到民族地区工作、服务、创业。
加强规划、指导,充分利用全国其它地区高等学校的学科综合优势,通过科研攻关、科研成果转让与推广、信息咨询等方式,为民族地区提供各种智力服务。
支持民族地区高校进一步扩大开放程度,加强民族地区高校与内地高校、外国高校和港、澳地高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支持民族地区向国外派出更多的留学人员,招聘更多的高级专门人才。
——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
在“十五“期间,中央将继续实施“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经费支持总量会多于“九五“期间的39个亿。在经费投入的安排方面,将主要用于支持民族地区发展义务教育。
中央财政将设立30亿左右的专项资金,支持包括民族地区在内的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同时加大中央转移支付的力度,帮助民族地区解决好教师工资的统一发放工作。
中央将拨出经费,重点支持民族地区(以省、自治区为单位),办好一批高等学校和一批示范性的中等职业学校。今后,一些教育专项经费,要进一步向民族地区倾斜。
继续由国家提供经费支持,利用内地教育资源为民族地区培养人才。进一步办好内地西藏班、内地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扩大并办好内地新疆高中班等。
加大对民族地区教育的金融信贷支持,增加银行贷款,帮助西部的学校尽快改善办学条件。
在民族地区的学校中,认真落实“奖、助、贷、补、免”各项资助困难学生的措施,帮助家庭有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
——加强领导协调,切实做好对西部地区教育的对口支援工作。
在基础教育方面,切实抓好东部地区对口支援民族贫困地区学校的工程。该工程自2000开始,计划进行二期,每期2—3年。首批已组织东部各省对口选择民族地区一个省,确定100所学校为帮助对象,在管理、教学、仪器设备、教材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支持。同时,民族地区也要在本地区范围内,认真组织好城市学校对农村学校的对口支持工作。
在高等教育方面,仿照基础教育的做法,在学科建设、教师队伍培训、办学条件改善、科学研究等方面,组织并实施内地高校对民族地区高校“一帮一”对口支援工作。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西部地区远程教育体系建设。
将民族地区教育信息化基础教育纳入国家教育部信息化建设规划。
加大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西部地区省级网络、大学校园网络和中小学联网多媒体教育建设的力度,从而较快地缩小民族地区学校的在此方面的差距。
在全国尽快建成一个完整的终身教育远程教育体系的同时,加快民族地区卫星电视教育接收站的建设工作,以便把优秀的教育资源及时送往民族地区,实行资源共享,从而加快民族地区教育的发展。
我们相信,经过各方面在未来十年的不懈努力,民族地区的教育事业一定会有一个更好、更快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