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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版能否永远说再见

2000-06-13

音乐周报 2000年41期
关键词:影碟音像店歌迷

十月八日晚,在北京工人体育场,由五十几位歌星参演,持续数小时的"反盗维权"演唱会终于在数万观众的掌声中拉下了帷幕。与此同时,主办这次演出的国内十二家唱片公司的"反盗"行动也正式开始。对当晚的演出,唱片公司的老板也好,歌手也罢。态度都是相当的一致,那就是一切为了"反盗"。而到场的大批观众,倒并没几个抱着那么强的责任心,看演出才是多数人的真正目的,难怪有人戏称,演出不过是变相的商演罢了。但经记者了解,本次演出的所有收入的确全部用于"反盗基金"的设立,看来十二家唱片公司这回是动了真格的。

对于盗版,这个音像界的顽疾,当日看完演出后,一些歌迷的认识显然还是不尽如人意。在记者的追问下,很多歌迷对盗版,大都持无所谓的态度,认为盗版价钱低,在大多数音像店都能买到是歌迷购买盗版最主要的原因。公司与歌手自有他们的说法,我们依然我行我素。难道我们歌迷的素质真的如此差吗?经过几日的走访与市场调查才得知,盗版的泛滥是有着诸多原因的。

随处可见的偷窃

在北京大街小巷的音像店中,无论音带、唱片还是影碟,"盗版"随处可见,而价钱也的确便宜得让诸多消费者侧目,正版音带一般十元一盘,盗版的却可以十元买三到四盘;正版唱片与影碟最便宜的大约要三四十元,盗版则"名正言顺"的标着"一律十五元",甚至还有卖五到十元一张的。

众所周知,音像制品属于知识产权类的商品,产品中凝结着制作者伞兵劳动成果,这与私有财产是相同的道理。而肆无忌惮的盗版与明目张胆的偷窃并没有什么两样,对产权拥有者的伤害是触犯法律的。但盗版极低的成本与惊人的利润还是让不法商贩趋之若鹜。可对这种偷窃行为并没有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来制裁,执法大队的"抄盗"已让很多商家成了家常便饭,一阵风过去后照卖不误,反正罚不了几个钱,有店面的商家如此,就更别提街边的"散兵游勇"了。为了对付这些无孔不入的盗版,制作方只好自己想办法,首要方案就是"割肉压价"。比如去年星工场音乐公司在推出罗中旭的新专辑时,就挖空心思设计了一个小麻袋样子的外包装,这样一来成本自然提高了。最近,陈琳的新专辑正版卖到了十八元一张,竹书房公司为此也是将利润减少了很多,但没辙,为了防盗只能自己先"出血"。但就是如此依然阻挡不了盗版的数量。为此音像界的有关人士强烈呼吁可操作法规的出台与严格的贯彻力度。

坐等问题能解决吗?

降低正版价格固然是现有可行的主要手段,但在价格方面正版真的能比过盗版吗?相信业内人士都是心知肚明,这终究不是长远之计。去过国外的朋友大都知道,那边的盗版要比国内少了许多,这其中与国情、经济状况当然有关,但国外音乐界也有他们的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比如建立会员制,开设自己的连锁经销店,尽量降低唱片的价格。当然最重要的一点还是有强大的法律措施做后盾。目前国内的唱片界人士也已明白不能只靠坐等,问题最终还得自己解决,首先是反盗意识的加强,一些歌手在做宣传签售时,对盗版拒签;而唱版公司也要定期对市场与零售商进行检查。对反盗意识的普及宣传也是十分必要,比如这次的"反盗维权"演唱会等等。

反盗路漫漫,一切不可能一蹴而就,在这艰辛的反盗路上,国内十二家唱版公司代表们共同的希望是歌迷与消费者的支持与帮助。其实歌迷们又何尝不乐意少花钱买正版呢!而唱版公司花费在那些不必要的宣传酒会上的钱、花要炒作歌手花边新闻上的钱,如果用在普通歌迷的身上和唱版的制作上,最终受益的即是歌迷,也是公司。唱版公司、歌手与歌迷三方如果真正的结成一体。相信,盗版是可以消失的。但这一切的前提是强大而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后盾。本报记者曾家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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