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美容引起的敲诈案
2000-06-06刘玲玲郭秋阳赵军
刘玲玲 郭秋阳 赵军
日前,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敲诈勒索案。案犯侯立新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侯立新与被敲诈的某美容院经理本不相识。事情的起因是由于一起手术出现副作用后没有得及时处理。
当事人刘小姐今年31岁,打算到国外进行商务考察。临行前看到一家美容院的广告:无痛纹红唇,无肿痛及副作用,颜色持久不褪色,无效退款。她虑及出门在外涂抹口红多有不便,且有沾杯、需补色之烦,欣然到该院交1000余元,作了纹唇、纹眼线手术。
手术后她望着镜子里自己的容貌,不太满意,并向该美容院提出有灼痛感,被告知是术后的正常现象,过几天就好了。刘小姐只得怏怏归家静候。
几天后,灼痛感没有消失,嘴唇上倒起了许多小泡,眼线也向下倾斜,偏离了眼睑,影响容貌。刘小姐按捺不住,到美容院要求退款。
刘小姐去了几次,都没有见到经理,据说是经理不在。美容院的人问:你抽烟了吗?喝酒了吗?吃有刺激性的东西了吗?有上述情况,责任就在你。刘小姐气愤地说:"我抽烟了,喝酒了,吃东西了,我的嘴是干这个的,不是摆着听声的,你们事先什么也不说,只说没有副作用,不会红肿的。
双方意见分歧,各执一词。经理出面答复:退你200元,其它后果一律自负。刘小姐坚持要退还700元费用,最后不欢而散。
刘小姐心里忿忿不平:花了钱,跑这么多趟,招了一肚子气,还破了相。她把这事向几个哥儿们一说,大家都感到不平。其中有个东北人叫侯立新自觉非常豪爽仗义。他出面叫了几个人跟刘小姐到了美容院。提出退款时,与院方一语不合,便将经理堵在屋内,拉断电话线,扯掉经理的眼镜危言恫吓。经理无奈,掏出800元交给刘小姐。侯立新不干,又逼经理掏出2000元才罢休。
接到报警后的公安干警迅速赶到现场,正值侯立新在美容院门外晃悠。民警一拍他的肩膀,问"勒索美容院,有你吧?上车!"抓了个正着。侯立新被以敲诈勒索罪判了刑。美容院擅自夸大手术效果,出事故后又推诿责任,也是自取其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