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纹:人体的“印鉴”
2000-06-06赵明
赵明
指纹,是在胎儿时期就形成的纹理。每个人的指纹都有自己的特点,即使同一个人的10个手指的指纹也各不相同,不同的人的指纹更是大相径庭。大量资料表明,全世界六十亿人口中,至今尚未发现完全相同的指纹。
指纹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的身体状况,如体内环境失衡、各种疾病、情绪心理改变带来的能量物质代谢变化、遗传作用等都可在指纹上找到某种征象。观察纹线形状、颜色等,有助诊断各种疾病,英国医学研究委员会最近发表的一份调查指出,年轮状的指纹可以看作是高血压症的外在征象,年轮状的指纹越多,就越容易得高血压,许多成年时期的高血压实际在胎儿时就已注定。在调查的139人中,93人至少有一个年轮状指纹,他们的血压比没有年轮状指纹的人高出6%,血压指数与年轮状指纹的数目成正比。其实,指纹与许多疾病有对应的规律,科学工作者积累了7万余病历、1万余手图,终于分析出132种疾病与指纹的对应规律,准确率可达85%。
我们的祖先对指纹的观察与应用,在六千多年前就开始了。美国芝加哥菲尔特博物馆收藏的我国古代泥印,正面塑着主人的名字,反面则印有十分清晰的拇指纹痕。据考证,这枚泥印上的指纹是我国周代或前汉的产物。西安半坡遗址出土的文物(陶器)上留有清晰的指纹,距今约有六千年之久。十九世纪后,随着人类学、生物学等学科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一门系统的科学:指纹学。科学家们提出"指纹终生不变","指纹可以分类、识别"等理论,得到了普遍的认同。
两千多年前,我国已将指纹学用于犯罪侦查、案件审理、社会事务等。在湖北云梦县出土的一批秦简中,《封诊式·穴盗》篇就载有"手迹六处"字样,说明当时司法人员已将手迹作为作案现场勘验的一种证据。唐宋后,指纹运用更普遍,唐代史料中有关于签订契约时要按指纹的记载;宋元代的史书中都有应用指纹判案或根据纹理疏密判断人的年龄与体态,从而推翻冤案的记载。随着科技发展,这方面的侦查、判断就更先进了。如破案工作中,指纹专家在可能留下指纹的地方洒上极微细的粉末(如铝粉),待铝粉沾着指迹湿气,指迹就会显现出来,这时用胶布印下图形送往公安局拍照存案,拿拍下的照片和档案里的指纹比较即可。指纹和印迹还可利用电子索引印证系统来贮存、检索和辨认,有些系统在一秒种内竟可完成六万次比照。指纹不仅能作为最终认定罪犯的物证,且在侦查之初,还可据此推断罪犯身高、年龄、体形、职业及是否有生理缺陷。
如今指纹已按特定程序编码输入计算机,用于企业录用职工与发工资、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海关验证出入境人员等。美国一家公司还研制出一种"指纹钥匙",设计师们将一所研究院所有人员的指纹输入一台专用计算机内,与控制大门的电钮相连接,人们一按电钮,计算机接受指纹信号,一秒种内就会准确识别来人是否是本院人员。如是,自动开门放行;如不是,则自动通报警卫人员接待。该装置还将用于档案、保险等行业,用指纹代替密码,更安全、可靠。近些年来,科学家们还制成一种激光指纹显现装置,当激光光束照射到指纹上的有机物质时,能使有机化学物质发出微弱的黄光,再用摄影机将指纹拍下,据称这种装置能显现书页上几年前留下的指纹。(本栏目责任编辑:王俊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