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世界:四个描述
2000-02-01李杭育
读城市这本大书,许多字儿颇费猜解。或者就算识得那些字儿,把它们连成了句子还是颇多歧义。不过,这反倒更让人着迷,更刺激我解读它的兴趣。我本是写小说的,只习惯以直觉加见识来谈论事物,不喜欢引经据典那样说法。也因如此,本文标题强调“描述”。
一般描述:人口集散地
据说,大大小小的各种城市,已经装下了世界人口的一半以上。有人就把城市称作“人口箱子”。
说“箱子”有些不当,不仅因它带有贬义,而且箱子通常总是带着锁的。若论从前的中国城市,说“箱子”倒也不错,倒是仿佛都装了一把把大锁——户口本便是一把很牢靠的锁,足以把老百姓都锁在那里面,不得随意迁徒。但改革开放至今,农民进城,城里人出国,每天都在进进出出,人们在城市里的感觉就不再是被装进“箱子”锁起来的那种。所以我更愿意借用中性的“集散地”一词来形容城市。
当然,首先还是人的集聚。先是有许多人进来,然后才有一些人出去。而且总是进来的多,出去的少。城市便越来越大,人口越聚越多。这个“聚”字很重要,城市的人口是聚多的,而非生多的。至少在中国的城市,人口暴涨,主要不是由城里人生育出来,更多是来自四面八方涓涓细流的汇聚。
由于计划生育政策在城乡间宽严有别,中国人实际上已将更多的生育交给农村去做,让农村成为新增人口的主要产地。这也有经济学的道理:人口的生育和抚养成本,在农村比在城市低得多了。经济学的道理还将继续运作:这些人口在农村被养育到可以作为劳动力使用的时候,就会被送往城市,以赚回他们父母花在他们身上的养育投资。农民在城里赚钱不多,好在造就他们的成本也不高,所以这事情循环得下去。
也因为有这个“聚”,城市不仅人多,且还人杂,泥沙俱下,来路百般。在今天的一座大城市里,我敢说任何肤色、种族、国度的男女都有。就这一点而言,任何大城市都不免“混乱”。
历来的社会学家们,或者具有社会学态度的文学家们,对城市的种种弊端作出过许多批判,有些还极为尖锐。尤其是世界上的许多大城市,实在很不可爱,街道拥挤、交通阻塞、环境嘈杂、植物稀少、生活费用昂贵、居民彼此隔膜、犯罪率高居不下……但是很奇怪,尽管有这么多数不胜数的“城市病”,我们还是更愿意居住在城市。世人涌往城市的热情依然高涨,仿佛城市就是现代人的天国。为什么城市竟有如此的吸引力?
在有志于仕途者眼里,城市是政治中心。政治是个集中的概念,任何政权的建立、运作都不可避免地造成人口的聚集。一架庞杂的统治机器无论在哪里安顿下来,那地方就是城市了。
商人们认为,城市里有更多的赚钱机会。不仅是成千上万的居民消费支撑着商人们的传统生意,而且城市生活本身又在不断制造新的需求,刺激出一波波的新潮、时髦。
或许还不能排除,有人偏是喜欢城市的嘈杂,只为来凑这份热闹。他说我寂寞,我需要刺激。你能说他没道理吗?
而小偷、骗子之类,喜欢的就是城市的混乱,可以浑水摸鱼……
就这样,城市不仅是人口“集散地”,也是人口的“什锦拼盘”,最终还是人们各逞其能、各取所需的“杂耍场”。
历史描述:城墙挡不住商人入侵
现代汉语的“城市”一词,照其古意拆开说,“城”是一块用墙围起来的地方,“市”则表明是一个做生意的场所。
但在古代中国,“城”与“市”并不总是合二为一的。换言之,一块用城墙围起来的地方,并不一定有生意做。
譬如北京,从前那座皇城,墙是围起来了,但围在那里面的并非市民、商人,而是皇帝、皇室及其全部家奴。朝廷的大小官员也是家奴的一种,也是为皇帝打工,料理“外廷”即天下之事。至于整个皇城中几万人的吃喝拉撒,大体上也是由计划经济的机制,按人头和级别的三六九等来配给、发放。皇帝往全国派出了许多办事处、采购员,四方采办来蒙古的马匹、川黔的白酒、岭南的水果、江浙的稻米、茶叶、绫罗绸缎等等。这其中,许多也是花钱买的。皇帝并不能总是满天下地巧取豪夺,所以他老人家也得给自己积攒些银子。但无论如何,皇家的买卖并非发生在北京当地。在皇城的城墙之内,即使有些小额的物品交易——譬如一位妃子想把皇上新赐的绸子卖几尺给另一位有点私房钱积蓄的贵人——也是人们私下里悄悄做的。理论上,皇城之内无需货币。
但皇上还是动辄会赏给他的女人们一点小钱的,因为他老人家明白,他的计划经济免不了会遗漏许多管不了的角角落落。大太监、贴身丫环们,固然可以搭皇家采办便车,揩宫廷消费油水,可那些看门的、打更的、倒粪桶的,莫非也得皇上操心他们穿啥、吃啥?
于是便沿着那城墙的外圈——今日北京人称“皇城根儿”,小商小贩们摆起摊儿来了。后来生意做大,又搭起棚屋,盖起楼房。市场经济开始侵入那时的北京,而这座城市的现代化也由此发端。现代化的历史特征正是在于市场经济占了上风,而非造起几座立交桥。总之,无论你这座城市起初围城筑墙是为了何种目的,到头来你还是挡不住小商小贩把你这里搞成一个做买卖的市场。
城市的英雄是形形色色的生意人。
即使是在巴黎,世人心目中那个不断出产革命和艺术之城,它的历史也是由曾在1789年攻破巴士底狱的所谓“第三等级”的小商小贩们写成,而非思想家们和艺术家们。艺术家也得吃饭。谁卖面包给他们?或许,最初挤进巴黎的商贩们,形同仆役,不妨看作给上流社会打工的角色,可怜巴巴地从将军、贵妇人、教士和画家们的口袋里赚点小钱。但两百年后,小商小贩们一代代地将生意做大,资本积累至今,早已造就出一个个的富翁。时至今日,恐怕已是掉过头来,现在是艺术家渴望赚商人的钱了。
世界上许多城市的城墙曾经有效地抵挡住外族的入侵,但它们没有一个挡得住商人,免得了资本和市场经济的席卷。
如今的世界上,除了商人之城,还能有别的什么“之城”呢?譬如洛杉矶,人称“电影之城”,难道不也是商人在那里主事,让大影星、名导演们一一充当他们算盘上的珠子?
历史是否应庆幸于此,我不知道。
人际描述:两性的迷宫
其实也不仅是在两性之间,城市也是所有各种人际关系的迷宫。
在一个村子里,所有人都是彼此熟识的。阿狗阿猫,彼此看着长大,互相知根知底。张三娶妻,李四丧父,红白喜酒上桌,都是村里人的集体经历,家家有份的共享。在村里,哪个女人是哪个男人的老婆,你明明白白,一点儿装不得糊涂。想勾引人家阿娟吗?那你可得小心,她老公阿龙脾气火暴,不是好惹的。
换了城里人,他或许压根就不知道,或者索性不想知道,他想要接近的那位女士,她的先生是谁。
就算知道,他在乎吗?
就算在乎,他罢手吗?
彼此都熟悉的一群人,虽然也有很多猫三狗四的瓜葛,很多可以追溯到很远很远的故事,却不会有很多让你看不明白的东西。村里人对村里人,彼此是透明或半透明的。你没法迷惑对你很知底的人,而他在你心目中也决没有多少神秘感。村里人对村里人,隐瞒或吹牛都很难奏效,尔虞我诈的游戏在这里显得多余。
只因村里人玩人际关系的游戏缺少了两个必要的条件:一是参与游戏的人数足够多,二是这么多的人来历不明,且还彼此隔膜。人少,关系清楚,那就玩不转。
城市则完全满足这两个条件。我们玩“捉迷藏”的天地大得多了。城里的男女彼此遭遇、接触、往来,不仅机会无限,途径多样,花招、手法也层出不穷。更多的游戏套路,更多的朝三暮四。城里人经常会让村里人看不懂:有的谈恋爱谈了十年还一事无成,有的却是相识不几天就做夫妻了;有的只谈不娶,有的未娶先姘,有的娶一姘三,有的连姘带嫖……
城市迷宫方便了两性的自由,甚而,应当说这种现代式样的两性自由,很大程度上是由城市迷宫引发并创造出来,就像经济学上讲的供给创造需求的情形。宾馆、舞厅、酒吧、咖啡馆之类,已预先为陌生男女的“偶遇”设下了圈套:适当的场合、可产生满足感的消费享受和进一步刺激欲望所需的气氛、情调,都在向他们展现眼前的“猎艳”之乐,身后的“露水”之便,由此成全了现代城市两性的一夜风流。城市世界也由此留下了诸多文化和道德问题的悬念。
偶然性充斥于这座迷宫,既在两性间起着随机而发、异常活跃和加快催化的撮合作用,却也让“露水”很快蒸发。高度活跃,所以很不稳定,就像城市里隔三岔五兴起的时尚,喜新厌旧,快速周转。城市世界的两性关系持久力大不如在乡村社会的情形,婚内、婚外都是如此。一条村里汉子可以和一位寡妇一辈子姘居下去,并不是他有多么忠贞,多么道德,实在因为偶然性的缺乏让他没有别的选择。他那里“偶遇”太少,更遑论“艳遇”了。
城市世界的另外许多问题,也或多或少与这种造成人们擦肩而过的偶然性相关。既是擦肩而过,若在街上做了什么亏心事,城里人就不必太惭愧,因为没有人认得我是谁。在大街上好人和坏人或许都打领带。缺乏分辨和持久的关注,许多人有理由担心配偶的忠诚,恐怕婚姻不保,想不好夫妻间是更多些自由还是更多些束缚才对。自重的女人常为吃不准在争取他人好感和卖弄风情之间的界线何在而苦恼,而更多男人则是一边攫住一个,一边却在左顾右盼。我们常在装模作样,是怕让别人把我们看得太透。我们还知道这种种麻烦都不易解决,故而时不时地要来点“捣浆糊”的把戏。我们已经多多少少地学会了如何在适当的时机、场合,做戏、做态、做秀。
迷宫既怂恿我们大胆妄为,却也常令人困惑,疑心它终究是个陷阱。
迷宫甚至还制造着罪恶,给骗子带来极大好处,方便他屡屡得手,骗了这家又骗那家,或至少东方不亮西方亮。
但迷宫也鼓舞着弃恶从善、改邪归正的道德感召。娼妓们满足了钱之后,若想从良,只需从城东搬到城西,开个小店当老板娘,便从此弃旧图新了。
城市毛病很多。城市也就是这么点儿迷人:总在变戏法,总有弯儿拐。
场景描述:房子、街道和人
城市里主要就是这三样东西。至于街上跑的汽车,既可视为活动的房子,也不妨看作是跑得极快的人。房子、街道和人,构成城市诸事物最基本的关联和互动。譬如,你若这样概括,大致上是不错的:富人的生活是从这所房子到那所房子,而穷人有更多时候是在大街上的。
所以,富人的理想是到郊外的露天去,打打高尔夫球。
而穷人的愿望则是让“广厦千万间”把自己安顿进去,别再有事没事地踯躅街头。首先是有房子住,然后再有点钱,好去玩玩所有那些设在房子里的游戏、娱乐。
房子是城市的容器。城市的根本作为,就是用房子把人盛下。
澳门很小,人口密度世界第一。但澳门的人都在房子里,或做工,或消费,所以你通常看不到有太多的人头涌动在街上。澳门的房子真正是盛下人了!
而在我们内地的城市,尤其是那些刚刚开始城市化,只草草开发而尚未定型的所谓“城乡结合部”,房子还不很多,不像老城区那么密,而且造得马虎、简陋,感觉还是临时性的。在这些地方的街道上,你会看到什么呢?
一到夜晚,满街是人。
满街的人,一多半是进城打工的农民。他们都是租附近的简陋房屋居住,每间月租金不会超过两百块,还可能是两三个人合住。那里面,当然不会带空调,也肯定没有电视看。房子里没有什么能够让人呆在里面呆得下去的东西。不在做工的时候,他们就在街上。
(给他们做点今昔对比是很有意思的:还在家乡务农时,他们是白天在露天干活,夜晚呆在自家的房子里。到了城市就完全颠倒过来,白天在工厂的房子里做工,夜晚则漫游于露天的大街上。)
并非赶路,只是呆在街上。瞎逛逛,东张西望,看热闹,打一架,戏弄几句过路人,特别是单身妇人……
除了人,街上还有许多店铺,最多的是发廊、洗头店,然后依次是餐馆、酒吧、银行、歌舞厅、连锁超市……然而这些房子也不是能够吸纳打工仔的地方。他们只赚着很少一点钱,而且赚得那么辛苦,断断不肯那样胡乱消费。他们成群结伙地晃动在那些店铺的门外,在灯影闪烁中搅着大街上的杂碎……
我们的城市有很多房子,却还是像是撒了一地豆子,把人都撒在了街上,既不做工,也不消费。
穷人呆在街上的场景,全世界的各类文艺作品表现过很多,其历史可谓久远矣。即使今日的纽约,也还保留着流浪汉夜宿街头、满墙涂鸦的都市景观。
这终究也会让富人失望。当富人赚足了钱,想到要去享受大自然的时候,他们看到的却是正在拼命赚钱,为此舍得破坏一切的乡村:劈开的山岗、破败的村舍、废弃的砖窑、遍地垃圾、一路泥泞、跑来跑去的猪……
李杭育,作家,现居杭州。主要著作有《最后一个渔佬儿》、《葛川江的早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