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第一步改革的曲折历程
1998-06-09吴象
吴 象
农村第一步改革,即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取代僵化的人民公社体制,简称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或大包干,发端于七八十年代之交,迄今近二十年,已经成为或即将成为历史了。
1978年12月的一个寒夜,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十八户农民,由生产队长严宏昌主持,在破屋里一盏昏暗的马灯下开了个会,决定在保证交够国家公粮和集体提留的前提下,实行分田到户;如果队长为此坐牢,全村人负责把他的小孩养活到18岁。大家庄严地举手通过,写成契约,每人都捺了手印,保证严守秘密。这颇具悲壮意味的一幕,被认为是这一段历史的起点。
其实,在当时的中国农村,类似小岗的事情恐怕至少还可以找到十几起乃至几十起,只是小岗因为有县委书记、省委书记或暗或明的保护与支持,得以侥幸地保存和成长,凤阳终于成为大包干的故乡。小岗寒夜十八户农民静悄悄的声音,在沉寂的神州大地上,为古老中华的重新崛起,发出了第一声惊蛰的春雷。
近几年常常听到一种说法:深化农村改革牵扯太多,阻力太大。如果能像当初包产到户那样干,多么干脆,多么来劲。这种看法,反映了体制转换时期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认为农村第一步改革的成功是轻而易举的事,则是一个很不小的错觉。
包产到户的实质,是通过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让农民变为自负盈亏的生产者、经营者。这就在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体制内,创造了一个充满活力的市场经济的细胞,从而引起一系列必然的深刻变化,导致整个改革不可逆转地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离这一步改革的时间愈久,这一步改革的成功与其后续变化的关系愈明显,其深远的历史意义也愈为人所理解。一些没有亲历过这一步改革的人,往往误以为当时只要有人登高一呼,就会群起响应,形成破竹之势,席卷全国。其实根本不是这么回事。大潮澎湃、排山倒海、不可阻挡的局面是有的,但这是冲破无数艰难险阻、各方面条件成熟之后才出现的。在此之前,要冲破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体制,打开一个缺口,遇到的种种阻力、障碍以及克服这些阻力、障碍所需要付出的坚韧、毅力和勇气,同现在深化改革相比,大有过之而无不及。重温这一段历史,有助于消除误解,增强深化改革的决心和信心。
改革为什么从农村突破
现在都说改革从农村开始,这未尝不可,但实际上改革是从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开始的。只是由于城市中计划体制的束缚力太强,扩来扩去,企业仍然没有多少自主权,打不开局面。而农村中,不少地方农民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已经自发地尽己之所能,改革难于忍受的现状。三中全会之后,得到党的政策的支持,日益发展为全国性的不可阻挡的浪潮。因此更准确地说,改革并不是从农村开始,而是首先从农村突破的。
为什么改革首先从农村中突破呢?这同亿万农民的处境是分不开的。
在“左”倾思想和苏联模式的双重影响下,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初步建立了一个工业体系;又造成了始料未及的经济社会二元结构,城乡差别、工农差别没有缩小反而扩大。农民通过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为工业化提供了8千亿元以上的原始积累,而广大农村贫穷落后的状态并无改善。由于人口急剧膨胀,不少地方甚至每况愈下,人均占有明显下降。
在全国盛行“大锅饭”、“铁饭碗”的那个时期,农民只有“大锅饭”而没有“铁饭碗”,就业、医疗、福利没有保障,生老病死概由自己负责。统购统销制度,人民公社体制,“左”的指导思想互相作用,使农村一切规章制度越来越僵化,朝着严禁农民流动的方向日益完备起来,使农民被强制束缚在他们生身的土地上不能动弹。特别经过十年动乱、“学大寨”运动,农村经济遭到进一步破坏,农民连维持简单再生产也难以为继。山东荷泽地委书记周振兴曾把当时农村中“左”的错误,概括为大、公、平、统四个字,其结果必然是“穷”。穷得连饭也吃不饱了,只好靠国家供应、贷款、救济过日子。因为有了靠头,大家就互相摞,越摞越穷,越穷越靠。于是,大、公、平、统又导致了穷、靠、摞,而穷、靠、摞又发展为摞、穷、靠,恶性循环,愈陷愈深。作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主人的农民,就在这愈陷愈深的恶性循环中,被消磨掉最后的一点积极性。
1978年全国农民人均年度纯收入为133.57元,比1957年仅增长60,62元,每年平均增长率只有2.9%,其中90%以上为实物,货币收入不足10%。同时,约有2亿人口尚不得温饱。当时有一份关于某个贫困地区的内部报告曾经指出,过去我们不仅剥夺了农民的财产,也剥夺了农民的自由。这是造成农民贫困状况几十年改变甚少的两个重要根源。农民之所以至今还没有起来打扁担,主要是由于我们党在战争年代与农民有过非常牢靠的血肉关系,后来又结束战争,建立人民政权,给了农民几十年和平生活。但如果还不对过去的农村政策作出重大调整,农民终究会起来打我们的扁担。这份内部报告决不是危言耸听,其适用范围也决不止某些贫困地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对农村政策作出重大调整,农民成为改革的先锋,计划体制的束缚相对比较薄弱的农村成为改革的突破口,也就成为历史的必然了。
最初的突破:不理睬“学大寨”“左”的一套,把“阶级斗争为纲”变为以生产为中心
中国改革从农村开始突破,农村改革又是从安徽开始突破。
安徽是个受“左”的折腾特别严重的省份,“四人帮”在安徽的代理人推行“学大寨”运动特别卖力,强迫命令、瞎指挥特别严重。1977年6月,万里奉命出任新改组的中共安徽省委第一书记。当时,“四人帮”虽已被粉碎,但“两个凡是”盛行,十年动乱的严重后果远未消除。大多数农民吃不饱、穿不暖,仍然在饥饿线上挣扎。
万里一到安徽,就亲自下去作调查研究。三个多月,他几乎跑遍了全省,深入基层,深入农户,不开大会,不作指示,不提口号,只是看、听、问,越看越听越感到问题严重,心情沉重。在大别山老红军烈属的破屋里,他看到露了底的米缸;在淮北平原农民的茅草棚里,他闻到锅中用胡萝卜缨子和地瓜面煮成的黑糊糊散发出难闻的气味;在凤阳、嘉山铁路沿线,他看到拖儿带女在凛冽的寒风中扒火车外流的成群结队的农民。内心的愧疚和肩上的压力,使这位素以坚毅、刚强著称的老共产党员流下了眼泪。他在震惊中发出叹息:“搞了快三十年的社会主义,怎么还这么穷!”有一次,他在路上碰到一个青年农民,裹着一件棉袄,里面光着身子,外面扎着一根草绳,破烂的地方绽出棉花。万里问他:“你有什
么要求?”小伙子拉开棉袄,拍拍光肚皮说:“吃饱肚子!”又问:“还有什么要求!”小伙子又拉开棉袄,再一次拍拍光肚皮说:“少装一点地瓜干!”万里沉默了,没有再问什么。事后他对同行的工作人员说:“农民的要求这样低,对这样低的要求我们还不能使他们满足!”“如果再不让农民吃饱饭,总有一天我们自己也会吃不上饭!”
共产党人的党性使万里认定,长期以来一整套“左”的做法,实际上是压制农民,剥夺农民,非彻底改变不可。他同省委几位主要负责人反复交换意见,又派人下去作专题调查,在全面掌握情况之后,主持起草了一份《关于目前农村经济政策几个问题的规定》(简称“省委六条”),强调农村一切工作要以生产为中心,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允许农民搞正当的家庭副业,生产队实行责任制等等。当时正是盛行“两个凡是”的1977年冬,党中央的口号是“抓纲治国”,但“六条”鄙视那些根本脱离农村实际的假、大、空式的叫喊,下决心切切实实解决面临的严峻问题,因此引起强烈的反响,广大农民为之欢呼,奔走相告。
1978年,在“六条”鼓舞下积极性大为高涨的安徽农民,又遇到百年未遇的大旱灾,直到9月尚未下雨,许多河道断流,减产成为定局。万里果断地提出要正视现实,减了产就是减了产,不能打肿脸充胖子,非常时期必须打破常规,采取特殊措施;如果缩手缩脚,无所作为,坐失时机,就要吃大亏。省委常委讨论决定,支持群众要求,实行“借地渡荒”:凡集体无法下种的地,可以借给社员扩种小麦,明年收购时不计统购;同时放手发动群众多开荒,谁种谁收谁有。借地的政策很快安定了农民情绪,进一步调动了他们抗旱斗争的积极性,使灾害损失大为减少,局面继续向好的方面发展。
“左”的可怕的历史惯性一次突破后,还要继续突破
1978年年末,十一届三中全会原则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作为草案下发试行。决定草案坚决批判了建国以来农业战线上长期存在的“左”的错误,总结了七条经验教训,归结到一点,就是违反客观的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也就是说,“左”倾错误剥夺了生产队的自主权,严重地压抑、打击了农民的积极性。为此,决定草案针对性地提出了二十五项加快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改革的政策,强调要端正指导思想,纠正“左”倾错误,充分发挥我国八亿农民的积极性。但即使是这样一个文件,也没有能够完全摆脱长期“左”倾错误的历史惯性。文件在提出纠正分配上平均主义的问题时,只讲加强定额管理,而对“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丝毫不敢触动,相反却明确规定:“不许分田单干,不许包产到户。”这反映了当时从上到下对包产到户与分田单干有什么区别并不清楚,更反映了长期存在的一些“左”的框框已成为一种思维定势。
人民公社体制的弊端,从农民的感受来说,最深切的是生产上的“瞎指挥”,管理上的“大呼隆”和分配上的“大锅饭”。对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和不干一个样的平均主义,农民早已深恶痛绝。三中全会前后,农村不少地方自发地搞起了包工到组、包产到组、包干到组等等大同小异的责任制,这实际上是在不许“包产到户”的情况下,农民强烈要求纠正平均主义错误所发起的冲击。一些人赞之为农村改革的新生事物,另一些人则责之为方向、路线性的严重错误。
1979年3月中旬,国家农委在京召开有七个省代表参加的农村工作座谈会,对这个问题发生了激烈争论。就在这时,《人民日报》15日头版头条刊载了署名张浩的读者来信,并在编者按语中强调“不能从队为基础退回去搞分田到组、包产到组”,要求“坚决纠正”已经出现的“错误做法”。后来得知;这是编辑部奉命编写的。当时十年动乱过去不久,“两个凡是”阴影犹存,广大干部心有余悸。于是一封普通的读者来信,竟在全国广大农村引起思想混乱,有些地方甚至有点惊慌失措。
但是,三中全会后毕竟不是三中全会前了,这个“坚决纠正错误”的错误,也遇到不少地方的抵制。当时任安徽省委第一书记的万里说:“《人民日报》读者来信一广播,有的地方就动摇了。正确不正确,你自己不知道吗?为什么不看群众,不看实际?”“作为报纸,发表各种不同意见都是可以的。别人写读者来信,你们也可以写读者来信。究竟什么意见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靠实践来检验,决不能读一封读者来信和编者按就打退堂鼓。”他强调春耕大忙已经开始,政策决不能变来变去,看准了就定下来,就干,秋后再总结经验教训。可能由于各地反应强烈,半个月后,《人民日报》又发表了安徽辛生、户家三两人的来信,并在编者按语中承认上一次的按语“有些提法不够准确,今后应注意改正”,表示“不管用哪种劳动计酬方式和办法,不要轻易变动,以保持生产的稳定局面”。一场风波终于平息了下来,但不少地方农业生产损失不小。安徽各县比较平稳,但也不是毫无损失。
1979年国庆节前夕举行的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根据试行中各地反映的意见,对1978年的《决定》草案作了修改,正式公布。其中有两处关系特别重大:一是重申坚决纠正分配上的平均主义,提出“可以定额记分,可以评工记分,也可以包工到组,联产计酬”。农民称之为“可以、可以、也可以”。联产计酬似乎只是个分配方式问题,实际上与产权有直接关联。长期以来,农村中生产责任和劳动报酬不联系产量,造成生产上无人负责,评工时互相争吵,财务也过于繁琐。一实行联产计酬,权、责、利相结合,这三个“老大难”问题都解决了。更重要的是缓和了紧张的干群关系,提高了农民的积极性。十几户、几十户的生产队变为四五户或七八户的组,一个队分为三四个组,队长的权力分散到组长手里。好的生产队长农民争着要,又懒又馋甚至欺压农民的,则被拒之组外,有的不得不写保证书才被接纳。因此,这实际上是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方式的一个重大的突破,甚至可以说是农民对某些多吃多古的基层干部一次和平的夺权。
二是把“两个不许”改为“一个不许、一个不要”,即:“不许分田单干,除某些副业生产的特殊需要和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单家独户外,也不要包产到户。”对包产到户,由“不许”改为“不要”,口气比较缓和了,而且允许某些例外,开了一条小小的门缝。以“包工到组、联产计酬”为突破口的广大农民,后来就是从这一条小小的门缝里挤出来,掀起包产到户的历史大潮的。不过在1979年尚处于初始阶段,包产到户只能在“天高皇帝远”的偏僻之处悄悄地进行。比如小岗村的事情,村外就很少有人知道。不料,在安徽省会合肥附近的肥西县,竟也出现了范围不小的包产到户,从而
惹起一场风波。
以省委名义正式把山南公社定为包产到户的试点
肥西县山南公社1978年秋种麦时,因天太早种不下去,有的村悄悄地、自发地搞了包产到户,引起周围不少村竞相仿效。这一下,省直机关的议论就多了。有些同志认为肥西就在省会附近,不是偏僻山区,这样明显违背中央规定,不制止不处理恐怕出岔子。有的甚至质问:“省委想把群众引导到哪里去?!”省委得知后,于2月2日派省农委周曰礼、刘家瑞率领工作组去调查,并于7日召开常委会,听取汇报,专门讨论这个问题。上午没有开完,下午又接着开。万里最后说了他个人的看法:“对包产到户,过去批了十几年,许多干部批怕了,一讲包产到户,就心有余悸,谈‘包色变,但是,过去批判过的东西,有的可能是正确的,有的也可能是错误的,必须在实践中加以检验。我主张应当让山南公社进行包产到户的试验,在小范围内试验一下,利大于弊。不宣传,不推广,不登报,秋后再总结。如果试验成功,当然最好;如果试验失败了也没有什么了不起;如果滑到资本主义道路上去,也不可怕,我们有办法把它拉回来。”在万里主持下,省委决定把山南公社正式定为包产到户的试点,但不宣传,不推广,不登报。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在历史上的分量却不一定小。在当时的情况下,居然以省委的名义把一个公社正式定为包产到户的试点。不论过多少年再回头来看,人们也不能不对这位共产党员领导干部政治上的勇气和胆识肃然起敬。
尽管是省委正式定的试点,肥西县委有些领导人仍然思想不通。他们愤愤地说:“毛主席逝世才三年,尸骨未寒就变了,怎么对得起他老人家,对得起党和国家?老牛要是会讲话,也要到中央去告状。”7月,县委发出46号文件,决定纠正包产到户。许多基层干部和农民理直气壮地质问:“增产粮食犯不犯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农村还兴不兴?”部分区、社领导对县委指示采取强硬办法执行,社员则采取不干活、罢耕罢收的办法相对抗。在群众的坚决抵制下,县委不得不在8月8日又发出一个50号文件,改变了46号文件的“决定”。县委一位负责同志后来说:“试验包产到户的一年,我们害怕了一年,捂了一年,被动了一年;群众却抗了一年,干了一年,增产了一年。”
万里密切注视多种责任制的变化与发展,注视包产到户的试点。他思考得很多很多,不断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提高自己的认识,再去教育干部提高认识。12月1日,他在安徽省军区第六次党代会讲话时指出:“对包产到户到底应该怎么看,至少是一个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用不着听见这四个字就头皮发麻。”“少数地方搞了包产到户,不必大惊小怪,因为包产到户不同于分田单干,仍然是一种责任到户的责任制,是搞社会主义,不是搞资本主义。”12月25日,他在省第五届人代会第二次会议上做工作报告,把包产到户称为“定产到田,责任到户”,并说:“实践证明,责任到户也是在生产队统一领导下实行责任制的一种形式,没有涉及所有制的变动,同分田单干有原则区别。”紧接着,1980年1月2日至11日,又召开了有县委第一把手参加的省委扩大工作会议,集中解决领导干部对包产到户的认识问题。这次会议采取发扬民主、敞开思想、专题讨论、集思广益的方式进行,经过热烈争辩取得一致认识,各级领导干部思想上有一个飞跃,为全省推行以大包干为主的多种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创造了条件。在这次会上,万里第一次听到小岗包干到户的事情,会后专程赶去考察,给予了热情的支持。
安徽两年多的变化,只是农村第一步改革的前奏,但已充分显示出这场伟大改革的深远意义。实践证明,农村改革是广大农民自身的迫切要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来自农民在实践中的创造,但是又离不开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否正确、坚强,直接影响农民的创造是得到保护还是遭受摧残,是生长、成功还是夭折、失败。一个县如此,一个省也是如此。领导人到底是无私无畏的改革者,还是四面讨好的“太平官”,在改革实践中受到无情的考验。尊重农民创造,保护农民利益,把农民利益看得比自己“乌纱帽”更重的领导人,必然受到农民衷心的拥护。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老百姓心中有一秆公平的秤。当时全国广泛流传过四句关于吃米吃粮的民谚,年龄稍大的人一定记忆犹新。
包产到户席卷全中国,一号文件开创新局面
1980年包产到户由暗而明,由少而多,引起了全国性的大争论,也得到了全国性的大发展。
这年2月下旬举行的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决定建立中央书记处,胡耀邦为总书记,赵紫阳为政治局常委,万里等人为书记处书记,这无疑十分有利于农村改革的进展。但是,对于包产到户的争论,却因范围的扩大而更为广泛、更为尖锐了,几乎遍及党政各个部门和全国的各个角落,到处议论纷纷。有说“好得很”的,也有说“糟得很”的,各有理由,谁也说服不了谁。而且似乎越是领导干部,思想阻力越大,中央部门和省的领导人对包产到户大多持怀疑态度。有的甚至说:“我要保持革命晚节,坚决反对包产到户,反对单干!”总起来看,大部分省包产到组都在发展,有的并向包产到户转化;有些省“坚守阵地”,不见动静;前一段进展较快的安徽,则出现了反复。
在这关键时刻,邓小平于5月31日发表了《关于农村政策问题》的重要讲话,热情肯定了安徽肥西和风阳农民的创造,指出对包产到户的担心是不必要的。他还强调,“总的来说,现在农村工作中的主要问题,还是思想解放不够。”
6月中旬,赵紫阳写信给万里并转胡耀邦,介绍陕北米脂县孟家坪“包产到劳”的经验,建议国家农委根据小平同志讲话精神,组织干部就农村改革问题下乡调查研究。
8月底,经全国人大批准,国务院领导进行了调整,华国锋、纪登奎、王任重、陈永贵不再担任总理和副总理;赵紫阳出任总理,万里为副总理兼农委主任。
9月14至22日,刚刚调整的中央领导班子召集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对包产到户问题进行专题座谈,争论仍然很大。农委副主任杜润生受中央委托,作了个专题报告,因为有大量调查材料和比较客观的分析,经过讨论,基本上达成了共识,认为包产到户是必要的,至少应在贫困地区作为解决温饱问题的权宜之计或特殊政策,不存在资产主义复辟的危险。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几个问题》的通知,即中发1980年75号文件,强调推广责任制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允许有多种经营形式、多种劳动组织、多种计酬办法同时存在。”“不可拘泥于一种模式,搞一刀切。”对贫困落后地区,“包产到户”
是联系群众,发展生产,解决温饱问题的一种必要的措施。这是农村第一步改革过程中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文件,极大地鼓舞着亿万农民放开手脚去进行改革。但是,限于当时的条件,文件没有从正面肯定包产到户是社会主义农业生产责任制,争论仍在继续。11月中旬,《人民日报》以整版篇幅发表了反映75号文件精神的政策性长文:《阳关道与独木桥》。此文以会上两位省委书记的对话为引子,阐述了包产到户出现的必然性和发展的必要性,引起很大反响,受到农民热烈欢迎,也受到一些没有摆脱“左”倾思想的人强烈反对。在一个省的政法工作会议上,有些人竟指责此文作者是“教唆犯”,要追究其法律责任。长江边有一个大城市的分管农业的负责人竟在干部大会上宣布:“谁要继续搞包产到户,是共产党员的开除党籍,不是党员的开除公职。公安局的大门是敞开着的,不希望你们有人进去,但谁一定要往里钻,那也没有办法。”尽管这些逆流而起的泡沫显得荒唐可笑,却足以说明“包产到户是复辟资本主义”的谬论,多年来已深入人心,肃清“左”倾思想影响,决不是轻而易举,可以一蹴而就的事情。
75号文件下达后,多种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都有发展,也都在不断完善,显示了各自的适应性和优越性。其中发展最快、变化最大的是包产到户。一是突破了原来只在边远山区和贫困落后地区实行的设想,迅速向更大的范围扩展;二是包产到户本身又发展成为包干到户,也就是凤阳人所说的“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的“大包干”。这种包干到户或大包干的责任制形式,由于责任最明确、利益最直接、方法最简便,同大多数地区生产力水平、农民的文化水平及干部的管理水平相适应,受到最热烈的拥护。但由于取消了队或组的统一核算、统一分配,也受到最严厉的指责。实践的结论是,包干到户不仅对改造贫困落后队这个“老大难”问题有意料不到的奇异效果,而且能使一般地区的农村经济有明显起色。早包早脱贫,迟包迟脱贫,不包难脱贫。有目共睹的大量事实,具有不可抗拒的说服力,对包产到户叫好之声越来越高,逐渐由劣势转为优势,成为主流。
但是,新的问题又出来了。1981年有一段时间,在包产到户汹涌向前的同时,少数地方的干部仍然思想不通,先是“顶牛”,继续抵制;后又“放羊”,撒手不管。于是有的把牛累死了,有的把拖拉机卖了,有的连生产队的公房也拆成砖分了。这本来是领导问题、工作问题,并不是包产到户本身的问题,却成为一些人攻击包产到户的口实。“包产到户到底是集体生产责任制的一种形式,还是实际上倒退为分田单干?”这个已经平息下去的争论,又重新被提出来了。
为了了解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党中央责成杜润生同志,由国家农委组织大批干部分赴各地进行调查研究,起草文件,并于12月间召开全国农村工作会议。通过全国各地普遍的增产效果和广大干部认识的变化,这次会议明确指出:“包干到户不同于合作化以前的小私有的个体经济,而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这将逐渐发展成为完善的集体经济。”会议纪要作为1982年中央1号文件发出。针对几年来党内外的大争论,文件进一步指出:“目前实行的各种责任制,包括小段包工定额计酬,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等等,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终于为这一场大辩论划上了句号。
文件下达后,包干到户(即大包干)由贫困地区向其他各地迅猛扩展,形成不可阻挡的燎原之势。但是,经济发达地区、水利设施比较完善的灌区、产量高征购任务重的产粮区是不是也可以搞大包干呢?农民在边干边想,干部在边看边退,处在一个比较、选择的阶段。理论界、学术界经过多次反复讨论,共识越来越多,责任制一些大同小异的做法和彼此不同的名称也逐渐趋于统一。原来比较常见的是“宜统则统,宜分则分”,后来逐渐改为“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样一个比较规范的用语。
1982年9月举行的党的十二大,提出了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力争到本世纪末全国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的宏伟目标,并确定发展农业是实现这一宏伟目标的战略重点之一。这一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更大的范围内推广,成为具有广泛适应性和强大生命力的根本性改革。年末党中央再次召开全国农村工作会议,形成《当前农村经济政策若干问题》的决定,作为1983年中央1号文件发出。这个文件对家庭联产承包制作了高度的评价,把这个“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称作“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这在党中央的文献中,恐怕是难以找到先例的。
从此,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迅速取代“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在中华大地扎下了根,并跳出农业生产领域,扩展到林业、牧业和乡镇企业等各个领域,推动了农村商品生产的蓬勃发展,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改革。最令人振奋的是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它是中国农民继家庭联产承包制后又一个伟大的创造,体现了亿万农民要求进入工业化历史进程的主动精神,为中国的工业化开辟了一个新的战场,找到了一条新的途径。80年代初到中期的五六年间,农村的生产面貌和农民的生活状况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显著变化。
当然,农村第一步改革引发的问题,比它解决了的问题更多、更复杂。改革尚在继续,深化改革阻力更大。但改革毕竟是反映历史发展必然趋势的大潮流,任何人也阻挡不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