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如有待,历史总无私
1997-07-15陈惠芳
陈惠芳
“包产到户的发祥地在永嘉,中国农村改革的源头在永嘉。”如果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中国农村改革,乃至是整个国民经济改革的突破口,那么,作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身——包产到户,则是这一突破口前期的铺垫和准备。《中国农村改革的源头——浙江省永嘉县包产到户的实践》(以下简称《源头》),以翔实的资料,审慎细致地展示了一九五六年永嘉县包产到户的风雨历程。
一、永嘉县委于一九五六年初,把包产到户责任制当作一件新生事物进行试点,如此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地抓包产到户,在全国所有的县委中是第一个。包产到户这个名称,作为农业社内生产责任制的专有名词,是永嘉县委副书记李云河在燎原社抓试点时第一个提出的。《燎原社包产到户总结》,是全国第一个包产到户的总结报告,《“专管制”和“包产到户”是解决社内主要矛盾的好办法》,是全国第一篇全面论述包产到户优越性的理论文章。由于《浙南大众报》的批判,李云河的反击,形成了全国关于包产到户的第一次论战,由一个试点乡迅速推广到全县,进而带动温州地区成千上万农户投入包产到户的大潮中。但县委副书记李云河成了包产到户的“罪魁祸首”,被推上祭坛,遭到了下至地县上至中央报刊连篇累牍的公开点名批判。在包产到户被认为是“禁区”的二十五年中,永嘉县的干部和群众,为实行包产到户所遭受的压制、打击和迫害,在全国来说,是罕见的。
包产到户几经沉沦,终于被扼杀。对此,有论者不禁感慨系之:“倘若那时全党同志能对包产到户有清醒的认识,中国农村会是什么样子?中国农民会是什么样子?中国会是什么样子?当共和国走过了一个长长的弯路后,我们不能不扼腕而叹。”
二、“历史发展的合理性,是无可怀疑的,合于发展趋势的事物,是压不下去的,总会出现的。”杜润生同志在这本书的卷首题的这段话,是对包产到户几经沉沦而不灭的理论概括。包产到户,作为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中国农民,为发展农村生产力的大胆实践、勇敢探索和集体智慧之经验结晶,由于它是适合中国国情的,从中国农村实际情况出发而实行的“合于发展趋势的事物”,所以,它一经问世,就显示出顽强的生命力。难能可贵的是,那些“源头”的探索者,在四十年前,农村集体经济刚刚起步时,就有如此求实和创新精神,为并不完备的新的经济形态,提供了新的生产关系和时代要求的东西。邓小平同志于一九六二年在讲到农村出现包产到户情况时引用了民间谚语:“不管黄猫、黑猫,只要捉住老鼠就是好猫。”这一“猫论”,实际上也就是永嘉县包产到户实践的理论精髓。永嘉县在包产到户初期诞生的《燎原社包产到户总结》和 《“专管制”和“包产到户”是解决社内主要矛盾的好办法》,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阐述了包产到户的优越性,是两篇极有价值的历史文献。这两篇文献的矛头所向,直指问题的实质——把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和劳动报酬紧密结合起来,提出“把责任制贯彻到每个社员身上”、“以产鉴工”、“离开产量的责任制不是真正的责任制”以及“谁劳动好谁就分配多,谁的收入就多”、“劳动好坏是以产量做鉴定的”等观点,虽历经时间的淘洗,但由于它抓住了农村问题的症结,因此,那些多少年来围扰着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千肠百结的诸多矛盾便迎刃而解。
诚然,永嘉县委在包产到户的实践和理论研究方面都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但是包产到户——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不断完善和提高,尤其是理论方面的深入研究,是同全国各地,特别是后来从安徽凤阳开始的安徽省委所作的重要贡献,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正确路线分不开的。如果没有在开展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基础上,对两个“凡是”的否定和“左”的错误思想的清理,如果没有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支持和提倡,一九五六年永嘉县委首倡的包产到户的平反正名是不可能的,一九七九年安徽凤阳农民的大包干的最终命运也不可能比一九五六年永嘉县包产到户的命运好多少。这是历史发展的合理性和大趋势使然。
三、鲁迅先生在论及改革时说:“即使艰难,也还要做到,愈艰难,就愈要做。改革是向来没有一帆风顺的。”包产到户的先行者们,在二十多年的风雨征途中,可以说是历经磨难痴心不改,身处逆境矢志不渝,“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他们的“愈艰难,就愈要做”的“韧”的精神,不能不令人感佩不已。当年李云河从政治舞台上一落千丈地从县委副书记“滚”到工厂食堂的“伙头军”后,依然心系包产到户,他把自己写的包产到户大事记,藏在岳父家的墙壁里,右派“摘帽”不久,当了车间主任、副厂长后,又“包”心不死,搞起了“包工到人”,还挤时间写了十多万字为包产到户摇旗呐喊的文章,李桂茂在“文革”中被挂牌揪斗时,还千方百计将《燎原社包产到户总结》经由爱人转移到她的工作单位隐藏起来,那个当年执笔写出《总结》的戴洁天,在押送回乡管制劳动时,在带回家的简陋行李里,偷偷藏进的就是那份给他带来大祸的《总结》,“文革”中他首先隐藏的也是那份《总结》;而那个被称为“浙江几个单干理论家”之一的杨水禾,因犯所谓“煽动农民搞包产到户”罪,先是被判刑八年,后又因他以死相抗争,在狱中以反林彪的罪名被判处死刑,林彪事件的发生,使他免于一死。……这桩桩件件撼人心魄的事例说明,正是过去有如许的敢想敢说敢作敢为敢闯敢干的农村改革先驱们“甘为苍生受苦难”,有他们的奉献和牺牲,才约许了、赢得了春光明媚的美好今天。
(《中国农村改革的源头——浙江省永嘉县包产到户的实践》,永嘉党史室、档案馆、林业局合编,当代中国出版社,一九九四年十二月版,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