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国语的“孤岛”
1997-07-15周质平
周质平
自从去年李远哲先生提出以“罗马拼音”(一般对“罗马拼音”的理解,也就是“汉语拼音方案”的一个同义词)取代“注音符号”以来,这个议题在海内外引起了热烈的讨论。
虽然,简化字和汉语拼音方案不是一个新话题,而是自晚清以来,进步的中国知识分子所共同关切的议题。但是,这个议题,在一九四九年以后的台湾,却成了一个政治上的禁忌。几乎有四十年的时间,在台湾听不到任何有关语文改革的意见。
李先生以学界领袖的身份,打破四十年来的沉寂,让大家理解到这个问题的存在,使我们身在海外,从事语文工作的人感到:台湾在语文改革的这个问题上,终于有了一个明白人!
一九四九年,国民党迁台以后,少数北来的“遗民”带动着岛上数百万的“南人”,学习“北语”。经过二、三十年的努力,成绩不可说不丰硕,但时至今日,那些早期“遗民”所带去的北语,因和“中原文化”隔绝得太久,他们当年地道的国语,经过四十多年的天翻地覆,而今看来,除了饶富“古意”之外,与今日之“京调”已有了一定的距离。譬如将“你和我”的“和”字,读如“汉”,就是这个“孤岛现象”的显例之一。
这个孤岛的绝缘现象,在最近几年已有了一定的改变。一方面是台语有渐由方言转化为“普通话”的趋势,而成为社会媒体的通用语言。从这个改变看来,似乎是国语的式微,也是“一语独大”的结束。但就另一方面来看,两岸互通以后,大陆的书籍、电视节目、流行歌曲大量地进入台湾,使国语的孤岛现象有了缓和。也是四十年来,台湾的国语首度有机会和它的发源地有了接触,而注入了来自源头的活水。从这一方面来看,却又是台湾国语新生的开始。
正因为有了这样的互动和比较,两岸语文的不同,成了近年来热门的话题。可以预卜的是:两岸语文的不同会随着交流的增加而减少。换言之,所有语文上的互通,其大方向是异中求同,而不是同中求异。
语言文字是文化中最保守的一部分。一个人成年以后,宗教信仰的改变是可能的,甚至于是常见的,但一个人成年以后,要改变其母语,几乎是不可能的。“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贺知章的千古名句道尽了语言的保守和乡音的顽强。因此,在两种语文交会时,一方面是由异趋同;但另一方面,却又出现一种自觉或不自觉的“坚持”和“顽抗”。“乡音无改”是不自觉的,也是莫可奈何的,但坚持不用简体字或汉语拼音则是自觉的。
自觉的坚持和顽抗,有一部分是来自情绪上的尊严:“何以我必须从你?”也有一部分是来自文化上或道德上的“正统感”:举世滔滔,唯有我岛上两千万人,为中华文化之继绝,做艰苦卓越的圣战。这种心理充分反映在把“繁体字”叫做“正体字”这一事实上。别小看了这一字之别,它的微言大义却是显而易见的——两种字形的不同不在“繁”“简”,而是在“正”与“异”。
在此,我不得不指出:如果比较“早”的文字,就是比较“正”的文字,那么,对今日之简体字而言,繁体字固然是“正”体;然而相对于隶书而言,今日之“正”体,岂不就成了“异体”或“简体”了吗?而隶书相对于小篆而言,也一样难逃“简体”和“异体”的命运。
如果,我们不曾把甲骨文叫做“正体”,似乎也没有理由将现行的繁体字叫做“正体”。我相信一两百年以后的中国人看到现行的繁体字,很可能会说:“那是二十世纪中期以前的古体。”换言之,现行的繁体字不但不是中国现行文字中的“正体”,反而是“异体”——是中国文字发展演变中的一个“遗形物”。从全中国的人口来看,使用这个“遗形物”的“异体字”的人,也毕竟只有台湾和海外的“南渡遗民”。
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边缘文化往往较中原文化来得更守旧。所以,我们在纽约和旧金山的唐人街还偶而能看到清末民初的婚嫁仪式。但我们不能因此就说唐人街的中国文化是比较正统的,或比较更“中国的”,恰恰相反的,那种清末民初的婚嫁仪式只不过是博物馆的一项陈列而已。
台湾和一部分海外的中国人坚持写繁体字,也不过是“礼失求诸野”的一个现代诠释。当年南渡后的“江左诸公”何尝不是陶醉在“正统”之中呢?
在许多反对使用汉语拼音方案的文章中,几乎都提到一点,即是用注音符号更能精确地反映出普通话的正确读音。我认为这种论调是无稽而且不相干的。注音符号也好,汉语拼音也好,都只是一种符号。一个分辨不出“在”和“菜”的人,看了zai、cai固然读不出正确的音来,看了ㄗㄞ和ㄘㄞ也一样搞不清“送气”和“不送气”的分别。正如同一个发不出英文th辅音的人看了“th”固然发不出,看了“θ”也一样不知究竟错在何处。
中国大陆的学童从小学汉语拼音,我并不觉得他们的发音比台湾学童的差;同样的,台湾的学童从小学注音符号,而他们的国语发音也很难说一定比大陆学童为强。
如果说一个人发音的好坏取决于音标,那么,某人英文发音不行,我们是不是能说:“他当年用韦氏音标,把发音都搞糟了,要是当年用了国际音标,他现在的英语可就字正腔圆了。”我们只要换个语言做为类比,就能看出这种论调的荒诞。
《荀子·正名》中“约定俗成”这四个字常被援引为语文发展的一个通则。这四字换一种说法,也就是在语文的使用上,随波逐流是正确的方向。大家怎么说,你就怎么说;大家怎么写,你就怎么写。做“中流砥柱”不是“别出心裁”,就是“闭门造车”。除了“古意盎然”以外,实在没有太多实用的意义。
“约定俗成”的另外一个意义就是语文的使用,必须向多数靠拢。《荀子·正名》的原文是“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则谓之不宜。”当然,台湾在语文符号的选择上,可以走自己的道路,但自己的道路是体现语文的特殊性,而不是一般性。用荀子的话来说,一般性是“宜”,特殊性是“不宜”。
台湾在语文符号的使用上坚持保有自己的特点,而无视于绝大多数汉藏语系同文同种的同胞所既有的一套系统,我怕这不但不是为自己争权利,争空间,而是画地自限,自绝于多数。
台湾做了四十几年国语的孤岛,此时该是向普通话接轨的时候了,这个接轨的工作包括读音的一致和书写符号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