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爱人”含义的变迁
1997-06-09槐叟
槐 叟
偶然从近出的某个杂志上看到一篇文章,记述1927年周恩来的事情。那时,南昌起义的部队南下到潮汕地区,遭到严重的失利,周恩来正患恶性疟疾,甚至神智不清。同志们历经艰险,把他送到香港治疗。香港的党组织让一个年轻的女同志照料他。这篇文章里写道,在周恩来渐渐病愈时,和这女同志有一段对话,原文如下:
周恩来问范桂露:“你有爱人吗?”范桂露还年轻,有些害羞,轻声地说:“对象是有了,但是还没有结婚。广州发生四一五政变,反动派杀了我们很多好同志,我们就失去联系了。不知他现在怎样……”
周和范的对话虽然都用引号,但是不但可以肯定,这不是原话,而且应该说,在1927年绝没有人按这样的意思使用“爱人”和“对象”这两个词。范桂露的话说得很明确,只有结了婚才叫“爱人”,没有结婚的是“对象”。但在1927年(可以说是在20年代至30年代),人们所说的“爱人”恰恰是指尚未结婚而在恋爱中的男女,至于“对象”一没有人在这意义上使用它。
“爱人”这个词是在五四运动(以1919年为标志)引起的恋爱自由的风气中出现的。当然这只是在知识分子中流行的一个词。试看20至30年代的讲知识分子恋爱故事的文艺作品,其中如有“爱人”之词,那就是指尚未结婚的,对结了婚的则用丈夫和妻子的称呼。
“爱人”的含义发生大变化,是在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其时有大批青年男女奔赴延安。他们从旧社会进入新天地,以革命的情绪对待一切。他们,特别是其中的女性,不愿意再使用丈夫和妻子一类的“陈腐”的、甚至带有男女不平等含义的名词,而且事实上中国社会各个阶级、阶层间并没有称呼夫妻的通用的语言,于是他们就把结了婚的男女一概互称为“爱人”。这几乎可说是带有革命性的举动,不过是无伤大雅的革命,因为其旨并不在破坏乃至取消婚姻制度。因此,这个名称的改变在解放区,首先在干部中被普遍接受,渐渐也被社会接受。结果爱人成为专指已结婚的,反而未结婚在恋爱中的不能称为爱人。那么叫什么呢?——“对象”!
“爱人”、“对象”这两个词被赋予这样的含义,实在是始于抗日战争期间的延安,渐推及于党领导的各抗日根据地和各军队。我这样说不免带点猜测,也可能有些根据地并不是受延安的影响,而是不约而同地发挥了创造性。但无论如何,可以肯定,这样使用“爱人”、“对象”二词,直到1949年全国解放时,是只流行在老解放区内的,也就是说,对新解放区的知识分子是十分生疏的。
所以,在北京、上海等城市初解放时,不免闹出这样的笑话。一些大学老教授在填写普通的人事表格时,看到除了要填年龄、籍贯等而外,竟然要答复“有无爱人”、“爱人姓名”,禁不住大吃一惊,甚至勃然大怒。
所以,在1927年,周恩来绝不可能问一个女孩子有没有结婚时说“有没有爱人”,这个女孩子也绝不可能回答什么“有了对象,但没有爱人”之类的话。
我写这篇文章有两个用意:
(一)以文艺形式编写历史故事,不免(似也容许)编出当时人的对话。谁都知道,这种对话绝不可能是实录,但总要避免与身份不合,与时地环境等条件木合的说法,以及种种使人一望而知是背离实际的说法。有了这种种不当的说法,甚至会影响全文的可信性。
(二)称已婚男女为爱人虽然好像已通行数十年,甚至于在辞典里也收进去了[注],但是我觉得还很难说已为社会所普遍认同。近年来人事表格似乎一般也放弃使用“爱人”一词,而改用“丈夫”、“妻子”。在青年已婚男女中互称爱人似乎还顺耳,但如听一个五六十岁的妇人称“我的爱人”。实在使人感到别扭,现在事实上好像人们也不大这样说了。我想,应该随波顺势来个“复辟”,把“爱人”回到40年代前的位置上,只指未婚的,逐渐废弃以“爱人”称夫妇的说法。目前在一切法律文件、人事档案及表格中,均宜采用丈夫、妻子的称谓。——至于“对象”一词,那只是人们的口头用语,就任其自然吧。
[注]1996年的《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商务印书馆版)中“爱人”词条的解释是:“①丈夫或妻子。②指恋爱中男女的一方。”这两个解释,显然其一是40年代起新的解释,其二是40年代前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