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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战在学校大门前

1996-08-28珠儿

中国青年 1996年8期
关键词:票子条子收费

珠儿

提前3年,进入人生角逐

收费生:家长如何对未来投资

择校生:权利与公平你要什么

中考提前3年的人生战场

燥热浮嚣的6月,都市很多人家最烦心的事儿不是停水停电出行不便,而是孩子要考学了——不是考大学,而是考高中。仅以北京市为例,今年参加考大学的应届高中生不过两三万人,录取比例大约为1:1.5;可今年北京市的初中毕业生有15.25万人,其中只有4万人能够进入普通高中学习,其他的11万多人则分流进职高、中专、技校等其他学校,基本上退出高考竞逐战场。以前,人们把孩子参加高考视为人生第一搏,如今这第一搏提前了3年。

这一搏的残酷性,没有孩子的人家是很难想像的。我有个女友,离婚后带着女儿生活,女儿今年上初三。自进入初中后,女友就断了孩子的一切娱乐活动,连给好朋友打电话聊聊天都不许。女友自己更是刻苦——每月几百元钱花着为女儿请辅导老师,孩子做功课到多晚她都陪着,自己也谢绝一切应酬,采访出差都不去,在家为女儿做饭,督促女儿念书。3年来她和女儿唯一的“消遣”就是偶尔看电视时,女儿轻轻为她拔掉日见增多的白发。

十四五岁的孩子,正是贪玩的时候,可是多少孩子,已然不知玩的滋味。中国青年报的女记者刘元在她的长篇报道《人生第一搏》中,曾引用一个叫作高岚的中学生写给她妈妈的信。信中写道:

从我迈进校门的第一天,您就开始了塑造我的计划,一直严密地控制我的时间。在学校学习了一天,放学回家后也没有空闲。写完作业就要匆匆忙忙去辅导班。每天都是从早到晚安排得满满当当,不是上外语课、练小提琴、学画画,就是练唱歌,还要参加体育锻炼。我疲于奔命,但不知是为了什么。就这样,慢慢度过了一天天,一月月,一年年……

那天晚上,您监督我复习功课,而我疲倦困顿难以支持。但无论我怎样求您,也不许我去休息,硬逼着我学到很晚。那天晚上睡觉时,我躺在床上偷偷哭了很久。妈妈,我觉得您心真硬。从此后,我即使睡觉也得不到安宁,在梦中也依旧不停地学、不停地练……多么劳累的生活,多么劳累的恶梦……我失去了快乐,失去了活泼的天性,所有的只是疲倦和痛苦。

看得出高岚对母亲的怨责,可妈妈不比高岚做的恶梦更多生活更劳累吗?可怜天下父母心,到底是什么逼得父母儿女如此哀怨相向呢?

父母逼儿女苦读,是因为上不上高中,关系到儿女的前途。而多少盼子成龙盼女成凤的为人父母者,是把儿女的前途当作自己生活中最主要的盼头。于是,高考的独木桥架到了中考这块原本安宁平静的沙滩上。于是,中考要拿高分要得

好成绩就成为每个要“前途”的孩子的必经之路。于是,上好的初中,上好的小学就成为孩子“前途”的基础,成为每个家庭的“中心任务”,家庭基本建设的“重中之重”。于是,“人生的第一搏”实际上不是提前了3年而是提前6年甚或提前12年——从孩子进小学的那天就开始了。这一搏,已经不是孩子好好念书考好分数这样单纯的事儿,而涉及到千家万户,涉及到学校、社会、政府;涉及到教育体制,也使一个长存久远却不大为人所知的现象——择校生现象,成为近几年突出的社会热点问题——

择校生的由来

我国是个文明古国,打孔夫子时代就强调“有教无类”,褒扬那些为子女受良好教育而含辛茹苦的父母们。昔日孟母三迁其家,择良邻而居的故事至今为人们所称颂。从1896年师范教育在中国问世,现代教育模式在中国形成开始,让孩子上好学校,将来谋好职业,则是从古至今有钱没钱,有权无权的为人父母者的共识。“学而优则仕”无论怎么批判,高官显贵、贩夫走卒都认同。

这就是择校现象的社会基础。只要学校有好中差之分,只要校际之间存在着师资、环境、教学条件和水平的高低不同,就一定会有择校生出现——不管是用钱、用权、还是用关系。做家长的为了孩子的前途又有什么舍不得的?

然而,根据国家教委的有关规定,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和小学必须就近入学。这种规定当然理由充分,是为了每个孩子都能有学上,也便于划片分区管理。可是学校有优劣之别,家长但凡有可能就想把孩子送进条件好的学校就读,于是各显神通的择校也在情理之中了。

对北京市中小学择校生问题有过深入调查研究的北京市政府研究室研究员郑理先生把90年代的择校生分为三类:一是通过权力择校的学生,戏称“条子生”;二是通过各种关系择校的,戏称“关系生”;三是花钱择校的,戏称“票子生”。

当然,除这“三生”外,还有分数过硬的保送生;自身有优势的特长生;最无奈的,是那既无票子又无关系,只好辛辛苦苦东挪西借打点派出所“收买”户籍警把孩子的户口在七姑八姨,亲朋好友所住的胡同之间转来转去以“就近入学”的“游牧生”。

择校之成为街谈巷议的话题,成为国家义务教育体制中走不出的怪圈,解不开的困惑,是因为势头猛烈的“票子生”的大量涌现。并且形成一种局面,那就是——

“票子”向“条子”挑战

按国家教委规定,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学生全部按户口划片就近免试入学。1995年3月,为整顿中小学乱收费问题,国家教委又强调“初中和小学必须坚持就近入学原则,不准招收择校生,严禁把资助同录取学生挂钩”。但规定和禁令都管不住个人、学校两厢情愿的“收费生”。不让公开收就暗地里收;不让直接收就变换名目拐着弯收。

近年来的统计数字表明,收费择校现象已由暗转明,条子、关系受到“票子”的冲击和挑战。据北京市有关部门的一项调查,个人交“择校费”的金额呈逐年上升趋势,单位(公家)交“择校费”的金额则逐年下降。1993年,全市可统计的个人“择校费”为3007万元,占全部择校收费的32%;1994年上升到7184万元,占择校收费的49%;1995年破亿,达到10422万元,占全部择校生收费的82%。明摆着的事实是,交钱择校是重视孩子教育的家长们的一种理性选择,是因为家长们认识到要让孩子有前途,未来生活含金量高,现在就要往教育上投资。

实际上,择校收费也是学校的生存需要,“票子生”比特权生更受学校欢迎。众所周知,我们是穷国办大教育,教育经费严重不足,中小学教育经费的

40~60%要靠学校自筹解决,哪个校长不为这个“自筹”而自己发愁呢?择校收费已成为学校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支撑着学校的正常运作。

据了解,北京市的第一个“票子生”出现于1987年。有一个先富起来的运输个体户,决定花钱为孩子选一个好学校。他盯住了景山学校,天天软磨硬泡达一个月之久,恳求校方收下他的孩子,收下他的一万元捐助款。他的诚恳感动了校长,学校收下了他的孩子也收下了他的一万元现金。可这一万元却成了学校的负担,因为会计不知以什么名目入账。一年后,学校把钱又退给了这个个体户。

这以后,陆陆续续又有一些学校在家长或介绍人的坚持下金额不等地收了一些“票子生”。“票子生”的大量出现是1992年,这一年公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鼓励和提倡厂矿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根据自愿、量力原则捐资助学”。

“择钱录取”到底可不可取

1995年7月,《人民日报》发表一篇署名王开忠的文章,以《“择钱录取”学生的做法不可取》为题严厉抨击了一些省市重点中学任意扩招议价生,变择优录取为“择钱录取”的现象。王文指出,“择钱录取”(即招收收费择校生)可以筹集部分资金改善部分学校物质条件,但副作用是多方面的。王文认为,择钱录取变分数面前人人平等为有钱的上重点,没钱的只好“望校兴叹”,变考重点中学为买重点中学,造成了另一种不平等,即由贫富差距导致受教育权利的不平等。王文担心,择钱录取会使教学质量下降,学生不把精力放在学习上,而是花在动员父母出钱上。一些富家子女认为成绩好坏无所谓,家中有钱就能上好学校。“有个富爹妈,不怕成绩差”。任由此风刮,恐“读书无用论”又会沉渣泛起。王文还特别举了北京海淀区一位小学毕业生的例子,说她升学考试考了208分(满分为230分),没有达到附近重点中学的录取线,家里又没钱交给学校,被“划片分配”到一所普通中学。她看到比自己分数低10多分的一些同学交钱就能被附近重点中学录取,整天含泪念叨:“这太不合理了,我们平时刻苦学习有啥用处!”王文感慨,如此择钱录取,伤害青少年心灵,不利于社会安定,弊病很多,实不可取。

王文有事例、有数据,然而也有教育专家、研究人员对此持不同看法。国家教委的研究员周贝隆在1996年第5期《科技导报》以《择校,收费与公民权益》为题疾呼:国家三令五申禁止择校却禁而不止的症结在于:方向错了。择校现象不可避免,止不了!公民权益不容损害,禁不得!周文说,办学水平,教学质量差距悬殊,是产生择校问题的重要原因。少数学校条件优越,设备精良,质量上乘,甚至不逊于先进的发达国家;多数学校则离国家法定的必备办学条件标准相去甚远。但是,一些人可以靠权、靠公家的钱把孩子送入重点,却要求其他百姓只能遵照指定“就近”入学;而一些家长望子成龙,东挪西借倾数年收入“高价”择校,却似乎干了见不得人的非法行径,还要受舆论责难,人心能平乎?《宪法》明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平等择校属于法定的公民权利,不容剥夺。为子女选择学校和教育的权利这一基本原则在许多国际公约中阐明。几乎所有国家都在立法保障家庭及其子女选择学校的权利,规定“未成年人的家长有权利选择教育形式和教育机构,保护孩子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义务教育,是国家和公民双方的义务,而国家提供足够的合格学校是依法要求公民履行入学义务的前提。

周文指出,导致择校的因素很多,即便在遥远的将来所有学校都达规范要求,择校问题也不会随之消失。学校的风格、特点、信誉,孩子的素质特点,家长的教育价值观念及家庭的经济条件等都是择校的因素。我们的社会正在从传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人们的社会行为从规定型转变为选择型。通过选择,发掘全社会人力资源的潜力;通过选择,充分发挥个人的主动性、创造性,体现人生价值。择校意识正是观念的进步,禁止择校,是没有出路的。

一个说允许花钱择校是有损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一个说不许择校是侵犯公民权益有悖法理,而择校意识的兴起正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各执一理,是耶非耶?花钱择校,到底于谁有损,于谁有利?

问题尖锐地摆在政府、社会、学校、家长们面前——

票子制约条子兼顾权利与公平

中国第一个“条子生”出现于何时已不可考。就北京市的情况而言,每个学校都有大约5%~10%的班级空额(每班满额45人,保留4~5名空额)是作为转学生、留级生或解决其他特殊困难之用的。重点校的这类空额以前基本上被“条子生”“包圆儿”了,平头百姓是“望校兴叹”无奈何。而“条子生”“来头”之大,让校长又惧又怕,头疼之极。有些校长对此穷于应付,只能采取逃避之法,四处躲藏,每到夏天差不多有一个月的时间不到深夜不敢回家,电话号码年年换。就这样,每到升学阶段,哪个重点校校长不得收数百上千张条子?面对“条子”的包围,收费生是被“逼”出来的。

据郑理先生的调研报告,不少校长和家长都认为,收费是应付条子而采取的办法。既然无法杜绝“条子生”,无法实现分数面前人人平等(事实上,小学初中取消了统考,就没有一个统一的分数标准了),那么,现实可行的就是用票子制约条子,用金钱制约特权。有人认为,激烈反对个人交费择校的并不是普通的平民百姓,而是那些以往凭借特权就可以不花钱入校或可以有权花公家钱的特权人士。在金钱面前尚可讲平等,在特权面前何来平等?

事实上,择校收费是在家长要求和学校同意下自发形成的。家长渴望为孩子未来投资,而好学校太少,于是,为满足家长的期望,为改善学校的条件,双方一拍即合。既然义务教育只保障孩子有学可上,不保证孩子有好学校可上,那么以收费择校的办法弥补义务教育之不足,就是势在必然了。

虽说择校是家长的自觉选择,但那份自愿交费中却含着一种深深的无奈。L女士有一对可爱的双胞胎儿子,今年该上小学了。L和其丈夫住城外40里的地方,工作单位却在城里。按就近入学政策孩子得在住所附近上学,但附近没有好学校,孩子的接送、午餐等也成问题。不得已L想方设法把孩子送进城里的一所重点小学,求着校长收下她的孩子,但两个孩子要交3万元钱。这在北京的择校收费中不算高的,但对L这样的工薪家庭来说,不啻一个近乎残酷的负担!

小M今年该上学了。小M的爸爸是医生,妈妈是记者,两人都是名牌大学毕业,自然要给儿子受最好的教育。盘算来盘算去,咬牙掏了3万元让儿子进了一所12年一贯制的重点校。3万元,几乎是这个家庭全年的收入,想想也是够为难的。

面对这种表面禁止择校而实际择校面不断扩大、择校费水涨船高的状况,研究人员开出的标本兼治的药方是——

加大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尽快调整学校布局,缩小校际之间软硬件(师资、教学环境、设备等)的差距,消灭薄弱校。政府投资和社会捐助要向薄弱校倾斜。让家长对每一所学校都放心。

完善初中入学录取办法。在就近入学原则中要适当增加优秀生推荐生比例,有计划地调整学校结构,增办九年一贯制的学校。

在现有好校少,想上好校的人多的情况下,提高择校的公开透明度,收费公开,录取标准公开,杜绝特权,在分数与费用面前人人平等。

让择校行为规范化,法制化,即尊重公民权益,又保证谁受益,谁出钱;择校费按成本计算的方法值得推广

据报载,北京今年已有数所重点中学试行入学及收费制度改革。

北京11中学是去年经市、区教委批准实行新办学模式的试点校,允许向入学者酌收教育成本费,把择校收费公开规范化。25中则成为北京首家尝试国有民办的学校,其招生制度规定:面向全市经考试招收320名初中生,每人每学年交纳学杂费5000元,3年不变;招收高中生160人,每人每学年交纳学杂费6000元,3年不变。25中校长、北京东城区人大代表刘志毅说,每年5000~6000元的学杂费是根据学校各项开支、成本核算出来的,也考虑到大部分工薪阶层(家庭月收入2000元左右)的承受能力。

(本文参考了郑理同志的有关研究,特此致谢)

责任编辑:杨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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