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杯”港澳知识竞赛答题须知
1996-08-28
中国青年 1996年6期
1.在每道试题所给 A.B.C.D答案中,只有一项是正确的,作出选择后请在“答题卡”上用钢笔或圆珠笔将与正确答案相应的“O”涂满成。
2.答题完毕,将“答题卡”各栏事项填妥后,沿虚线剪下装入信封,请在信封上写明参赛人姓名、地址和邮编,并贴足邮资,1996年7月1日前寄至:陕西省西安市钟楼饭店355房“金花杯”港澳知识竞赛组委会收卷组,邮编710001(以邮戳为准)。
3.答题请参阅《香港澳门知识手册》《解放军文艺出版社出版),购书请汇款至北京前门东大街10号楼中华儿女杂志社办公室,邮编100051,写清购书书名。
4.本次竞赛活动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有奖征答,设个人奖和组织奖。(个人奖),一等奖2名,各5000元;二等奖5名,各1000元;三等奖10名,各500元;四等奖30名,各200元;纪念奖1000名,每人一份纪念品,(组织奖),分省、市(地)、县三级团委,名额另定。第二阶段为电视决赛,设立集体奖,特别奖1名,5000元;一等奖2名,各3000元;二等奖3名,各2000元;三等奖6名,各1000元;四等奖:若干。
5.判卷后,在全对答案中以公证抽奖的方式选出以上各奖的得主,获奖名单将在《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杂志、《中华儿女》杂志上公布。
6.“答题卡”复印无效。
7.此卷每人限答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