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爱与审美
1995-12-30苏鸿启
苏鸿启
我有一个忘年之交的年轻朋友,最近向我倾诉了他的感伤。
一次,这对年轻的夫妻应邀赴周末舞会。丈夫为了让妻子高兴,特意修饰了一番,直到自己认可时止。然而,在整个舞会上,他发现妻子的目光几乎不在自己身上,而倾注于那些风度翩翩,谈笑风生,舞姿轻盈的男士身上,并不时指点着让他看。为了不败妻子的雅兴,他耐着性子陪妻子玩了一个晚上,但他那暗自为妻子的那种态度的伤感,却无时或释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混淆了性爱与性审美愉悦的界限,在心灵上蒙上阴影的夫妻,我想不止我的这位忘年交。
性爱是人类两性独立的一种高级精神生活,它在人的一生中同幸福紧紧相系。性爱既有生物性,又有社会性。两性结合后,性爱成了爱情、婚姻和家庭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双方对情感、需要与追求的相互肯定和协调。
但是,这种负有社会道义责任的性爱生活,并不排斥性审美愉悦心理的存在。实际上,人体美是客观存在,是人对自身构造完美的认识和赞美。这对小夫妻虽然经过了情有所专的热恋并据以成婚,但并未因此使双方丧失审美愉悦的天性。而且,妻子又“指点着让丈夫看”,就说明了妻子只是用诚于丈夫的心和欣赏者的目光“审”美,既无内悔之隐,亦无外慕之情。美总是和非美乃至丑相比较而存在的,唯其如此,才需要去“审”,审出美丑,以悦神怡情。这本身表明,妻子不但有较好的审美能力,而且也有较高的审美趣味,以及对自己爱人约定的信守。当然,某些方式方法有欠缺。
于是,我进一步向这个朋友讲了如下的一段故事,化解了他的困惑。
某著名女作家与其爱人相约:在共同生活中,谁第一个发现值得赞赏的异性的美,是谁的审美能力敏锐和审美情趣高尚的表现,应及时告诉对方同欣赏、共评析。这样,他们不仅把自己从媚美欲的追求中引向高尚的精神、理想境界,而且由于在各自的心灵深处“结爱”,使夫妻之爱脱去了铅华脂粉,避开了体态容貌,超越了岁月年轻,大大充实了这对夫妻岳来的家庭生活,使作家本人写出了大量撼人心声的真情作品。
其实,人既爱形体美,更爱内在的美。因为“人生四季,春夏秋冬,各有各的魅力,男人女人都要依次走过,谁也不可能咬定青春不放松。”所以,对于“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心心复心心,结爱务在深”的夫妻,心灵美、气质美和行为美,是爱的不竭的源泉,它不但可以充实夫妻情感依恋,信守不渝,增进求美愉悦的思想沟通,而且还会倍加珍摄,让爱的阳光温暖生活的每时每刻,不使那值得终生倾慕的一切随便消失。
当然,审美产生某种类似“羡慕”又类似“觊觎”,且带有某些性感色彩的好感心理,与爱情专一并不相悖,它是人之常情,属于正常现象。心理学家指出:每个男子或女子,就其基本的情爱而言,无论怎样的倾向于单婚,对其夫妻以外的异性美总可能发生一些性爱色彩的。但如果不认识这个心理现象,不澄清这一问题,那就难免对婚姻心理产生某种误会,甚至闹起某种多余的矛盾与冲突。
总之,夫妻生活应该是美的,有了美,才能有“美的享受”、“美的切磋”和“美感教育”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