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对方一个“说法”
1994-08-24沙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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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们学校有一位领导嫉贤妒能。我在工作中不小心得罪了他,之后他对我进行了多次报复。尤其在我上任团委书记以后,他更加疯狂地“拆台”,大有一辈子不“拉倒”的架式。我该怎么办?
沈阳马丽卓
马丽卓同志:
看过电影《秋菊打官司》,最让人忘不了的就是那句话:“俺要个说法。”一个“说法”,其实可以脱口而出,但人总是有脾气,而且相信自已是正确的,哪能随便给别人一个满意的说法呢?
我想,“你对我好,我一定对你好而且更好;你要是对我说三道四,谁怕谁呀!‘我就是不给你这个说法!”这是不少人的误区。
我感到你的“死对头”基本上是由于你在第一次得罪于他的时候,没有及时化解,所以他屡次与你为“敌”;而你则偏偏不给他“说法”,而且又担任了团委书记,使他面子屡遭难看,于是对你变本加利地进行打击,以图他的尊严。嗨!人,就怕丢面子。可惜的是,双方这样下去,已经快把当初引起矛盾的事情忘掉,只剩下双方深深的敌意和死战到底的决心,只要一见面,那就好比“冤家路窄”,非得分出个高低不可。
记得一位作家分析了人的生存状态。他说人在许多问题面前都是很坚强的,唯独在面子问题上非常脆弱,在受到打击后一般是不知所措,不惜代价,而且不很理智。说实话,我们都是这样的人,谁让我们是人而不是神呢?而且,我们都不大可能改变别人,即使对方比你更重视一个几乎没有道理的“说法”,你也只能同意他或反对他,但却无法改变他。在有的时候,不是你的面子丢掉,就是我得不到“说法”,似乎只有永远为敌了。今天你打击了我,明天我必须报复;对方和你一样,也得以牙还牙。如果遇到一个心胸不很开阔的人,他几乎天天来找麻烦,弄得你都奉陪不起了。这种人真是这样的话,其实也是很没意思的,不就是起先那么点事吗?可是你有没有想过,你还欠他一个“说法”,如果你给了他这“说法”也许你并不损失什么,而他却不再与你为敌了。
这决不是说你错了,当然也不是说你在“恩赐”对方一个“说法”。只是现在应该把对与错全抛开,那些是非其实无法论明白的;也决不是要在你损失面子的条件下,换取他的满足,这同样是种不平衡,弄不好,他以为你好欺负;我觉得,双方可以都不伤面子,互相都有个说法,只是谁先主动的问题。而最后的结局,应该是双方都得到了尊重,当然,最先给予对方尊重的人,是了不起的,他具有在其他方面同样成功的气质。而一旦有一人给出了一个善意的说法,对方就站在了不利的位置上,他一般也会愿意化解恩仇了。
在这一点上,美国政治家富兰克林先生倒是成功地做了一回。
他请“敌人”来帮一个小忙。有一次他想谋求一个职位,有一个很有权威的人物不喜欢他,大概他也得罪了这个人物。富兰克林听说对方的图书室里藏了一本非常希奇而特殊的书,就写信给对方,以私人的名义表示非常想看一看。他的“敌人”以这本书为自豪,富兰克林可怜巴巴地要看这本书,既是有求于他,又触动了“敌人”虚荣的神经,他感到自己是非常重要的,一种自信和宽容之情油然而生,他不仅让富兰克林看他的宝贝藏书,还在一生中都帮助富兰克林。富兰克林巧妙地给了对方一个说法,“我需要您的帮助,而且觉得您是宽容的。”既是一种肯定,又是“甘拜下风”的一种暗示,实际上又是在一个非常不重要的方面“甘拜下风”。
富兰克林的成功是不是给人一种启示呢?
做人,处世,一味退让,不会有什么好结果——软弱并不是优点;永远与人对着干,“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也不是上策——碎的玉,不是很可惜吗?动动嘴,给对方一个“说法”,却使人免去了不少的麻烦。
沙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