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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认识的超越

1994-07-15

读书 1994年3期
关键词:规范研究

马 敏

今日之美国汉学界,费正清、列文森们一统天下的局面已不复存在了。传统的汉学研究重镇如哈佛、耶鲁、哥伦比亚、普林斯顿、西雅图华盛顿大学而外,一批新的中国研究中心正在迅速崛起。其中,位于西海岸的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中国中心尤其令人刮目相看。近年来这个中心在西部开放空气的鼓动下,励精图治,后来居上,正在形成一个颇具实力的研究群体,蕴含着极大的发展潜力。而这个中心的崛起,又同美国史学界的一匹黑马——黄宗智(Philip C.C.Huang)的大名分不开。

黄教授十三岁即随家由香港赴美国读书,后入西雅图华盛顿大学,在萧公权先生门下治中国近代思想史,可以说是战后在道地的美国教育方式下培养起来的新生代汉学家。但令笔者吃惊的是,黄氏在美生活凡几十年,居然能于纯正的美语而外,操一口流利、标准的普通话,听说广东话和上海话也讲得很地道。这种语言上的优势,使黄氏既能避免某些在中国受教育,后来旅居美国的学者因语言障碍而导致的同西方文化的隔膜;同时又避免了许多ABC(在美国出生的中国人)难以避免的对中国传统文化和国情的缺乏了解。这或许可以看作黄氏日后能从同侪中脱颖而出,享誉美国史坛的诸多因素中的一种吧。

黄宗智先生之暴得大名,成为美国少壮派史学家中的佼佼者,并不以其寒窗数载,苦心营构的论梁启超与近代中国自由主义的博士论文为指归,这在通行以博士论文创天下的美国学界不能不说是一个少有的例外。使黄氏一举成名的,乃是在与他的博士论文研究方向毫不相干的社会经济史领域中的开创性的研究工作。一九八四年黄氏出版了《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以下简称《华北》)一书。这是一本不同凡响的经济史著作。它既不同于传统经济史著作的从某一微观经济现象出发,剥茧抽丝,精雕细刻;也不同于汤因比,韦伯等哲人型史学家上下几千年,纵横环宇内,对历史进行宏观、整体的描述,而是以华北这一不大不小的经济区域为考察对象,截取由明清至民国时期这一不长不短的时段,就经济发展与社会变迁两个方面进行客观与微观相结合的中观研究。寓大于小,小中见大。这种研究已难说是经济史研究还是社会史研究,而是将二者融为一炉;同时也很难说属于明清史抑或是近现代史的范畴,它已“跨越了清代史和近现代史的鸿沟,把近现代一些历史的变迁,追溯到清代前期。”研究视角和方法的更新,使黄宗智先生在对华北地区的研究中得出许多不同寻常的结论。如著者认为,倘若比较中西方近代社会变迁,突出的不是其相似之处,倒是两者的不同处。在西方,资产阶级的兴起和小农的无产阶级化,导致了小农经济的解体和资本主义工业社会的兴起。但在中国,小农经济一直延续到革命前夕。并明确提出:不要把商品经济的发展简单等同于向资本主义过渡。至少华北农村中广泛存在的谋生而非谋利式的简单商品生产,即是在小农经济范围中展开和收束,并不存在性质的变化。正是类似的一系列新颖见解和研究方法上的创新,使该书一出版即引起强烈反响,并于出版后的次年(1985)荣获东亚历史专著费正清奖。

六年之后,黄宗智先生又推出中国近代社会经济史区域研究的第二部力作——《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与农村发展,一三五○——一九八五》(以下简称《长江》),再次享誉美国史坛。是书于一九九二年被美国历史学会授予东亚史研究列文森奖。黄氏在美国中国史研究中两度蟾宫折桂,榜上有名,显示出强大的实力和优秀史家的素质。尽管黄著中的许多具体结论是可以商榷的,而且确实也引起了诸多争论。(如黄氏与马若孟最近的笔墨官司即是一例,但黄氏在著书立说方面的成功乃是无可争议的。)

那么,黄氏成功的秘诀何在呢?

全面评述黄宗智先生两本新著的学术价值,不是这篇短文的目的,这两本书在《读书》已有介绍。我这里想稍微多说几句的,乃是某种史之外的东西,即导致黄氏在具体研究中有一系列突破的认识论方面的因素,笔者名之为:规范认识的超越。

去年,黄宗智先生将近几年围绕写作《华北》和《长江》两书所形成的若干单篇论文汇集成册,取名为《中国农村的过密化与现代化:规范认识危机及出路》(以下简称《危机及出路》),交由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出版。这些论文比较清晰地展现了作者近年来在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史领域中苦苦求索的思想脉络,为我们把握黄宗智先生理论思维的内在超越过程提供了直接的证据。当黄氏上述两本力作相继推出之际,论者们尚在猜测黄氏是否有创立一新规范(或范型)的大抱负,现在看来,谜底已昭然若揭了,他的确有在中国近代社会经济史乃至整个中国近代史研究中创造某种新规范、新体系的远大抱负,且已开始逐步付诸于行动。

稍加观察就会发现,尽管《华北》与《长江》两书在研究方法和写作风格上如出一辙,可视为姊妹篇,但从思维角度看,二书却有很大不同。如果说,《华北》一书重在既有规范认识的“综合”,那么,《长江》一书则表现出对若干规范认识的“超越”。综合之中固然不乏富有新意的探索,但超越的追求则更能体现一种全面的创新意识和突破意识。如著者所言:

在我一九八八年的书中,我面对矛盾的历史现象,首先企图通过肯定两代学术和两个古典理论各有的部分道理,来寻求一条调和的途径。而只有到一九九○年的拙作中,我才清楚地看到了历史的悖论现象向以往两代学术和两种理论共享的不言自明的规范信念提出了挑战。(《危机及出路》第147页)

正是在《长江》一书中,黄氏一反过去综合两种古典理论(马克思与亚当·斯密)的调合立场,大胆设定表面看来似乎尖锐对立的两种古典理论及其现代诠释(如“封建主义论”、“资本主义萌芽论”、“传统中国论”、“近代早期中国论”等等)存在着某些共同的规范认识(或曰共同信念),如双方都不言自明地把停滞与前商品化经济相联系,把(资本主义)近代化等同于商品化,认为商品化必然会导致资本主义化。正是从怀疑这些不言而喻、毋需证明和已成定论的规范认识入手,黄氏根据大量尽可能搜罗到的历史资料和现代人类学调查资料,论证了从明清到本世纪七十年代这数百年间,江南农村蓬勃发展的商品化进程并必然导致小农经济的解体和小农家庭生产单位的衰亡,反之却是它的进一步完善。他试图证明,数百年来,江南地区的农业生产在总量上虽然有所增长,但这主要是在人口的压力下,以密集的劳动投入为代价来换取的,并不存在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小农生活长期处于糊口水平,中国人口的大部分仍束缚于粮食的生产。由此,黄氏提出了该书中的一个核心概念——“过密型增长”(invo1utionary growth),即没发展的增长。围绕这一核心概念,黄氏不仅给人们勾画了一幅与过去的解释截然不同的长江三角洲农业发展长期趋势图,而且从最终打破“过密型增长”的崭新角度,有力地论述了中国农村十年改革的历史意义。显然,从先前的“综合”到最近的“超越”,体现了黄宗智先生史学思维方式的某种飞跃。正是这种思维方式的飞跃,使黄氏能慧眼独具,于他人习以为常处,捕捉到可能引发若干史学新认识的“问题”,在社会经济史这个充满数目字和最枯燥无味的事实的领域,作出具有哲学意味的创造性探索。

黄宗智先生对规范认识的超越直接受惠于托马斯·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正是在这本篇幅不大,却特别耐读的科学认识论的杰作中,库恩提到了“规范”(paradigm,或译范型)在科学革命中的重要作用。库恩认为,规范为科学共同体(科学工作者按同一规范组成的集体)所一致拥有,他们按照统一的规范从事科学研究活动,这就是科学。在从事科学研究过程中发现有些事实不能纳入共同体的规范内,就形成反常。反常发展到一定阶段就形成危机。在危机中逐渐产生了提出新的规范的需要,于是开始了科学革命。科学的发展就是如此循环往复,以致无穷。但究竟什么是规范,库恩却似乎从未给出一个明确的定义。黄氏将库恩科学规范的思想移植于史学研究,提出:“所谓规范认识指的是那些为各种模式和理论,包括对立的模式和理论所共同承认的,不言自明的信念。”(《危机及出路》第141页)他认为这才是库恩Para-digm一词的真正含义。在他看来,规范信念或规范认识比起任何明白表述的模式和理论来,有着更为广泛、微妙的影响。它们的影响不仅在于引导人们去想什么,更在于不想什么。它们往往构成不同理论、模式间发生争议时的共同前提和出发点。但不幸的是.在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中,恰恰是某些不言自明的共同前提和出发点似乎发生了危机,即规范认识的危机。那么,究竟在何种意义上说已经存在着规范认识危机?黄氏认为,规范认识危机主要来自于实证研究所揭露的一系列悖论现象(ParadoxS),这些悖论现象使人们不得不转而怀疑规范信念本身,使规范信念濒于崩溃的边缘。在这里,悖论现象指的是那些被现有规范信念认定有此无彼的对立现象在事实上的同时出现。例如,按照规范认识,商品化应同经济发展相一致,商品化将导致近代化。然而,实证研究所揭示的悖论却是:商品化和经济不发展这一对立的现象确实同时存在。在更深的层次,悖论现象则对既有的因果观念提出怀疑:商品化是否必然会导致近代经济发展?如果从事实性研究中得出的答案是否定的,那就应当超越传统规范认识,构筑新的理论规范,对商品化与经济发展的正确关系作出新的解释,这样,新认识和新观念也就随之产生。黄氏提出的其他悖论现象还包括:城市发展与乡村过密化的同步发展;分散的自然经济与整合所市场并存;没有公民权力发展的公众领域的扩张;没有自由主义的规范主义法制,等等。最近黄宗智先生在他正在撰写的有关中国近代民法史的新著中,已开始系统地提出法制史研究中的若干新的规范。在创立新规范的方向上又迈出了一大步。

学术的进步通常伴随思维方式的进步。黄宗智先生上述的探索应当说是相当深刻的,它触及到历史研究中一个相当隐密,但又相当关键的思维方式问题,即立论和思考的规范性前提的可靠性问题。倘若我们研究的是新问题,使用的是新资料,但凭借的却是含糊的、外延不周的,缺乏共同约定的旧概念,或已经与事实相悖的旧规范,仍难免穿旧鞋走新路的尴尬,无法获致有突破意义的科学新认识。此外,当我们在既有规范的旧轨道上运行惯了之后,是否会产生某种思维的惯性和惰力,而需要一种根本性的怀疑精神来重新验定既有规范,激活我们的理论创新意识呢?

当前,史学研究存在着某种危机业已成为大多数人的共识。那么,走出危机的出路何在呢?这里,黄宗智先生有关规范认识危机及其出路的思考,对我们不无启迪:调整我们的思维方式,大胆怀疑并超越某些传统规范性认识,可能是走出危机的第一步。对旧理论的改造和新理论的创立,常常是从原有的概念和研究规范暴露出它们的不适用性开始的。自然科学史上,相对论的创立就否弃了牛顿物理学的绝对空间和绝对时间观念,并重新审查了质量和能量等概念。所以,超越规范认识,首先意味着对旧有理论的许多看似规范实则不规范的关键性概念进行廓清或重新理解,使概念的表述得以准确化、清晰化和真正规范化。例如,“封建社会”即是在中西方历史学者中长期引起歧义的一个概念。Feudalism(封建主义、封建制度)在西方史学家中是一个有着共同约定性的历史概念,通常指中世纪同封臣制、采邑制和庄园制相联系的社会制度。在中国古义中,“封建”一词亦指实行“裂土分封”制的上古社会。然而,在我们今天所接触的历史教科书中,则是指由秦朝至清朝长达二千余年的封建社会形态。这是将斯大林社会发展“五阶段论”运用于中国历史研究的结果。概念上的如许差异,难怪要使金发碧眼的西洋人在洗耳恭听我们宣讲中国封建社会史时,会急得抓耳搔腮,举手频频。再如中国近代史的下限问题,也存在若干认识含混不清的地方。过去受革命史的影响,通常将中国近代史的下限划在一九一九年的“五四运动”,但近年来不少研究者主张从社会形态演化的角度,将下限定在一九四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究竟如何断限更合理姑且不去理论,但至少为编写历史教材计,也应有一个相对统一的说法,否则一入近代史大门,真有令人如坠五里雾中的感觉。其次,更重要的是,对规范认识的超越,又意味着摆脱某些似乎认为毋庸置疑的规范性暗示、联想和推理,逐步过渡到一种新的规范性认识或范型。中国近代史研究中使用得颇为频仍的“洋务派”、“改良派”、“买办阶级”等概念,便带有某种规范性、暗示性的否定价值评判在内。历史人物一旦与这些概念沾上边,往往就成为灰色的乃至反面的历史人物,批判有余而肯定不足。反之,对待像太平天国、义和团运动这类来自社会下层的农民运动,则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要去寻找和论证其革命性、进步性,而对其内在的深刻矛盾性则鲜有着力的分析,对其表现出的愚昧、落后的一面,往往轻轻一笔带过,甚至完全避而不谈。这是习惯从政治史(有时是极狭隘的革命史)评价历史人物和事件的结果,也是长期的规范认识使然,惜乎尚未得到彻底的纠正,总是或明或暗地左右着我们的史学思维。对传统与近代的两极化认识,也是长期左右人们史学思维的一种规范性联想和暗示。在西方“传统—近代”两橛模式的影响下,人们总是习惯不暇思索地将西方近代社会当成万流归宗的“楷模”,凡近代的就是好的、进步的,凡传统的就是不好的、落后的,因此有“全盘西化”的主张和“与传统彻底决裂”的误导。而完全看不到“传统”与“近代”并不是互相对立、水火不容的,而是互相渗透、互相转化的。近代化非但没有也完全不必破坏中国的文化传统,恰恰是为传统的近代转化和承传开辟道路。摆脱“传统一近代”两橛模式的旧规范认识的影响,在传统与近代之间确立一种新的中性的认识,其结果很可能是导致新规范的产生,使我们的史学思维走出某种思想的误区。

在上述意义上,黄宗智先生近著中对规范认识的超越,其启发性和普适性似又不再仅仅局限于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一隅。

一九九三年四月一日于武昌南湖之滨

(《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黄宗智著,中华书局一九八六年版;《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黄宗智著,中华书局一九九二年版;《中国农村的过密化与现代化:规范认识危机及出路》,黄宗智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一九九二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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