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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在这里”

1993-07-15吴根绍

读书 1993年6期
关键词:沃尔夫爱默生托马斯

吴根绍

《一部小说的故事》讲述的是作者自己的故事——

托马斯·沃尔夫成为作家前就存有强烈的写作欲望。他白天写作,晚上躺在床上考虑白天写的东西。“同时听着在我的窗下走过的伦敦警察坚定、有信心的步伐声,回想着我生在北卡罗来纳州,并且感到惊讶的是我怎么鬼使神差地到了伦敦,躺在冰凉的床上,不得不想着在此之前,在白天,写在纸上的词句。之后,一种强烈的、深不可测的、枉然地寻找出路的感情悄悄地来到我身边。那时,我就从床上跳起来,开了灯,开始阅读白天写的东西,后来又吃惊地停下来:为什么我在这里,什么东西把我引到这里来的?”

也许是作者对词语的牵引作用感到惊讶(比如一篇文章的第一句和该文的最后一句的联系是命定的吗?)才有对生命流程的困惑吧:人从何来?又往何去?这种对人的关怀所产生的感觉正是创作所需要的氛围。它使一个习作者暂时远离了对作家对书对出版商所有的神奇感觉。即便是一个功成名就的作家也未必能搞清楚“我为什么在这里”的问题,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被这样的问题吸引。沃尔夫总在忆想这个“来”的过程,并将它记录下来。也许到末了他可能说:没有为什么,自己写下的每一个字都是行笔至此的原因,是字为自己开辟了人生道路。

其实,自己经历过的并不一定能全部回忆起来,能回忆起来的细节,其意义并不能完全被自己觉察。“为了发现自己的家乡,就要离开它,为了发现美国,就要在自己心中,在自己的记忆里,在自己的精神上——而且在异国他乡去发现她。”颇有“当局者迷”的味道。作者的这种发现观只是通往罗马的众多道路中的一条。一个人素质的提高恐怕也是一条有效途径。

我倒欣赏作者跳出自我来到大众中间以确证自我的做法。作者在这方面是有教训的。起初,作者的胃口大得惊人,他生命中曾有三年写了五十万字,里面写了所有的东西:“我列举了我住过的或者哪怕只度过一夜的房间和住所,并把对这些房屋的大小、形状、颜色和壁纸上的图画所进行的极端准确和令人难以忍受的描述附加在清单上。我写毛巾应如何挂在架子上,椅子如何吱轧响,水如何渗过天花板”。至于作者所遇到的人类生活的全部痛苦和欢乐,更没有理由从这份清单上溜掉。清单们合起来就是一个记录时间轨迹的总帐本,但还不是小说。作者终于看到想吞掉世界上全部人类经验的渴望包含了毁灭性的威胁,并发现:“认识一百个纽约的活着的男人和女人,懂得他们的生活,深入到他们不同的性格的深处,比在街上看到七百万城市居民,从他们身旁走过或同他们谈话,要重要得多。”其理由是:“不管我们的经验有多么的不高明和多么错误……这个经验的总的内容无论如何也是我与别人可以共享的财富。”也许,作者的这样一种想法曾得益于他的前辈爱默生。这位思想家曾在《历史》一文中写道:“每一个人都是那普遍心灵的又一个化身,它的一切特性都包含在他身上。”

我们以为看到的东西仅仅是别人的,听到的声音仅仅是来自物体的振动,而忘了爱默生所揭示的那份普遍性,去从中发见自我,理解自我,评价自我,到头来,就不会有自己的声音和语言。

从七百万到一百个到一个人,这是数字的缩小呢,还是思想的放大?

从作者问起“为什么我在这里”那天起,作者的历史便不那么神秘和不可言说。作者写完这段使命书,接下去的行程便有了目标。自此,作者真正找到了作家的工作。

(《一部小说的故事》,〔美〕托马斯·沃尔夫著,黄雨石译,三联书店一九九一年八月版,3.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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