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苦与最乐
1992-01-01梁启超
青年文摘·上半月 1992年8期
梁启超
人生什么最苦呢?贫吗?不是。失意吗?不是。老吗?死吗?都不是。我说人生最苦的事莫苦于身上背着一种未来的责任。人若能知足,虽贫不苦;若能安分(不多作份外希望),虽失意不苦;老、病、死乃人生难免的事,达观的人看得很平常,也不算什么苦。独是凡人生在世间一天,便有一天应该做的事,该做的事没有做完,便像是有几千斤重担子压在肩头,是再苦没有的了。为什么呢?因为受那良心责备不过,要逃躲也没处逃躲呀!
答应人办一件事没有办,欠了人的钱没有还,受了人的恩惠没有报答,得罪了人没有赔礼,这就连这个人的面也几乎不敢见了;纵然不见他的面,睡里梦里都像有他的影子来缠着我。为什么呢?因为觉得对不住他呀!因为自己对于他的责任还没有解除呀!不独对于一个人如此,就是对于家庭,对于社会,对于国家,乃至对于自己,都是如此。凡属我受过他好处的人,我对于他便有了责任。凡属我应该做的事,而且力量能够做得到的,我对于这件事便有了责任。凡属我自己打主意要做一件事,便是现在的自己和将来的自己立了一种契约,便是自己对于自己加一层责任。有了这责任,那良心便时时刻刻监督在后头。
翻过来,什么事最快乐呢?自然责任完了,算是人生第一件乐事。古语说得好:“如释重负”,俗语亦说:“心上一块石头落了地”。人到这个时候,那种轻松愉快,真是不可以言语形容。责任越重大,负责的日子乃越长:到责任完了时海阔天空,心安理得,那快乐还要加几倍哩!大抵天下事从苦中得来的乐才是真乐。人生须知道有负责任的苦处,才能知道有尽责任的乐处。这种苦乐循环,便是这有活力的人间一种趣味;却是不尽责任,受良心责备,这些苦都是自己找来的。
(邱宏伟摘自《800字精致小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