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十大经济区”如何划分
1992-01-01
青年文摘·上半月 1992年5期
为统一划分经济区,国家计委经过多方面调查研究,征求专家意见,推出了一个较为科学、合理的经济区域划分方法。主要内容是:
1.东北经济区。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东部。该区将建成中国最大的重工业基地和重要的农、林、牧业基地。2.华北环渤海经济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东。这一区域将大力发展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3.长江三角洲经济区。包括上海、江苏、浙江。这一带人口密集,人员素质较高,加工工业发达,将建成高技术产业群和具有高、精、尖、新特色的加工工业。4.南方沿海经济区。包括广东、广西、福建、海南。这一带是中国最早的对外开放区,最宜发展成外向型经济的出口基地。5.黄河中游经济区。包括山西、陕西、河南、内蒙古中西部。这一地区将建成中国最大的能源、重化工综合开发区。6.黄河上游经济区。包括甘肃、宁夏、青海。这一带水资源丰富,将形成以水电为龙头的能源和原材料生产基地。7.长江中游经济区。包括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建成以大运量、高耗水工业为主的沿江经济走廊,并建成重要的农业生产基地。8.长江上游经济区。包括四川、贵州、云南。建成以高耗能、重化工为主的重要工业基地。9.新疆经济开发区。10.西藏特殊经济区。
(摘自《人民日报》199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