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次,斗胆去相约
1992-01-01杨鸿江
杨鸿江
她从音乐学院毕业后留校任教,而我则在一个工厂当车工。很偶然的一个机会,我到音乐学院去玩,一眼便看到了她。当时,她正抱了琵琶从琴房出来,格外显得清秀端庄。我俩正撞了个对面,不知怎地,我心中就格登了一下,认定了我将来的妻子就是她。
我是不大相信“一见钟情”的,但一连好几天,她的影子却总在我眼前晃着。后来,我打听到了她的姓名,可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如何去接近她——一个普通工人和一个音乐学院的留校生,这差距也太大了点儿;加之,当时我又非常之穷。
好心的朋友们给我出了许许多多千奇百怪的主意,听着时,我觉着哪一条都可以试试,但当独自静处时,又觉得他们全是胡说八道。
单相思把我折磨了有20多天。
我想,与其苦苦折磨自己,倒不如像个男子汉一样大大方方走到她面前,对她说一声:“我爱你!”如果她因此打我的耳光或嘲笑我,那她就不值得任何人去爱;如果她彬彬有礼地拒绝,那也没什么,人人都有爱或不爱的权力。
第二天,我去买了两张歌剧票,径自敲响了她的房门。门开了,她有些疑惑地看着我,问我找谁。
“找你。”我回答。
“找我?”
“对。”我说:“我想请你去看歌剧。”
她楞了好一会儿,支吾着说:“可,可我没车子呀!”
“我带你去!”我说,“剧是晚上8点的,7点30分我来接你!”说完,我扭头就走。
她大概发了好一阵子呆,直到我走到楼口了,才听到的她关门声。
我当时真吓坏了。尽管早有思想准备,但我仍想不出,要是她真给我个耳光或在楼道里象泼妇一样大嚷起来,我该怎么办?
7点半,我准时去接她了。一切都很顺利,我把她带到了剧场。只是在幕间休息时,出了点小事故。
演出厅外有个卖冷饮的小摊子。我想,既然约了女朋友,总该照习惯请人家吃点冰淇淋什么的,尽管我当时挣钱很少,但我还是尽量装出一付阔佬的模样,给我们每人要了一份冰淇淋和一瓶汽水。付钱时,我突然发现,因为我的过分紧张竟忘了带钱包;此刻口袋里只有三、五个钢鏰儿。我大为着急却又无法可想。这时,我真希望这倒霉的剧院立时塌了才好!
我偷偷看了她一眼,她正文雅地用小勺往嘴里舀着冰淇淋,我的胃猛烈地痛起来。才一会儿,她就把她的那份吃完了。我痛苦得直冒虚汗。
“你怎么了?”她看了我一眼问。这是自打进场来,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这之前,她都是以点头或摇头作答。
“我,我他妈,他妈的忘带钱了!”我羞愧得无地自容。
她笑起来,笑得灿烂明朗。“你不是买了剧票吗?这冷饮算我请你好了!”
她付了钱,等重新进场时,我俩情绪都轻松多了。
散场时,她坐我车后头,突然,她问了我一个天大的问题:“你叫什么名字?”
敢情,看了一场歌剧,泡了几个钟头还不知我姓啥叫什么!我苦笑着说了我的姓名。
她又问我:“要是当时我也没带钱你怎么办?”
我说:“那我就把我的衣服压给他吧!”
她笑得直颤。“你那衣服上的补丁比衣服还大呢!”
……
一年后,我们结婚了。
婚礼上,妈妈什么礼物也没给我们,她只是说:“将来的日子还长呢,我希望你们记住吧,这世上只有人没勇气干的事,而没有人干不成的事!”
我们记住了妈妈的话,认为这是给我们的最好的礼物。
婚后,我们也常有许多不快甚至争吵。但每每争吵过后,我俩总会有人说起那第一次约会,于是,一切的怨恨便都化为乌有了。
可惜的是,我俩至今谁都说不出那场歌剧的名目及内容。
(晓红摘自《女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