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丢失你自己
1991-08-20刘方炜
刘方炜
可能每个人都想过,大概也不止一次地想过:生活中我应该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在朋友圈子中我应该站在一个什么样的位置?什么样的角色能获得别人的尊重?什么样的位置才更有价值!
这似乎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因为获得重要的价值、赢得别人的尊重的角色和位置是多种多样的,几乎无法一一予以定义和阐述。
其实,这又是一个极简单的问题:在这个千变万化的世界上,你拥有只属于你的经历、性格、能力和机遇,因此,你也就拥有了只属于你的角色和位置。你只能用你的特点、你的优长、你的方式和你的能力去赢得朋友的尊重和社会的承认。你千万别丢失你自己!
记得大学时与我一个年级的一位来自内蒙草原的小伙子,长得浓眉大眼、仪表堂堂,颇有些男子汉气派。可后来我才知道他在班里是个常被人取笑的人物,是个被瞧不起的角色。原因是他自卑与虚荣,他不用自己的特点和能力去塑造自己,却一味去模仿别人。开始他模仿班里几个来自大都市的同学,模仿他们的举止作派和谈话方式,这一来不仅遭到其他同学的嘲笑,还引起那些被模仿者的不满。于是他转而去拉拢欧美留学生,英语没学到多少,却倒学到了一口维妙维肖的老外嘴里说出来的那种古里古怪的汉语。期中考试,班里就他的英语不及格,老师问他怎么回事,他站起来,像老外那样耸肩摊手,用老外那种古里古怪的汉语说:“让我怎么表达呢—”哄堂大笑!老师又气又急。
由此我想起那个“邯郸学步”的故事:燕国有一个人到赵国的首都邯郸去,看到赵国人走路的姿势很好看,就跟着学。结果不但没学好,反而连自己原来的走法也忘掉了,只好爬着回去。
一个爬着走路的人是不可能得到别人尊重的。
一个立于世上的人,最宝贵、最重要的是什么?当然是拥有你自己的灵魂和自己的形象!
实际上,我们很多人都曾有过迷失自己的过程。迷失的原因当然是多种多样的,但归纳起来只有一点:那就是盲目崇拜别人、盲目崇拜成功者,你自己的灵魂和形象却反而丢失了。
在文学界,此类现象似乎表现得更加明显:作品的风格是作家的生命,可当美国作家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译成中文以后,中国文坛便出现了一大批深沉型的以第三人称“他”为主人公的抒情作品;当南美作家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获诺贝尔奖后,中国一些从事文学的姑娘们说话方式便在一夜之间变成那种长长的、粘粘的、密不透风式的“孤独”风格;当一个叫莫言的小伙子以“我爷爷”和“我奶奶”在山东高密那片高粱地里的风流韵事震惊中国文坛之后,便有数十位青年作家跟在后面讲起了“我爷爷”和“我奶奶”的年轻岁月。
其实,对于文学爱好者和创作刚刚起步的人来说,模仿成功作家的语言风格是一件很正常的事,许许多多的成功者也都是从最初的模仿开始的。但模仿是为了更好的突破和创造。一味模仿别人既不可能获得最后的成功,也不可能获得别人真正的尊重。
做人也同此理。我们从小是靠模仿成人的言谈举止成长起来的,模仿别人是为了建立自己,建立自己的风格和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这种风格和价值都应该是你特有的,只能属于你自己。如果你想在生活中获得成功,如果你想在你所处的环境中扮演一个受人尊敬和重视的角色,那你就必须记住:你不能丢失你自己!
你当然可以并且应该向别人学习,在举止风度方面也可以向别人学习(比如你习惯于躬腰搭背,你就可以向别人学习昂首挺胸)。你当然可以不断改正自己的缺点、弥补自己的不足(比如你的字写得难看或者普通话说得不好,你当然可以向别人学习把字写得漂亮或者把普通话说得标准些)。
别丢失你自己,绝不意味着你可以墨守成规、抱残守缺。而是说,你应该用你的智慧和勤奋去占领你的生活位置、实现你的人生价值,这种位置和价值只能是你特有的,它属于你自己。
一个优秀的、本色的你是别人不可代替的,就像你不能代替别人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