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告辩护
1991-08-20毛浩
毛浩
我觉得,研究一下人们对广告,尤其是电视广告所抱的敌意是颇有兴味的。如今,要看一场好球赛,或者看一部好电视剧,付出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你必须同时一遍又一遍地看你几乎能倒背如流的广告,而且无所选择。有好几次,我听见有人气急之后发誓说:“这种广告宣传的商品,我坚决不买。”但是广告专家们说,这恰恰说明了广告的作用,因为你牢牢记住了商品的名称,而以后买不买,恐怕更多是取决于理智而不是情绪。所以这真是让人气不得、恼不得的了。
对世界上有些事情,人们的态度是无法不暖昧的。譬如香烟,恐怕没人怀疑它对人体的危害,但仍有人要吸,有人要造,有关部门一边抽税,一边在烟盒上作不要吸烟的广告,滑稽归滑稽,说到底还是因利弊双方旗鼓相当吧。刚开始播广告那会,抗议信雪片似的,然而广告没有退却,反倒堂而皇之飞入黄金时间,登上头版报眼。在我,那是对渐渐到来的商品经济最初最直接的感受,那可真是挡不住的诱惑呀!
我想,首先广告这种方式本身于我们的心理就是一种颇为新鲜的冲击。广告一般而言总是只夸自家好颜色,休让他人论短长的。自己说自己好,而且是花了大钱,就不由得别人对它生疑。因此必要一家家商店去打探,要向同事朋友反复咨询。我以为,尽管我们搞商品经济,这么多年了,许多社会心理并没有相应地发育起来。对待广告的态度便是一例。
“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这原本是一句贬人的老话。其实“自夸”并不等于浮夸,关键在于听夸人怎样听。广告的作用也无非是用艺术的手段把自家商品的优特点突出出来,但怎样突出也必有本身的优特点作为生发,这就是我们听夸人所要捕捉的。由于工作关系,我常读些国外和港台的报纸,一般都有几十版,其中广告的篇幅要占一半甚或更多,我想如按我们的观念,登广告者肯定会因无人阅读而不愿在报纸的第59版上花钱的。但是不,广告天天依然。在他们的读者看来,阅读广告是一项很实际的需要,完全没有排斥心理。选择什么商品,上哪儿度假,乘哪家公司的车,于己最适宜、最便宜,都可以心平气和地挑选,如果合适便用,好处我自享之,如果不合则弃,好处你自夸之,也不生恩仇。
电视广告的情况复杂一些,越是收视率高的节目,越是含金量高的时间,广告的效果也越好。我想这在世界各地都是如此。自然,这样的广告是强加的,并不一定讨每个人的喜欢,问题是我们对之抱什么样的态度。在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人们的态度比较宽容,即便没有什么实际目的,他们也宁愿把它当作一种娱乐而计入正常的欣赏程序,并不会因失望而生恼怒。在这样的环境里,广告自然会渐渐艺术化,好的广告片就是一件艺术品,而杰出的广告演员也会成为家喻户晓的电视名星。前一段国内关于名演员为厂家作广告,曾引起一些争论。我以为,持否定意见的人,其根本还是出于对于广告的傲慢与偏见,认为那是一种掉价,是金钱对艺术的玷污,其实平心静气想一想,这于人于事到底有什么害处呢?
我们的大众传媒向来是欠发达的,因为我们是熟人社会。但现代社会需要的是更精细的分工,更广泛的合作,所以我们要越来越多地借重大众传媒。这几年,报纸发行总量成倍增长,电视收视率直线上升,这都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我们要学会信任陌生人,要学会信任社会的制约能力,要相信任何惠利都是相互的。广告也是大众传媒的一种形式,只是它比较特殊。我不必被它牵着鼻子走,因为这毕竟只是夫子自道;同时也不必先天地排斥,因为这是正常、合理的推销方式。它只是一种可能一种存在,取舍全在我们自己。
这几年广告的数量有很大增加,它越来越大地影响着我们的日常生活,我们得益于此,有时也受损于此。在安排与调度方面,在审核与管理方面,的确还有许多可改进的地方,但就宏观而言,我的态度是乐观的,因为它毕竟说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让越来越多的企业走上了市场,开始自我推销。想起改革前,产品都让国家包了,报纸上、电视里的确很干净,但如果真要这样,我看谁都不会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