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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慰与沉重的思考

1989-07-15张钦楠宁成春

读书 1989年6期
关键词:理论建筑文化

张钦楠 宁成春

去年,《梁思成文集》先后获得全国科技进步与全国图书一等奖。双喜临门,既令人高兴,也使人惭愧。

高兴的是,长期以来在中国历史上没有地位的建筑学,托梁公(这是建筑界对先生常用的尊称)之功,竟然在学术、出版界取得了头等的位置,在中国史上可谓绝无仅有。

惭愧的是,《文集》虽然出书于八十年代中期,但收集的多数是梁公五十年代及以前的论著,似乎近三十年,中国建筑学之成就,再无出于其上者。更其甚者,《文集》要在其作者去世后十余年才获奖,而作者在世之日,却长期为自己的观点背上了“资产阶级唯心主义代表”之恶名,甚至到现在还没有正式摘下这顶帽子。

梁公是中国近代最杰出的一名建筑理论家与实践家,也是一位桃李满天下的建筑教育家。我也无缘,始终没有机会在他生前聆听过其教诲。说来也有意思,我见过梁公的仅有两次,竟是在一九五七年的反右派运动中。当时二十几岁的我,被选派为建筑工程部机关的代表,去参加中国建筑学会召开的批判建筑界“右派”的会:一次是小会,在北海公园内,算是“预习”;另一次是千人大会,在中山公园音乐堂。两次会均由梁公主持。当时给我印象深刻的是,才被批判为“形式主义、复古主义”不久的梁公,在这次运动中,立场坚定,言辞中充满了对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的信任及热爱。这可能是许多中国知识分子的悲剧:不断的政治运动,不断的批评讨伐,批别人,被人批,批自己,挫伤扼杀了多少精英人才,耽误损失了多少青春年华,错过放弃了多少机会良遇。梁公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至死不渝,但他的理论才华,到五十年代后期就转入沉寂,这也是无数悲剧之一吧。

《文集》第三册中编入的《中国建筑史》(一九四三年)和《中国雕塑史》(一九三○年),堪称为中国建筑和雕塑的经典论著,也是梁公多年来辛勤考察、研究的结晶。据介绍,他在一九三一——一九四六年组织中国营造学社(一九五八年,他在一次学术会议上,竟把营建学社自贬为“实际上是一些失意在野的官僚政客的消遣品”!),与社友们先后对中国十五个省两千多项古建筑文物进行了实地的调查、测绘,发掘和纪录了大批祖国建筑遗产的资料,不仅为开展中国建筑史与建筑理论研究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而且也为中国、为世界显示了极其丰富的文化宝库,同时,在建筑研究的方法学上,也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启示。这种重视原始资料及基础工作的严谨学风,与今日较为流行的浅薄侈谈之俗,实是鲜明之对照。

在中国建筑文化沙龙与《读书》编辑部去年组织的一次座谈会上,陈志华教授与王世仁先生有过一段很有意义的辩论。前者认为中国的建筑传统和建筑理论极其贫乏(大意如此,原话记不住了),后者则反对此说。我个人对这个问题持“折衷”态度。在我看来,中国建筑文化的传统是极其丰富多彩的(也许不像欧洲那样富有“历时”性的变迁,但全国各地区、各民族建筑“共时”性的多样化,都是非常明显的)。和世上一切民族和国家一样,这种建筑文化作为时代的缩影,反映了各历史时期、各地域、各阶层的哲学观念及集体意识,因之,它们的各有特色的空间布局、表现形态以及装饰符号等方面,都反映了隐涵在深层的理论基础。然而,尽管中国产生了丰富灿烂的建筑文化,但是直接创造这一文化的艺术家——建筑师,是没有地位的。中国的诗人、画家、文学家,在世时可能穷困潦倒,但在社会上有名声、有地位,有人评论、有人阐释,而建筑师只能作为“匠人”默默无闻地留下自己的作品供时人后世赞赏,更谈不上有人给予系统的分析及评论了。他们当然也有知音,就是那些作赋吟诗的文人,但多系触景生情,抒发幽愤或激情,而中国古代历史上,除了一些先哲们的片言只语外,可从来没有产生过可与《文心雕龙》相比的建筑理论或建筑评论著作。中国建筑师的遭遇,可以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大弊端及耻辱。

我们纵观西方的建筑理论史,也许大体上可分三种类型或三个阶段。最早的是基本上属于总结记载建筑法式及操作规范,但其中夹有理论性的建筑及美学观点,如维特鲁威的《建筑十书》(成书于公元前一世纪,出版于八世纪)之类;作者既是建筑师,又是理论家,以前者为主;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史学发展到各个专门领域,又出现“以史带论”的建筑著作,如长期来作为经典教材的英国弗雷彻爵士的巨著《建筑史》(一八九六年初版)等;再下来就出现了专门探讨建筑理论包括建筑美学理论的著作,虽然有的出自建筑实践家之手(如柯布西埃的《走向新建筑》,初版于一九二三年),但同时也出现了一批专门从事建筑理论研究或建筑评论的专家(如美国的蒙福德、赫克斯泰布尔,意大利的泽维等),他(她)们一般不从事具体的创作实践,而是以自己深邃的理论修养和高超的鉴赏水平去剖析作品,并赢得了实践家及公众的尊重,对推动建筑创作实践起了重要影响,成为一支不可缺少的专业社会力量。(可惜,在中国今天,建筑师本人未受到社会足够的重视,而建筑评论家及理论家又往往受到建筑师的鄙视,被视为“只会动嘴,不会动手”的人。)

梁公的《中国建筑史》,是在他和同事们付出披荆斩棘的巨大精力下的产物,它弥补了中国建筑理论研究上几个世纪的空白(我们常常引用的《周礼·考工记》和宋《营造法式》等固然是中国重要的历史及科学文献,但毕竟还只属于“操作规范”之类的性质),可以不夸张地说具有历史和世界的意义。本来,在这个基础上,中国的建筑研究可以迈入新的阶段,赶上国际的步伐。事实上,在五十年代初中期,梁公本人就接连地发表了理论文章,就在新中国建设中如何保护、继承和发扬中国的建筑及城市规划、设计的传统论述了自己的观点,其中不少观点,不仅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也有重要的实践意义(例如在保护北京古都城古建筑方面)。当然,他的一系列观点,代表的是一家之言,不可能十全十美,有的在实践中也产生过消极效果(如“大屋顶”的滥用)。但是,在“形式主义、复古主义资产阶级唯心主义代表”这一大帽子下,他的理论观点被全盘否定了。这是一个开端,以后在理论界及建筑界出现的连绵不断的思想批判及政治运动,更使才露花苞的中国建筑理论园地,长期地进入了荒芜萧条的境地。

梁公的观点是否“形式主义、复古主义”,这应当是一个学术讨论的问题,不应与阶级斗争混为一谈。在这里,我感到还要为“形式主义、复古主义”说几句话。首先,要声明,我个人并不赞成滥用“大屋顶”,也不喜欢后来出现的北京琉璃厂、大观园及天津食品街等简单移植古代形式的建筑群。(其实,这种“声明”并无必要,多少还是出自怕被戴上“复古派”帽子的心理)在我国人均国民收入尚居于世界后列的经济环境下,政府主管部门以一定的行政手段来限制“大屋顶”的运用,也无可非议(正如对“现代”手法中滥用大玻璃窗而浪费能源应当加以适当限制一样)。但是,我们至少应当把学术上的“复古”与政治上的“复旧”区别开来,并且要以科学的态度来对待“复古”。例如,在中国,与其把“复古”说成“资产阶级”的,不如说是“封建主义”的。这个帽子首先就戴错了。再者,在建筑创作及学术问题上的“复古主义”,也要公正分析,不能一概地一棍子打死。意大利文艺复兴运动的Renaissance一词,就含有“复古”之意(复希腊人文主义之古),其实是以“复古”为名,行革命之实。当今国际上流行的后现代派,尽管是新的时尚,却也带有“复古”(历史主义)之意。我们既然提倡真正的学术平等,百家争鸣,就应当承认“复古主义”也可以作为一个流派而有其合法的学术地位。对“形式主义”也是如此,我们现在往往批评建筑师们“片面追求形式”,有时也给戴上“形式主义”的帽子。其实,从理论上说,形式主义有严格的体系,并且不乏一些真知灼见;从实践上说,中国今天大量的建筑,在形式上不是讲究得多了,而是少了;我们对中国及世界建筑形式的研究,也落后于世界一大截。总之,复古主义也好,形式主义也好,作为学术上的问题,应当用科学的态度、科学的方法进行探讨,你可以反对这种那种“主义”,但你没有权利剥夺他们的学术发言权,更没有权利把学术问题与政治倾向混在一起。我们从梁公的遭遇(从批判否定到国家一等奖),应当吸取这个教训。

事实上,五十年代反“形式主义、复古主义”,并没有把要反的反掉。在建国十年大庆期间兴建的“十大建筑”中,大屋顶又死灰复燃了,这简直是一种“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规律,不妨作一些探讨。我认为,大屋顶在五十年代的出现,是有它的历史背景的,那是中华民族自豪感最旺盛的一个时期,全民族的集体意识,要求建筑体现出纪念性(monumentality),纪念性就引出了大屋顶,就如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后拿破仑王朝时期的纪念性要求引出古典的巴黎歌剧院一样。对“形式主义、复古主义”的批判,并没有把这种对纪念性的刻求(特别是在一部分领导人心中)反掉,批掉的却是中国的建筑理论和建筑美学的研究,使建筑美学及建筑理论探讨变成为一片禁区。究竟中国的“民族形式”是什么,其外廷、内涵、表象、深层结构等等都从此无人敢于真正深入地去研究,更无庸说广泛地讨论争鸣了。于是,在其后的年代中,随着政治、经济形势的起伏,“大屋顶”(加上琉璃砖瓦、小亭子等)就成为历史标志时显时隐,反“大屋顶”就出“火柴盒”,反“火柴盒”就出“大屋顶”,这种普通老百姓见了频频摇头的冷热病,实际上反映了中国建筑界缺乏理论的“贫血症”,而这种“贫血症”又是由于所有的理论养料,所有的创作中的“主义”都被否定批判(概括为“封、资、修”)之故。

现在,已经到了需要继承发扬梁公当年披荆斩棘的精神,重建中国建筑理论园地的时刻了。开放改革十年来,被长期排斥在外的国外建筑理论及各种建筑流派的创作观点,一下涌入中国:正统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晚期”现代主义、高技派、新理性派、新古典主义、手法主义,以致最时髦的解构主义等等,简直使人应接不暇。为了更好地消化吸收各种流派中的营养,已经有不少人正在进行像梁公当年那样的基础工作。清华大学的汪坦教授组织了一些志同道合者翻译出版了一批当代建筑理论著作;上海同济大学的罗小未教授正带领几名博士研究生进行“中西建筑文化交融”的专题研究;对中国传统民居、近代建筑的研究也取得了成绩;《梁思成文集》、《刘敦桢文集》等整理出版,都是为我国建筑园地施加基肥的辛勤劳动,值得颂扬。

施肥的目的是为了要开花结果,在这方面还有极艰辛的工作要做。中国丰富的建筑文化遗产的深层理论结构,还有待我们去阐释与开发;当今建筑创作中面临的一系列问题也有待今人去探讨及开拓。可喜的是,近几年来,建筑界已经比较一致地承认了建筑文化的双重性;建筑设计被视为一种科学与艺术,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相结合的创造性劳动。这种创作活动除了要满足社会的多种物质功能的需求外,还具有精神功能,成为整个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的艺术性绝不是可有可无的,它和文学艺术的各个领域一样,对社会起着凝聚或焕散、激奋或消沉的作用,并且在无形中每时每刻都在对社会成员的文化素质产生着熏陶的力量。建筑理论的作用就在于把尚处于无意识或潜意识的创作意向揭示出来,找到建筑文化与社会整体文化之间的联系及相互影响,使建筑创作既为经济建设又为文化建设发挥更大的影响,而建筑评论又是推进建筑理论的一个重要因素。

有许多看来似乎是虚幻的问题,却含有十分现实的意义。例如,人们时常问起,为何中国建筑长期以来以木材为主,而印度、希腊等都以石料为主。一个普遍的解释是“就地取材”。梁公在《中国建筑史》中,也以“用石方法之失败”来说明。但是,从中国一些陵墓及石阙的高超的技术与艺术水平来看,也很难说明中国人不善于利用石材。今人开始从文化意识的角度来试图解释(梁公当时也提到中国人有“不求原物长存之观念”而区别于“古埃及刻意求永久不灭之工程”),可能更说明问题。在中国,不论是周易八卦或阴阳五行学说中,“木”代表了生命的春天,树木生命的暂息性与循环性,正象征了抽象的“人”的生命永恒性,而没有循环及变迁的石材,却只能留给死人的坟墓。也就是这种对有生命的木材的亲切感,成为中国人长期使用木构建筑的潜在意识,以致今日高楼林立之际,人们生活在狭小的“水泥笼子”中,仍然要挤出空间来放置和培植花木(在我接触中,中国人家居中自然花木所占位置要比西方人家庭中多得多),旅馆的四季厅中要设置中国式的庭园山水,而不喜欢用冷冰冰的大理石。这种民族心理也潜伏在中国建筑师的创作意识中,时而有意无意地流露出来,很难用单纯的科学技术或生物地理因素来说明。

这类可以探讨的问题还很多。例如:建筑作为文化整体的一部分,与其它文化类型有何关系?吉提昂在《时间、空间与建筑》中曾精辟地论述了西方现代建筑先锋派与艺术上达达主义、立方主义、至上主义及抽象艺术之间的互相呼应及沟通的关系,这种关系在我国建筑史及艺术史上有无类似情况?中国的诗词曾经历过四、五、七言及词牌等形式变迁,能否在建筑形制中找到某些相应的反映?中国语言的简约性和含蓄性,是否同样也体现在建筑语言中?中国建筑文化的地域特征与地区文化之间存在何种相互映射关系?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都需要我们在吸取近几十年中西方建筑理论研究中采用的多学科渗透(包括社会学、心理学、行为学、符号学、语言学、生态学、思维方法学、比较文化学等等)的新方法去研究,摆脱前期研究中过分偏重建筑构造法式等技术性问题的倾向,而更多地从人文科学的总体观来考察建筑文化,必可取得更深远更现实的效果。

(《梁思成文集》(一),一九八二年十二月第一版,6.00元;(二),一九八四年四月第一版,7.00元;(三),一九八五年三月第一版,7.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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