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假罪犯的真体验
1988-08-23裴然
裴然
噢,我捂着我那正在滴血的心,不止一次地仰天而问:这一切的一切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恶梦!我的确做了一个恶梦。甚至直到如今我还不能说自己已经完全从恶梦中走出来了,因为我开始感觉到,那恶梦引起的反射正悄悄向我涌来,改变和毁灭着我……它们比恶梦本身更可怕!
曾几何时,我也做过许许多多美梦。24岁,堂堂市府直属机关的工作人员,从事秘书工作,可谓春风得意。我热爱文学,希望有一天自己能成为作家、诗人。一篇篇稿件投出去,又一篇篇被退回来,我不在意,继续写。一位编辑被我的顽强拼搏精神所感动,回了封并非铅字的信,指出稿件的缺点和不足,主要是阅历差,缺乏对生活的体验和了解,因而作品缺乏真实性、可信性。我捧着这封令我激动不已的信,如获至宝,同时又不啻迎头一棒。我的身边既无英雄事迹,又无奇人奇事,只有平淡的生活和工作,怎能写出感受深刻的作品呢?
我冥思苦想,最后决定写侦破小说,既能吸引人去读,又不需要太多的真实性。我铺开稿纸准备大干一场。可等稿子刚开头,却又写不下去了。哎,老毛病又犯了。心中本无什么话可说,写出来必然空洞乏味。怎么办?
突然,我的脑海里闪出了一个念头:“何不去‘深入一下生活,亲身体验体验犯罪心理?”说实在的,最初我也为冒出这么个怪想法而感到惊愕,但这种情绪很快便消失了,想到自己能一鸣惊人,小说发表、获奖,我陶醉了。我坚信一定能成功。
说干就干,当晚,我便进入角色。
月黑风高。我脚蹬一双球鞋,带上手电筒,蹑手蹑脚出了家门。我想起了电影中的蒙面大盗,此时我既心虚,又为自己的“果敢”所激动。
来到一个机械厂院外,我瞅瞅四周无人,一翻身,轻巧地跃过院墙,消失在夜色中。
我心惊肉跳,草木皆兵。“啊,这就是犯罪心理。”我暗自得意自己的收获,“这次,编辑部总不会再说我缺乏生活体验了吧!”
我已完全进入了剧情。避过值班室,我悄悄来到后院。忽然,我心里一紧,手脚都发麻了,在前面不远的一排砖房中,有一扇窗子虚掩着。我三步并作两步来到近前,伸手一拉,“吱呀”一声,窗子开了。“怎么办?进还是不进?”闪念之间,一种好奇心与冒险心理使我飘飘然。“进!”
我从窗口爬进去,打开手电一照,发现这是间普通的办公室,8张办公桌两两相对放在一起。靠窗的墙角有个小柜,上面有件东西用红布盖着。我奔过去揭开红布。啊,原来是一台崭新的收录机。我一把抓住了收录机的提柄,我感到自己的手在微微颤抖,意识到这样一来将会引起多大的麻烦。可又一转念,我先拿走,明天再给它来一个物归原主不就得了。我不再多想,夹起收录机夺窗而逃,尽管后面无人追赶,我还是上气不接下气地跑回了家。
“侥幸得手,一阵猛喜。此时罪犯应这样想。”我心里对自己说。
第二天中午,我回家吃饭,刚进街口,就听见街道治保主任跟人说:机械厂昨晚被盗了,被偷走一台录音机,公安局正在调查呢。“糟糕,这下可闯下大祸了!要是公安局追到我头上可如何得了。”我后悔起来。想到那阴森森的监狱和锃亮的手铐,我差点瘫倒在地,脑子里一片浑浊,只有3个字在轰鸣:“怎么办?”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走进公安局大门的。在审讯室里,我把自己的作案目的和过程详细讲了一遍,那审讯员一听就火了:“什么?你是说你偷录音机是为了写小说?哈,这简直是天方夜谭啊!你别再演戏了,应该说你是个很蹩角的演员,其实,你的那套把戏又怎能骗得了我们。,说到底,你还不是为了钱么?!好在你是投案自首,快讲实话,我们的政策你可是知道的。”
事情到了这一步,你就是满身是嘴也讲不清了。我只好在公安局的收审通知书上签名,按了手印。直到这时,我才如梦方醒,然而,悔之已晚。
进入收容所的第二天,公安局办案人员又提审了我,只简单地问了几句话就结束了。
两个月后,我又被检察院的人提审。
又过了半个月,我在逮捕证上签了字,被正式逮捕,关进了市看守所。
这个结局是我从未想到的。而我又不得不承认,即便从小说的角度来看,这样的结局也是符合事物发展的逻辑规律的:罪犯终究要落网,警方总是棋高一着。
在看守所近3个月的时间里,经过公安局检察院审问调查,最后,人民检察院听取了我的全面陈述,在大量调查的基础上,考虑到我平时表现较好,系初犯,且案后能主动投案自首,认罪态度较好,犯罪情节较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我免予起诉。
我终于告别生活了5个多月的高墙大狱,重新回到现实真实的土地上。
蓝天、白云;阳光、空气……这一切对一个曾失去过自由的人来说是多么宝贵。
为了挽救失足青年,单位对我留职察看,作为一名编外人员留用。我下决心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可是,挖苦、白眼、讽刺接踵而来。亲人的冷淡,世人的流言使我惶惶不可终日。和在狱中相比,我的人身的确自由了,然而我的灵魂却陷入更深的牢笼之中。在我面前,理想、事业、爱情,就像高耸的喜玛拉雅山,我无能为力,只有永远地仰望。
是的,我曾经拥有一个太阳。
而我亲手揉碎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