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至七字诗
1986-11-01蔡正发
青年文摘·上半月 1986年9期
蔡正发
唐文宗大和三年(公元829年)3月底,白居易被罢免了刑部侍郎之职,任命为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洛阳。临行前,他的老朋友裴度等在京都长安的“朝贤”们一齐来为他置酒送别。“酒酣”之际,有人建议以“诗”字为题、为韵,在坐者各写一首一字至七字诗。白居易写的一首今仍保存在《白居易集》甲:
诗!
绮美,瓌奇。
明月夜,落花时。
能助欢笑,亦伤别离。
调清金石怨,吟苦鬼神悲。
天下只应我爱,世间唯有君知。
自从都尉别苏句,便到司空送白辞。
这首诗从表面上看,颇类宝塔形诗,但塔形诗既不限以“诗”为题,以题为韵;也不将字数最多的句子限为七字句。因此,可以根据内容和表达的需要来增减句子、转换韵脚,写起来要自由得多。上录这首一字至七字诗则不然,其形式以“诗”为题,起句即入“诗”韵,一韵到底,句子字数由一字起,依次递增至七字止;其内容则紧扣题目,准确地揭示了诗具有表达人生悲欢离合之情的社会作用。形式要求如此严格,诗却写得如此精妙而毫不费力。白居易不愧为诗人中的大手笔。
(摘自1986年5月25《语言美》)
(本栏题图常翰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