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答记者问
1984-11-01
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否规定了教材,有无复习大纲?
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定了教材,没有复习大纲,但有自学考试大纲。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分专业进行的,因此也按专业制定考试计划。专业考试计划中规定了本专业要考的课程(包括实践性环节)和所用教材及参考书。目前一般选用统编的已经出版的高等学校教材,在各地新华书店出售。
为了明确考试标准,除制定专业考试计划外,还要制定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其中说明学习、考试这门课程的目的、要求,内容的范围和深度,以及重点章节等等。目前,已经开考的省、市在公布开考专业的同时,也公布了该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试题,覆盖面比较大,因此由考试大纲来规定内容范围,而不是由复习大纲来说明考试的。
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过哪些科目,可以获得大学专科、本科的毕业证书?
答: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全部科目考试合格,并通过思想政治鉴定,就可以获得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由各省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和主考学校联合颁发。至于具体的科目或课程,这因专业而异,一般达到大学专科毕业要通过十二门左右的课程考试,达到大学本科毕业要通过二十门左右的课程考试。各专业也有共同的课程,就是所谓公共课。各专业的公共课目前一般有: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共党史、大学语文(中文专业除外)和外语课(英、日、俄等语种任选一种)等。专科阶段,在上述三门政治课中选考两门,本科阶段三门都考(有的地方还考国际共运史或科学社会主义)。大学语文是公共必考课。公共外语(外语专业除外),专科阶段一般是选考课,本科阶段一般是必考课。从各门课程考试的先后顺序说,一般是先考公共课,再考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所以自学者可以先从上述这些公共课学起。其他课程,请阅各地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这里不一一介绍。
问:报名的时间、地点、办法,有些什么具体规定?
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由各省、市、自治区按全国大体统一的要求分别进行的。从一个省来说,准备工作的过程大致是这样的:先成立本省的考试机构——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及它的日常办事机构;然后根据本省各项建设事业对于人才的需要和主考力量的情况确定开考专业;指定主考院校;制定考试计划;确定各门课程考试的时间等等。准备工作做好了,在报纸上公布专业考试计划和报名、考试的日期、地点等等。从公布专业考试计划到开考,一般要隔半年左右的时间,以便自学者能够按照考试计划进行学习,作好充分准备。自学者只要阅读报纸和有关刊物,或者收听收看广播、电视,是一定能够知道当地报名的时间、地点的。如江苏省1983年11月第一次开考,就有五万五千多人报考,这是相当可观的,也是十分喜人的。
考试的时间,目前一般是一年两次,一次是在上半年(第一季度),一次是在下半年(第四季度)。在考试前一个月左右开始报名。报名的地点,分布比较广,在大城市,区里就有报名点;在省、县里也有报名点。至于考场,城市里设在交通方便的若干有关学校;在省(自治区),一般设在地、市,但报名人数多的县,也设考点。报考对象,只要是本省(市、自治区)有正式户口的公民,不受学历、年龄的限制,都可以报考。
问:报考的专业,是否必须与目前从事的工作对口?
答:从原则上说,当然应该学用一致,做什么,学什么。这对学习、对工作都有利。现在报考的人实际上也正是这样做的。一般的开考专业,也未作“所报专业必须与目前从事的工作对口”的限制。但有些专业,例如某些工科专业,则要求所从事的工作对口,这是为了便于自学者学习,便于安排实验、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性环节。
问:现在全国已有哪些省市开考?
答:到目前为止,已经有二十个省、市、自治区成立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它们是: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宁夏。其中北京、天津、上海、辽宁是试点地区,在二、三年前已经开考。在1983年下半年第四季度首次开考的有吉林、黑龙江、江苏、云南、陕西五省。今年,除少数省份外,大多都将开考。
问:获得毕业证书后,能否做与所考专业对口的工作?待遇上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是否一样?
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一个直接目的是造就和选拔人才,而造就和选拔人才是为了使用,所以获得毕业证书后,“在职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待业人员,由省、市、自治区计划、人事劳动部门根据需要择优录用,按其所学专业安排适当工作。”“其工资待遇,待业人员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低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资标准的,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摘自《自修大学》1984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