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出真情
1983-01-01陈国昌
陈国昌
古今中外一些著名的作家、艺术家,在创作时往往出现一些令人感到奇怪的行动。《牡丹亭》的作者汤显祖创作《牡丹亭》时,“运思独苦,一日,忽然失踪,遍索之,乃卧庭中薪上,掩袂痛哭。惊问之,则因填曲至‘赏春香还是你旧罗裙句,不觉伤心。”再如,清代画家傅山一次给友人作画,作画之前,他叫友人走开。友人觉奇,就躲在屋外偷看,但见傅山动笔之前,手舞足蹈,手比划,脸哭笑,简直和疯子一样,友人大惊,破门而入,一下抱住傅山的腰,傅山感叹地大叫:“你这简直是败了我的画兴!”于是掷笔不画了。
古罗马诗人,文艺理论家贺拉斯有句名言,作家只有“你自己先要笑,才能引起别人脸上的笑容。同样,你自己得哭,才能在别人脸上引起哭的反应。”这就说明,作者对所描写的生活必须有身历其境的感觉。罗曼·罗兰在写《约翰·克利斯朵夫》最后一卷时,使他头发“变白”、“脱落”了,因为他笔下“主人公所经历的一切危机”,把他“震动得象他一样”。巴尔扎克在写完一部小说的时候几乎失掉了知觉,当人家问他时,他回答说:“高里奥老头死了。”郭沫若写《凤凰涅槃》时,感情冲动得象发疟疾,手颤抖着写不下去。姚雪垠写《李自成》,常常热泪盈眶。他向别人讲李自成、高夫人等的悲壮结局时,语声呜咽,潸然泪下。
文学的形象和作者的火热感情是血肉地凝结在一起的。作品中的人物,如果没有作者饱含的感情倾注在他身上,那就是没有生命力的木偶人。
鲁迅先生写《阿Q正传》时,当阿Q被捉进监狱,写不下去了,曾经想“装醉酒去打巡警”,“取得一点监牢里的经验”。福楼拜也曾说,当他描写爱玛·包法利夫人服毒自杀的情节时,他对自己的女主人公已经共鸣到了这样一种程度——深深地浸透着她的思想、心情,以至于“感觉嘴里有砒霜的味道”。列宾在画《伏尔加纤夫》时,不仅理解而且深深体验到了纤夫在炎热的夏天拉着沉重的驳船,受着灼人的酷热和疲劳的“折磨”,纤绳紧紧地“咬”着胸脯,“磨出血”的双脚陷入滚烫的沙土的心情,因而创作出了举世闻名的艺术杰作。
高尔基说过,作家应该“懂得感情”,应该拥有深入人的心灵的本领。作家如果不能深刻地了解人的内心世界,他不可能揭示艺术对象的真实。
有一次,一个朋友到巴尔扎克的家去,他敲了敲门,听见巴尔扎克正在同谁激烈地争吵:“你这个恶棍,我要给你点颜色瞧瞧!”这位朋友推门进去,看见屋里只有巴尔扎克一人。原来巴尔扎克在痛骂作品中一个他正在揭露的人物的卑劣行径。巴尔扎克“陶醉在自己的作品里。作品充满了他的想象,他魂梦不忘他的人物,他们萦绕在他的脑体。”
阿·托尔斯泰在分析巴尔扎克的“怪”举动时得出了一条有益于我们后人的经验:“每个作家对自己要写的东西都应当产生幻觉的地步。应该在自己身上发展这一素质。”我们的作家、艺术家也要在自己身上培养和发展这一艺术素质,在生活中不断积蓄感情,并把它灌输到作品中的人物身上,塑造出充满活力、感情丰富的艺术典型来。
(摘自《文化娱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