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知自省自讼
1982-01-01郑华玉
青年文摘·上半月 1982年1期
郑华玉
怎样使自我批评得以开展起来?我认为,必须做到“三要”:
一要自知。“人贵有自知之明。”毛泽东同志生前曾说过:“我这个人啊,好处占百分之七十,坏处占百分之三十……我不是圣人。”任何人都不可能完美无缺,应该一分为二看待自己。“自知”是自我批评的前提。倘若一个人连自己的毛病都采取“不承认主义”,哪能谈得上进行自我批评呢?
二要善于自省。古人有“吾日三省吾身”的主张。雷锋生前每晚都要对他的言行“过电影”。美国著名政治家富兰克林,在年轻时自定了十三项美德修养记录册,这十三项美德是:节制、恬默、守秩序、果断、俭约、勤勉、真诚、公平、稳健、整洁、宁静、坚贞、谦逊。每天晚上自省一番,若有过失,便在相应的空格内记上一个黑点。五四时期,恽代英同志制定了“每日自省表”,要求自己逐日填写是否做了有利他人的事情。反躬自省是加强自身修养、进行自我批评的重要方法。自省要严格,要善于“横挑”、“竖挑”,“吹毛求疵”,挑出自己的毛病。事实上,值得自省的问题是很多的:一个干部,是不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个党员,是不是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一个公民,是不是热爱祖国,献身四化?一个作家,写的作品是不是有利于激发人民奋发向上的精神?这样,经常地自省,就能在“省”中认识缺点,振奋精神。
三要敢于自讼。谢觉哉同志生前比喻自我批评时说过一句话,叫做“跟自己打官司”,要打赢官司确实不易。“原告”、“被告”、“律师”、“法官”都是自己一人。这就要求对自己铁面无私,对己不偏袒、不原谅、不留情。有的同志不喜欢自讼,专喜欢自颂。他们对成绩沾沾自喜,津津乐道,而对缺点则遮遮掩掩,讳莫如深。这无异于堵塞自己进步的道路。
(摘自1981年10月27日《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