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美的艺术
1982-01-01徐文达
青年文摘·上半月 1982年3期
徐文达
书法是一种形象性艺术。它的艺术构思多来自自然界的各种物象联想,但是它又多从意识和精神上来表现笔情墨趣,既生动而又含蓄。同时书法从本质上说也是一种内在的综合艺术。其中还包括文学、美术、音乐、舞蹈以及作者的情操、性格、特征等多方面的因素。所以书法水平的高低,常与作者的文化水平、艺术修养、经验阅历以及世界观、思想意识、精神境界有密切的关系。历史上总是把作者的品格、社会影响作为品评书法艺术的第一个标准,这就是书法与 姊妹艺术的相同之处和不同之处。
书法的人格化,确定了它在艺术中的不凡地位。正因为如此,书法艺术才具备了很强的生命力,而且还要长期存在下去。
我国书法是有其丰富的内容的。从字体上讲,有甲骨文、大篆、古籀、小篆、钟鼎、隶书、行书、楷书等,在秦朝曾有八体之分。从书体上讲,有二王(羲之、献之)、颜(真卿)、柳(公权)、欧(阳询)、赵(孟頫)等若干书体流派,各有千秋。从书法理论上讲,更是一个大宝库。如三国卫夫人的《笔阵图》,唐孙过庭的《书谱》,五代张彦远的《书法要录》,清代包世臣的《艺舟双楫》,康有为的《广艺舟双楫》等,都是洋洋大观。
至于书法家,更是层出不穷,汉代有张芝,三国有蔡邕、锺繇、卫夫人,晋朝有王羲之父子,王珣、索靖,隋唐有欧阳询、褚遂良、虞世南、薛稷、颜真卿、柳公权,宋代有苏东坡、黄山谷、米芾、蔡襄,元代有赵孟頫、鲜于枢,明代有文徵明、祝允明、董其昌、倪元路,清代有王锋、傅山、邓石如、刘墉、何绍基等著名的大书法家,真是人才辈出,各有风骚,而集中国书法之大成。随着我国书法艺术的发展,书法工具“文房四宝”(笔墨纸砚)及碑刻、法帖的艺术也应时兴起,并著名于世界。
(摘自《山西青年》1982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