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是变得有利于全体人民的国家资本主义垄断
1980-07-15熊洪
熊 洪
一
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有关社会主义的论述中,有的论述人们经常提到,如: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社会主义的基本特证是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等。这些论述人们比较熟悉,认识也比较一致。但对列宁另外一个有关社会主义的提法,却很少有人提起,这就是列宁在《大难临头,出路何在?》(1917年九月)一文中所说的:社会主义是变得有利于全体人民的国家资本主义垄断。
列宁的原文是这样的:“因为社会主义无非是从国家资本主义垄断向前迈进的第一步。换句话说,社会主义无非是变得有利于全体人民的国家资本主义垄断而已,因而也就不再是资本主义垄断了。”(《列宁选集》第3卷163页)我理解列宁这段话的意思是说:社会主义是以国家资本主义垄断为基础;实现社会主义,就是从国家资本主义向前迈进一步,使国家资本主义变得有利于全体人民;因为这时的国家资本主义垄断已经变得对全体人民有利,所以它也就改变了性质,不再是原来意义上的资本主义垄断了。后来,在《论“左派”幼稚性和小资产阶级性》(1918年五月)和《论粮食税》(1921年四月)两篇文章中,列宁又摘录了上面这段论述,重复了这一思想。可以说,这是十月革命前后列宁反复论述、强调的重要思想之一。但不知为什么,列宁的这一提法似乎被人们遗忘了。这可能是因为在很长时期里,人们习惯于把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绝对对立起来,在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关系问题上有形而上学的思想。也可能是因为习惯于从“左”的立场出发看问题,因此就认为:如果把社会主义和国家资本主义垄断联系在一起,这岂不是背叛社会主义吗?于是也就替列宁把这一思想、这一提法“隐瞒”了。实际上,当年的“‘左派共产主义者”们也正是这样攻击列宁的,他们说列宁是“右派布尔什维克倾向”。列宁斥责他们:“特别缺乏无产阶级的气味,而特别富有小资产阶级的气味,……只是‘傲慢地说着一些空话,……”(《列宁选集》第3卷533页)
我们现在正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究竟什么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关系?这无疑是一个极其重要、带有根本性的问题。我国建国三十年来,经济建设走过了曲折的道路,有时发展比较顺利,有时则很艰难,总的说来,没有取得应当取得的成绩,没有达到应当达到的目标。究其原因,没有能够真正弄清什么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关系是什么,因而举止失当,可以说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到今天为止,我们对于这些问题的认识还远不能说已经清楚了,仍然只是在探索阶段。在探索这些问题时,十月革命前后列宁有关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论述又重新引起了人们的注意。这些论述虽然一直很少有人提起,似乎被人们忘却了,可是现在重新读起来,令人感到是那样亲切,字里行间闪现着异样的光彩。
二
“社会主义是变得有利于全体人民的国家资本主义垄断”这一提法对于认识社会主义的本质,认清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关系,认识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和途径,可以说都有着指导性的意义。首先,这一提法指出了不能把社会主义和国家资本主义垄断截然对立起来,看成是水火不相容的关系,不能认为凡是资本主义有的,社会主义都要加以消灭,都要反其道而行之,重新来一套别的什么东西。社会主义和国家资本主义垄断之间本来就是有联系的,它们之间的联系主要表现在:社会主义和国家资本主义垄断都是以现代社会化大生产为基础;社会主义就是在国家资本主义的基础上再前进一步,使国家资本主义垄断变得对全体人民有利;国家资本主义垄断是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离开国家资本主义垄断也就谈不上社会主义。
列宁下面这段论述可以使我们对这一问题有更清楚的理解(列宁有关这方面的论述还有很多,因为基本精神是一致的,就不再一一列举)。在《论“左派”幼稚性和小资产阶级性》一文中,列宁说:“为了把问题说的更清楚,我们首先来举一个最具体的国家资本主义的例子。大家知道,这个例子就是德国。那里有现代大资本主义技术的‘最新成就,以及服从于容克资产阶级帝国主义的有计划的组织。如果把这些黑体字删掉,不要军阀的、容克的、资产阶级的国家,而同样用国家,但已是另一种社会类型、另一种阶级内容的苏维埃国家,即无产阶级国家来代替,那你们就会得到实现社会主义所需要的全部条件。……历史……演进得如此奇特,到1918年竟产生了社会主义的分开的两半,互相毗邻着,正如在国际帝国主义一个蛋壳中两个未来的鸡雏一样。德国和俄国在1918年再明显不过地体现了实行社会主义的物质条件:一方面是经济、生产、社会经济等条件,另一方面是政治条件。”(《列宁选集》第3卷544—545页)后来在《论粮食税》(1921年四月)一文中,列宁又摘引了包括这段文字在内的一大段话。1922年十一月在共产国际第四次代表大会上做报告的时候,列宁又提到了这篇文章。(见《列宁选集》第4卷658页)
我理解列宁这段话的中心意思是说:无产阶级国家加国家资本主义,就会得到实行社会主义所需要的全部条件。在这里,列宁不是把国家资本主义当做异己的力量,当做必须清除、彻底打倒的东西,而是截然相反,把它看成是实现社会主义的二个必要条件之一,是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在长期听惯了对“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批判之后,列宁的这些论述仿佛是异端邪说一般。但究竟是列宁右了,还是我们长期以来“左”了,把社会主义这个概念中加进了很多脱离现实的内容,弄成了几乎是无从捉摸的东西,这确实是令人深思的。
三
当然,仅仅指出社会主义是以国家资本主义垄断为基础,还不能概括社会主义的全部特征。因为关键还在于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的区别:社会主义既然是从国家资本主义向前迈进的第一步,是变得有利于全体人民的国家资本主义垄断,那这“一步”的内容是什么?怎样使国家资本主义垄断“变得有利于全体人民”?或者说,既然无产阶级国家加国家资本主义形成实行社会主义的全部条件,那在这个条件基础上怎样实现社会主义?我觉得,列宁在《大难临头,出路何在?》一文中的有关论述反映了列宁关于这一问题的思想。
《大难临头,出路何在?》是列宁在十月革命前夕(1917年九月十——十四日)写的。在这篇著作中,列宁分析了俄国当时规模空前的灾难和饥荒的原因,提出了消除灾难和战胜饥荒的一整套措施。机会主义者们指责这些措施“实质上是社会主义的”,以俄国实行社会主义还“太早”为理由反对这些措施。列宁坚定地回答:害怕走社会主义道路就不能前进,就不能消除经济破坏和战争,就不能战胜已经临头的灾难。因此,列宁在这篇文章中提出的一整套措施就是有关实现社会主义的措施。这些措施可以归纳为两方面内容:
一,由代表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国家对经济生活实行真正的监督、监察、计算和调节。地主和资本家为了保持自己的巨额利润,从来都极力反对国家对经济生活的真正监督,而资产阶级的国家也不可能真正做到这种监督。只有代表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国家才能真正做到这一点,或者反过来说:只有做到对经济生活的真正监督、监察、计算和调节,才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最本质特证。列宁列举并论述了最主要的监督办法:1.银行国有化。由于对各个单个银行及其业务不可能实行任何真正的监督,只有把各个银行合并为一个国家银行,才能做好对全部经济生活、对最主要产品的生产和分配的监督,才能做到调节经济生活,也才能做好税收工作。2.把垄断组织收归国有。这一方面是由于资本主义的发展已使银行和大工商部门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另一方面为了认真实行调节经济生活,因此必须把垄断组织和银行一起收归国有。3.取消商业秘密,使公民有权审查任何一个大企业的文据,根除投机买卖和不正当的谋利手段,根除欺诈行为。4.强迫非垄断组织合并成联合组织(除了最小的企业主外)。合并不仅便于实行认真的监督,而且由于合并主要是把购买原料、推销产品、节省人民财力和人力方面的业务联合起来,这对这些企业的生产发展也是十分有利的。5.调节消费。
二,用革命民主的手段来调节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资本主义国家虽然也起调节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作用,但却是使用“反动官僚的手段”,即由少数金融大王、大企业主和国家官吏进行联合来实行他们所必须的调节,这样就必然使经济活动、政治活动,首先,主要是为着他们的利益。而社会主义对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调节则是用“革命民主的手段”,即由群众自下而上的调节,从基层的群众大会直到国家苏维埃。列宁非常强调这一点,指出:“这个小小的差别(指调节手段的差别——引者注)有极重大的意义。”(《列宁选集》第3卷139页)在论述上面那些监督措施时,每一条中都强调了调节方式问题。因为这很明显:国家政权是否代表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不能靠自我宣称,只有革命民主的调节方式才能真正体现国家政权的社会主义性质,才能保证国家的经济活动和整个社会为最广大的人民利益服务。
以上转述的列宁的这些有关实现社会主义的措施,在我们今天看起来,显得既熟悉又生疏。说熟悉,是因为这些措施并没有什么我们所不知道、不理解的东西;说生疏,是因为在后来的社会主义发展中并没有使列宁的这些思想真正转变为现实。总的说起来,对第一方面的措施实行得过头,把对经济生活的真正监督和调节变成了高度集中、严密控制,甚至形成了束缚和障碍;而对第二方面的措施则实行得不足,没有能够真正实现对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自下而上的群众性的革命民主调节。当然,革命导师的某些论述也许并不一定完全符合客观实际,总要在实践过程中有所发展、补充和修正。但问题在于:究竟我们是发展、丰富了列宁的这些思想,更好地促进了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了社会进步呢?还是由于偏离了列宁的这些思想,给社会主义的发展造成了危害呢?看来这又是我们需要认真加以思考的问题。
四
上面说了“社会主义是变得有利于全体人民的国家资本主义垄断”这一提法,指出了社会主义和国家资本主义垄断之间的联系,也概括了它们之间的区别,另外,这一提法对经济落后的国家如何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可以说也指明了方向和途径。
十月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的政权,实行了一系列社会主义措施,从这个意义上说,苏维埃俄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但在另一方面,俄国还是一个生产落后,小生产占优势的国家,在这个意义上,苏维埃国家还不能说完全实现了社会主义,正如列宁所指出的:“社会主义苏维埃共和国这个名称是表明苏维埃政权有决心实现向社会主义的过渡,而决不是表明承认新的经济制度是社会主义的制度。”(《列宁选集》第三卷540页)怎样才能实现这一过渡呢?在这方面,列宁的一个最基本的思想就是:经过受无产阶级国家监督与调节的资本主义,即特殊的国家资本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这样做的理由很简单而且明显:因为社会主义既然是以国家资本主义垄断为基础,而俄国是一个资本主义不很发达的国家,这一基础并不完善,这时的苏维埃国家只有了社会主义的政治条件这一半,还缺乏经济、生产等另一半条件,因此,“我们的任务就是要学习德国人的国家资本主义,用全力仿效国家资本主义。”(《列宁选集》第3卷545页)所以“只有那些懂得不向托拉斯的组织者学习就不能创造或实行社会主义的人,才配称为共产主义者。”(同上555页)当然,这种国家资本主义“是我们能够加以限制、能够规定其活动范围的资本主义,这种国家资本主义是同国家联系着的,而国家就是工人,……”(《列宁选集》第4卷627页)
让我们再进一步来看:列宁有关这方面的论述,虽然这样做引文可能多了些,但为了说明列宁这一重要思想的线索,这样做还是必要的。1918年初,由于布列斯特和约的签定,使新生的苏维埃政权获得了喘息时机,有可能着手进行经济建设,这时列宁在《论“左派”幼稚性和小资产阶级性》(1918年五月)一文中论述了经过国家资本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思想。文中在列举了当时俄国经济结构中的五种成分:1.宗法式的,即在很大程度上是自然的农民经济;2.小商品生产(这里包括大多数出卖粮食的农民);3.私人资本主义;4.国家资本主义;5.社会主义之后写道:“究竟是谁和谁进行这一斗争呢?是(按我刚才列举的次序)第四种成分和第五种成分做斗争吗?当然不是。不是国家资本主义在这里同社会主义作斗争,而是小资产阶级加私人资本主义共同一致地既反对国家资本主义,又反对社会主义。”“在俄国目前占优势的正是小资产阶级资本主义,从这种资本主义无论走向国家大资本主义或者走向社会主义,都是经过同一条道路,都是经过同一个中间站,即所谓‘对产品的生产和分配实行全民计算和监督。谁不懂得这一点,谁就会在经济上犯不可饶恕的错误,这或者是因为他不知道具体事实,看不见现存事物,不会辨别真理,或者是因为他只把‘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抽象地对立起来,而未注意研究我国目前这一过渡的一些具体形式和阶段。”“我们在苏维埃内把社会主义国家和无产阶级专政体现得越充分,我们就应该越不惧怕‘国家资本主义,这难道还不明显吗?从物质、经济、生产意义上讲来,我们还没有走上社会主义的‘入口,而不通过我们尚未到达的这个‘入口,就不能走进社会主义的大门,这难道还不明显吗?”“在苏维埃政权下,国家资本主义就是社会主义的入口,是社会主义取得可靠的胜利的条件。”(《列宁选集》第3卷541、546、547、556页)帝国主义的侵略中断了苏维埃国家进行经济建设的可能。三年外国武装干涉和国内战争刚一结束,苏维埃政权又有可能把经济建设提到日程上来的时候,在1921年三月召开的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会上,列宁提出了以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和发展国家资本主义的新经济政策。4月,列宁写了《论粮食税》一文,文章中列宁重复了1918年在《论“左派”幼稚性和小资产阶级性》一文中所提出的有关国家资本主义的基本思想,并进一步进行了详细论述。列宁问道:“苏维埃国家即无产阶级专政能不能同国家资本主义结合、联合和并存呢?”列宁肯定地回答:“当然能够。”(《列宁选集》第4卷519页)列宁并且具体提出了无产阶级专政下国家资本主义的几种形式:1.租让制。即同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签定有关企业、矿山等的租让合同,以加强先进生产来反对落后生产。2.发展合作社。列宁这里所说的合作社和后来实行的集体化不同,列宁这时所说的合作社指的是资本主义制度下产生并存在着的消费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生产合作社等形式。(可参看《列宁全集》第30卷297—298页、第32卷209页、《列宁选集》第4卷521—523页、681—688页)3.国家把资本家当做商人吸引过来,由他们来推销国家货物和收购小生产者的产品,付给他们一定的佣金。4.国家把国有的企业或矿区、森林区、土地等租给企业资本家。(以上内容见《列宁选集》第4卷520—523页)5.在国营企业里实行经济核算,即实行商业原则。(同上,582、583页)十月,列宁在《十月革命四周年》一文中又这样写道:“我们原来打算(或许更确切些说,我们是没有充分根据地假定)直接用无产阶级国家的法令,在一个小农国家里按共产主义原则来调整国家的生产和产品分配。现实生活说明我们犯了错误,准备向共产主义过渡(要经过多年的准备工作),需要经过国家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一系列过渡阶段。不是直接依靠热情,而是借助于伟大革命所产生的热情,依靠个人兴趣、依靠从个人利益上的关心、依靠经济核算,在这个小农国家里先建立起牢固的桥梁,通过国家资本主义走向社会主义;否则,你们就不能到达共产主义,否则,你们就不能把千百万人引向共产主义。现实生活这样告诉我们。革命发展的客观进程这样告诉我们。”(《列宁选集》第4卷571—572页)1922年三月,列宁在俄共(布)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对执行新经济政策第一年的工作做了总结,宣布退却已经结束,因为主要的活动方法已经订出来了,要中止手忙脚乱的现象,指出现在的问题是要重新配置力量,即挑选必需的人材,检查实际执行的情况(需要清除那些认为停止退却就是停止新经济政策的误解)。十月,列宁明确地说:“那种认为我们似乎要结束‘新经济政策的谣言是绝对没有根据的。”(《列宁全集》第33卷350页)十一月,列宁又说:“因此新经济政策仍然是当前主要的、迫切的、全面的口号。”(同上,400页)列宁在一次接见外国记者的谈话时,甚至这样说:“因为国家政权如果掌握在工人阶级手中,通过国家资本主义也可以过渡到共产主义。”(《列宁全集》第33卷364—365页)在共产国际第四次代表大会上,列宁抱病出席,在会上主要谈了关于新经济政策的问题。列宁从1918年《论“左派”幼稚性和小资产阶级性》一文谈起,对国家资本主义这一思想和新经济政策进行了总的概括。直到逝世前不久,在1923年一月口授的《论合作制》一文中,列宁又解释了有关国家资本主义的思想和措施。
从以上这些简单的摘引中,完全可以清楚地看出:十月革命前后直到列宁逝世前,在经济落后、小生产占优势的俄国如何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问题上,列宁的思想是始终一贯(除了三年外国武装干涉和国内战争时期外),而且是非常清楚明确的。为了更清楚起见,我们可以把以上列宁的这些论述归纳为以下几点:1.在经济落后、小生产者占优势的国家里,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要有意识地学习、仿效国家资本主义垄断,以建立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2.国家资本主义比起小资产阶级和私人资本主义来是一个进步,在无产阶级政权控制下的国家资本主义可以和无产阶级专政并存,对于小生产者占优势的国家来说,这种国家资本主义是社会主义的“入口”。3.在一个小农国家里,直接按共产主义原则调整生产和分配产品是错误的。4.列宁提出的无产阶级专政下国家资本主义的几种形式:实行租让、租借制、发展合作社、在国营企业里实行商业原则等是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的一个创举,对于经济落后国家的无产阶级政权来说,有着普遍的意义。
列宁逝世以后,在苏联逐渐建立起了一个以中央高度集权、通过行政命令执行计划,以及农业集体化为特征的经济结构。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东欧和亚洲的一些国家也都采用了这一模式。因为这些国家都称自己是社会主义国家,于是就在人们的思想里形成了几乎是不可动摇的观念:这套模式就是社会主义,实现了这套模式就是实现了社会主义,而列宁的那些有关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思想则仿佛是完成了它的历史任务一般而被搁置起来了。在实践过程中,这套模式固然取得了成绩,但也暴露出不少问题。从五十年代开始,最早是南斯拉夫,随后各个采用这套模式的国家都程度不同地进行了经济改革。我国从五十年代中期起也完全采用了这套模式,粉碎“四人帮”后,实现了工作重心的转移,提出对经济体制和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已经着手改革和准备改革的内容,如扩大企业自主权、建立各种企业性的专业公司和联合公司、实行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相结合、开办合资企业,以及健全民主和法制等等,这些改革的内容使人感到:在很多方面、很大程度上(当然还不是全部),我们实际上是又回到了列宁五十多年前提出的那些思想和措施上来。当然,随着客观形势的发展和实践的要求,列宁五十多年前提出的思想特别是那些具体措施显然是粗略了一些,也很可能并不完全符合我们今天的情况,需要从实际出发进行研究。但是其基本精神对我们今天来说显得是那样贴切、那样充满了生命力。在实现我国四个现代化的进军途中,重温列宁的这些思想和措施,无疑会给我们以极大的启发和教益。
最后还想说明:也不能把革命导师有关社会主义的论述分割开来、对立起来。我理解:“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说的是社会主义在历史进程中所处的阶段;“社会主义是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和按劳分配”,说的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社会主义是变得有利于全体人民的国家资本主义垄断”,说的是社会主义时期公有制的特点和具体形式,它们之间是互相补充,其基本精神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