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需要千百万个“红三员”/坚持原则的会计吴广顺
1965-08-20
中国青年 1965年7期
吴广顺同志,是斗虎屯公社板桥吴大队第三生产队的模范会计。他注意按照毛主席的指示办事。在工作中,不论是谁,只要违犯制度,他都坚决不让。这个贫农的好后代经常说:“社员们选我当会计管财务,我一定要为大家把好这个口子,不能让集体经济受到一点损失。”
有一次,队长和社员吴广礼去城里买牛,不注意节约,住了两天,就花了十几块钱。回来报销时,广顺说:“按咱队里的规定,为公出差,每人每天补助一元,你们只能报销四元。”队长说:“就这一回,下不为例。”广顺拒绝说:“制度是全体社员讨论制定的,我们没有权利不执行。要如数报销,得让全体社员讨论一下再说。”队长一想,广顺说得有理,也同意不多报了。
一九六三年春天,广顺的叔父,因为家里来了客人,跑到生产队的菜园里,没经管理人的手,私自割了一小捆韭菜。他自己过秤后,才找广顺上账。广顺看到叔父违犯了菜园的管理制度,当时就对他提出批评:“全队二十多户,如果都象你一样,随便到菜园里割韭菜,那咱这个菜园怎么还能搞得好?”说完他亲自提着秤,到叔父家里重新称过了韭菜,这才给记上账。
去年夏天,广顺到区里开会,走前委托社员吴广河替他记工分。有个社员在家推了一天磨,却虚报下地干了一天活。广河给他记了十分。广顺回来听说这事,心想:可不能让一个人破坏了整个制度,也不能叫大家吃了亏。他立时找上门去,把多记的工分去掉,并批评了这个社员。有人说他:“给你个棒棰就认真(针),差个一星半点,也不是你的,何苦得罪人!”广顺理直气壮地说:“评工记分是党的政策,广大社员的要求,应该坚决执行。再说,要搞好集体经济,工分就要评得公平合理,记得分毫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