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的知识问答
1965-08-20
中国青年 1965年13期
问:入团介绍人的责任是什么?
答:团章第四条规定:“介绐人应当负责地向团的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思想、品质和经历,并且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因此,入团介绍人要很好地担负起对被介绍人进行了解、考察和教育的责任。入团介绍人必须以严肃负责的态度,向团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思想觉悟、政治品质、社会经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同时,入团介绍人也要命被介绍人解释团章,使他了解团的性质、任务等基本知识,并帮助其进步。
问:团支部大会讨论青年入团时能否吸收团外青年参加?
答:团支部大会讨论青年入团时,是否吸收一些团外青年参加,不要作为硬性的规定,更不要当作必经的手续。如果团支部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吸收一些团外青年参加时,可以吸收参加。
问:支部团员大会通过入团的青年,上级团委尚未审批,本人因工作调动到别的单位,原来支部大会的决议是否仍然有效?怎样办理审批手续?
答:原来支部大会的决议仍然有效。其入团的审批手续,一般应由原单位的上级团委办理,然后由原单位团组织将审批结果转告本人及其所在单位的团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