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后也要严格要求自己
1964-08-29丁皓
中国青年 1964年8期
丁皓
唐瑞民同志认为,“上班时我对工作并不是不卖劲呀!”在业余时间,“我爱干什么就干什么,只要不搞不正当的事,别人无权过问、干涉”。我觉得,我们革命青年,以这样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实在是太低了。
工作“卖劲”,这无疑是好的,但光是这样还是不够的。我们的干劲一定要和钻劲结合起来,不断地钻研业务,掌握丰富的知识,才能把工作做好。就拿唐瑞民同志所做的售货工作来说,情况也是这样。我曾看到有的售货员能够“一抓准”,往往一抓起来的东西就恰好是顾客需要的分量;有的售货员熟悉商品的产地、性能,善于鉴别商品的好坏。要达到这样的水平,光靠工作卖劲是不行的,这就要在业余时间勤学苦练,总结经验。
至于“不搞不正当的事”,这是对一个普通公民的最起码的要求。一个革命青年应该以雷锋为榜样,在业余时间里尽量为人民多做好事,把自己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而不能满足于最低标准。再说,我们的生活里到处都有阶级斗争,资产阶级思想和旧社会的习惯势力像看不见的毒菌一样,随时在向我们侵袭。特别是在可以自由支配的业余时间里,像唐瑞民同志那样放松了警惕,对自己要求不严,又不虚心接受团支部书记的忠告,那就很危险,就很难保证永远“不搞不正当的事”。在业余生活中如果被资产阶级思想打开了缺口,那末工作上的“卖劲”也就难以持久下去了。话剧《千万不要忘记》中的青年工人丁少纯,
是个共青团员,工作很卖劲,经常被厂里评为先进生产者;但是后来在业余生活中不知不觉地受了资产阶级思想影响,逐步走上了追求个人生活享受的道路。因而旷工、出事故,甚至把钥匙掉进大电机的槽里,险些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丁少纯的教训是深刻的,我们千万不能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