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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言可畏和不可畏人言

1956-08-16许诺

中国青年 1956年20期
关键词:党纪国法圣人舆论

许诺

不知从哪里刮来了这么一股凰。这股风不来自党纪国法,但是它却居然在党纪国法之外自成一种势力,像一根看不见的绳子一样紧紧地束缚着不少人的思想和行动。

何以见得?有事例为证:

响应向科学向文化进军的号召,自己定下了高尚的志愿,却不敢公开告人,因为怕人说是“好高鹜远,不自量力”;

本是进行正当的恋爱,不到最后成功不敢让人知道,因为怕人说是“乱搞男女关系,作风不正派”;

学习有了心得、工作有了经验、研究有了成果,却不敢作自我介绍,自我推荐,因为怕人说是“好表现自己,自吹自擂”;

在争论问题或者受到批评的时候,对于自己认为正确的意见不敢坚持,对于自己不同意的意见也不敢反驳,因为怕人说是“固执已见,没有自我批评精神”;

明明看到了领导机关或者个别领导同志有错误有缺点,也不敢提出批评,因为怕人说是“反对领导”或“不尊重上级”;

对上级的某些决定指示,明知不合乎本地区或本部门的具体情况,却不敢向上级反映,提出意见,供上级考虑,还是机械地执行下去,因为怕人说是“执行上级决定指示不坚决,组织观念有问题”;

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一言以蔽之曰:人言可畏!

由于畏惧这一类的所谓人言,社会上便出现了一种小心有余、大胆不足、只有纪律性、没有创造性的人物,出现了一种惯于盲从附和、人云亦去,只会察颜观色、看风转舵,刮东风便是东风派、刮西风便是西风派的无主见无个性的人物。

这样的人物,什么社会需要?奴隶社会是需要的,封建社会是需要的,法西斯统治的社会也是需要的,社会主义社会,则绝对不需要。社会主义社会所需要的,是有主见有个性,既能虚心向旁人学习,又能独立思考、敢于自由辩论,既有纪律性又有创造性的翻天复地的人物。

要不要畏人言?这要看是什么样的人言。

所谓人言,也就是舆论。古往今来,任何一种社会,大概至少都有两种舆论或人言。在阶级对立的社会里,有代表统治阶级的利益、为统治阶级说话的舆论,也有代表被统治阶级的利益、为被统治阶级说话的舆论。新中国成立以后,从前那种代表封建、买办法西斯反动势力,以混淆黑白、颠倒是非为能事的舆论是被打倒了,现在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已经是代表广大人民利益的,以歌颂光明、揭露黑暗,主持正义、反抗强暴,宣扬真理、批判错误,扶植正气、扑灭歪风为职责的革命舆论了。但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傅就势力,还在有形或无形地支配着人们的头脑。今天的舆论或人言也还不可能在所有问题上都是清一色的,还会有正确的和错误的、进步的和保守的之分。这种情况就是在将来也会存在的。因此,人们在任何时候都需要学会一种本领——善于鉴别人言,鉴别什么是当畏的人言,什么是不当畏的人言。

究竟什么是当畏的人言,什么是不当畏的人言?

古人提倡“君子有三畏”,其中有一畏就是“畏圣人之言”。这是两千多年前儒家定下的标准。现在时代变了,选择人言的标准也得变。谁是“圣人”,就很准说,何况“圣人之言”,也未必句句都是可“畏”的。

古人又说:“众口烁金”。这就是说,众人的议论是可“畏”的。这话对吗?在许多情况下,可能是对的;但是不可一概而论。有这样的时候,多数人的意见本一定是对的,真理倒在少数头脑清醒者这一边。每逢一种新事物或者新思想还处在萌芽状态的时候,更是如此。当男人都蓄辫子的时候,最先主张剃头的是少数派。当女人都缠小脚的时候,最先提倡放脚的也是少数派。可见人言之是否当畏,也不能只以附和者的多寡而定。

值不值得听,不决定于说话的是什么人,也不决定于说话的是多少人,而决定于说的话对还是不对。对于说得对的话,不但应当听,而且要照着做,也就是说,要感到“人言可畏”;对于说得不对的话,不但不应当听,而且要据理力争,或者把它当作耳边风,不要放在心上,更不要为它所左右,也就是说,要敢于“不畏人言”。人言当畏而不畏者,固未必是勇士;人言不当畏而畏者,倒真是十足的懦夫。

马克思是最善于鉴别人言的。他在“资本论”第一卷的初版序言里,写了这样的一段话作为结束语:

每一种以科学批判为根据的判断,都是我欢迎的。关于以所谓舆论为根据而我从来不对它让步的偏见,佛洛伦大诗人的格言,现在还和以前一样对于我是适用的。

“走自己的路,接人家去说罢 !”

本文一开头所列举的那些所谓人言,似乎应当归入马克思所说的后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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