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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把人当做人!

1956-08-16于果

中国青年 1956年16期
关键词:人权做人关怀

于果

看了“有什么根据把我当做贼?”这一封控诉信,我想,任何一个读者都不能不感到愤怒。但是,这种对待青年的粗暴行为,这种粗暴地在年青而无辜的心灵上任意践踏,使年青而无辜的心灵结上伤疤的事情,原来并不是个别的、偶然发生的事情。中国青年社编辑部就不断接到这样要求申冤的来信。河北省隆尧县莲子镇中心小学的教师任建周等四人,在6月22日夜里竟私设公堂,开庭审判11岁的小学生张保坤,逼他承认偷了老师的薪水20元,还把他捆上,说:“你不承认,今夜是过不了关的,把你吊到大粱上!”广州市有个女护士易煦煦,青年团员,今年只有20岁,平日工作积极负责,也因为毫无根据地被诬偷钱,给该市体育运动委员会二沙头运动场筹建办公室主任李卓儒逼得无路可走,用小刀割颈自杀了。

人们通常把这类事情当做个别的、偶然发生的小事情,似乎值不得注意。他们认为:既然在我们这个伟大的国家里,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就是这样辉煌,光明当然是主要的一面;而中国幅员这样广阔,阳光暂时照不到的角落总是难免的。那么,像这类小事情,当然是值不得大声疾呼的了。

人们又通常把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归咎到主观主义。看过“十五贯”这出戏的,还会叹息着说:“怎么我们有这样多的过于执!”仿佛过于执的错处,只在于思想方法上的胡涂,而他的用心倒还是好的。

但是我要说,正是因为在我们这个伟大的人民民主国家里,我们才不能丝毫容忍这类事情的发生。是的,我们的国家刚刚建立不到七年,过去残余下来的旧思想旧作风,还不能一下子扫除净尽。我们过去那个社会,是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一百年来帝国主义的奴役,从来就是视人命如草芥,人权毫没有保障。但也正因此,在人民获得解放后,在人民当家作主后,这类事情也就特别使我们敏感,特别引起我们的义愤,特别觉得有必要大声疾呼,不准再发生这类事情!

而且,无端怀疑一个人的人格,随便进行侮辱,甚至公然私设公堂,拷问年仅11岁的少年,这难道是小事情?应该说,这类事情的性质是严重的。这是践踏人权,违法乱纪。这是对我们人民国家所颁布的宪法的公然蔑视与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因此,任何侮辱人格、侵犯人权的非法行为,都应该受到制裁,我们不能把这样的事情当做小事情,题为似乎不值得注意。

真的,不能不看到,即使在今天,即使在我们这个正朝向社会主义大踏步前进的社会里,也的确还有这么一些人,他们的法纪观念十分薄弱,他们实在缺乏民主思想和民主作风。这些人所以全凭主观臆想判断是非,所以会从随便对人怀疑、不信任,发展到毫无根据地诬人为贼,绝不仅仅是由于思想方法上犯了主观主义的错误而已;他们所以犯这种错误,其实是因为在他们的思想深处,根本没有把人当做人看。没有把人当做人看,所以他们不承认别人也有人格,不承认别人也有人权。他们似乎觉得,随便对一个人加以人格上的侮辱和精神上的损害是无所谓的。他们已经这样的麻木不仁,对别人的痛苦完全不能感受。

是的,的确有这么一种人。这种人完全不懂得应该把人当做人看,他们满脑袋装的依然是“天有十日,人有十等”的封建等级观念,他们把党和国家委托给他们为人民服务的职责,当做凌驾别人之上的一种特权,自己觉得比别人高出一等,有权对旁人发号施令,强迫人家服从,有权轻易假定别人有罪,随便断送别人的政治生命。他们觉得自己十分高明,个人的威信比什么都重要。他们可以任意判断别人的罪状,动辄召开大会进行斗争,而在学校里居然也会发现什么“与高饶反党联盟相似的小集团”,错了还迟迟不肯承认。(见本刊第15期:“一个骇人听闻的‘小集团!”)民主,法制,在他们看来,似乎都不在话下,仿佛是为了某种什么策略上的需要,说着好听罢了。他们确有这么一种“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思想(就是说,大自然是无情的,宇宙万物不过是它的牺牲品!),觉得别人不是什么人,而是一种工具,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不妨利用,活该牺牲。这种人会发展到公然目无法纪,蔑视人权,理直气壮地在无辜的青年和孩子头上践踏,我们能仅仅笑骂他们一声“过于执”就完事么?我们能仅仅把他们的错误归咎为思想方法上的主观主义么?对这一种人,当他们胡作妄为的时候,我们难道不应该坚决予以揭露,坚决要求制裁么?

我们所以对这类事情特别感到愤怒,还因为这一

种人的非法的粗暴行为,往往是加在我们青年,甚至孩子身上。孩子是我们国家未来的主人公,而青年则是我们社会中的新生力量。我们绝不允许对他们随便怀疑,侮辱,进行迫害。因为任何粗暴行为,都会使,得生龙活虎般的青年,失掉自己正当的自尊心,失掉,对自己和对别人的信心,失掉敢说敢作的斗争勇气,失掉一切正当的积极性。

早在抗日战争时期,毛主席就说过发挥积极性的问题。毛主席说:“所谓发挥积极性,必须具体地表现在领导机关、干部和党员的创造能力,负责精神,工作的活跃,敢于和善于提出问题、发表意见、批评缺点,以及对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从爱护观点出发的监督作用。没有这些,所谓积极性就是空的。而这些积极性的发挥,有赖于党内生活的民主化。党内缺乏民主生活,发挥积极性的目的就不能达到。”(“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见毛泽东选集第2卷491页。)今天,毛主席又号召我们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怎样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呢?其中一个关键就在于发扬民主。不必讳言,在我们周围,缺乏民主作风和民主修养的人,还不仅仅限于我前面所说的那一种人,那一种人不过是少数极端的例子。

民主的起码要求就是把人当做人。我们从历史上知道,为了反对中世纪的专制主义,欧洲在十六七世纪曾勃兴了人本主义的思潮。人本主义,也就是人道主义,中心内容就是人的觉醒,人的发现,也就是要求把人当做人。难道过去人不是人么?难道过去竟有把人不当做人的事情么?有的,奴隶社会就曾经把人当做“会说话的工具”;在中世纪的封建地主心目中,农奴也不过是直立的牛马而已。不仅如此,那时候任何人应该想些什么,做些什么,也全都不能自主,而是由宗教的教条(在我们中国,则是封建礼教的教条)紧紧束缚起来。人的觉醒,人的发现,要求把人当做人,就是要求人与人之间的相互承认与尊重,就是共同推翻僵化了的教条,让人在思想上和行动上能够独立思考,独立自主。“把自己当做人,就有了自由;把别人也当做人,就有了平等。——有自由,有平等,于是才能有民主。”(胡绳:“理性与自由”,华夏书店出版)民主作风和民主修养最起码的要求,也正是承认人的尊严,使人自觉到人的尊严。有了这种自觉,自然就不能不承认自己既然有独立的人格,别人同样也有独立的人格。有了这种自觉,自然就不能容忍任何对人格的侮辱与人身自由的被侵犯。有了这种自觉,我们自然就一定要尊重自己的人格,人权;也尊重别人的人格,人权。

如果资产阶级所喊出来的“民主”口号充满了虚伪的声音,那么,只有在我们人民民主国家,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民主才能真正名符其实是民主。也只有在我们这里,“人”这个字,正像高尔基所不断赞叹着,歌颂着那样,真正是骄傲地响亮着。“只有人存在,此外都是他的手和脑的作品!人简直神啦!,这个字直叫高傲——人!应当尊敬人。用不着可怜——可怜拿人往下拉——尊敬,就对了!”高尔基通过“夜店”里的剧中人物,向我们激情地呼喊。是的,只有我们能够体会这个呼喊的意义,只有到了社会主义社会,这个呼喊才没有落空。我们在今天,开始第一次感到做人的骄傲,第一次真正把人当做了人。

把人当做人,在这句话里面,后一个人字比前一个人字所包括的内容要丰富得多,也深刻得多。后一个人字所指的人,不仅是一个生理的人,过着生理的生活;而且有独立的思想,独立的意志,独立的人格,还过着精神的生活。高尔基通过“夜店”中的人物,说道:“我一向讨厌成天想着肚子的人。……问题不在这儿。人比这高。人比他的肚子高!”为什么人比他的肚子高?因为人不仅要求温饱,要求生理上的满足,还要求精神上的满足。他自觉到人的尊严,感到做人并不简单,常常想到自己应该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才不辱没自己的一生,因而十分重视自己的理想,珍重自己的名誉,感到这一切形成了他自己的人格,感到自己必须特别爱护、尊重自己的这个人格;并且要求别人了解他,同情他,信任他,也同样爱护、尊重他这个人格。所以,善于体贴和关怀别人的人,都懂得首先应该承认他这个人格的存在,了解他的自尊心,同情他的自尊心,信任他的自尊心,爱护和尊重他的自尊心,因为他的人格就是他的自尊心。一个正直的人,失去了这种自尊心,是活不下去的。所以“士可杀而志不可辱”。没有自尊心的人,会是什么样的人呢?

把人当做人,就是人与人之间,互相承认和尊重彼此的人格,彼此的正当的自尊心。

周总理在“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报告”里,曾提出这样的指示:“我们还应该在工作人员中进行教育,让他们懂得怎样正确地对待知识分子,而不要在无意之间伤害了他们的正当的自尊心,这种自尊心是任何一个正面的劳动者都应该有的。”这里说到不要在“无意之间”伤害一个正直的劳动者所应该有的正当的自尊心。请看,我们党和国家的领导是怎样对人进行体贴和关怀的!这种体贴和关怀,完全是从内心深处所诚恳地流露出来的,是一种对人的真正的尊敬。正是从这种感情出发,才使我们刚一解放,就在工厂废除了过去侮辱工人的“搜身”制度。正是从这种感情出发,我们的党才再三谆谆教导我们,要了解人,关怀人,做人的工作。正是从这种感情出发,我们的政府才不

断采取措施,克服各种困难,尽可能做到改善职工的生活,提高人民的生活。了解人,关怀人,做人的工作,这不是什么出乎策略的打算,不是什么权变之计。是的,了解人,关怀人,做人的工作,是为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但社会主义建设的终极目的,不也正是为了关怀人,提高人民的生活么?

当我们要求发挥青年的积极性,而提倡了解人,关怀人,做人的工作时,首先应该从尊重人开始。尊重青年的人格,人权,把青年当做人,不准随便侮辱青年的人格,不准随便侵犯青年的人身自由,制裁那些无端侮辱青年人格的人,制裁那些无端侵犯青年人身自由的人,让青年感到做人的尊严,感到做人的骄傲,这样,青年才会健全地生长起来,才会生龙活虎般地发挥出最大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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